罗文迷迷糊糊的跟着马洛斯,骑马奔出了军区,一路上,马洛斯高举着雄狮旗帜用力挥舞,他露出自信的表情,接受着德玛西亚子民们的大声欢呼。
罗文也在其中,尽管他此刻穿戴着的是布衣,但却丝毫不影响他收到国民们的欢呼声。
“加油!干死诺克萨斯人!”
“一定要胜利啊!”
“德玛西亚战无不胜,我们是不可输的!”
那些呼声越来越大,明明罗文驱马的度很快,马洛斯摇曳的旗帜也让国民们自的让出了道路,根本不会有人阻拦在主干道上,但是在身后,那些声音却在不断的追上来,不断的响彻在罗文的脑海里。
这一瞬间,罗文突然感觉心底里多了些什么东西。
他突然好像懂得了为什么德玛西亚的士兵会为荣耀忘却生死。
当整个国家的子民都以“奉献”“荣耀”“正义”为己任,愿用生命来维护这些虚无的词汇后,那么这就不是罗文所想的洗脑,而是一种精神这是精神的传承。
所以,白痴的不是德玛西亚人,白痴的是他?
深呼吸一口气,罗文抓着缰绳,加快了自己的度,跟上了前方的马洛斯男爵。
他还是很迷茫,但是眼下,罗文在迷茫里有了一份期待。
德玛西亚的团结精神让罗文也受到了鼓舞。
——————
布维尔庄园。
乐斯塔拉是在上午得知罗文被指派成军官,为德玛西亚出征的消息,对此,乐斯塔拉只是有些担忧,因为罗文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但更多的是乐斯塔拉为罗文感到自豪。
布维尔家族的门面骑士,已经为德玛西亚,为布维尔家族出征了。
“娑娜,手绢,你是要自己做一个,还是说要去买一个?”
乐斯塔拉看向从自己这里得到消息的娑娜,开口问道。
娑娜没有犹豫,双手比划:我亲自做,母亲。
“好的,那么等他凯旋而归,面见了陛下后,就是你给他手绢的时候了,可惜,这次的战役生的太突然了,不然的话这个手绢应该是战前给他的。”乐斯塔拉微笑说道。
给自己的护卫骑士手绢,是贵族小姐常会做的事情,尤其是当护卫骑士要上战场的时候。
所谓的护卫骑士,并不是说就会一直待在贵族的身边保护贵族,家族骑士也是如此,因为当战争来临的时候,每一个德玛西亚人都必须无条件遵从军中的指令,保护国土,抗击敌人。
娑娜点点头,并没有过多的纠结。
她的性子是温和的,但是这不代表娑娜就是软弱的,温和和软弱是两码事,也因此,是自己的责任,娑娜就会去背下。
——————
两小时后,罗文在马洛斯的带领下,来到了集合的军区,换上马洛斯给他准备的铠甲和战靴,罗文在此刻看着终于像是個骑士了。
马洛斯更是将一把大剑递给了罗文,这把剑约有一米五长,二十厘米宽,重量也是过了百斤,罗文轻松的将其举起,然后背在了身后。
铠甲的后方带有卡槽,剑把正角有个向前延伸的铁角,刚好可以与铠甲结合,镶嵌进去,这算是个独特的小工艺。
对罗文来说,这把剑的重量完全不叫个事,毕竟他现在的气力以吨级来算,小于双位数那都是小看他了,但是吧,因为个子不够高,还在育阶段,所以一米七多点的罗文背一米五的剑,看上显得有些怪异。
而在又过了一个小时,来了一大批的士兵,他们骑着战马,穿戴整齐的装备。
马洛斯在将他们整备后,也将罗文带到了他们的面前。
看到罗文,第七军的士兵都露出了欣喜的表情。
他们是最清楚罗文有多厉害,并且也愿意信服听命于罗文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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