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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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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将依柔的尸体掩埋,然后再带着孩子逃命吧。”蓝怡做出决定,虽说可能有追兵在,但是让依柔曝尸荒野也是不成的,“入土为安吧,也算是自己替文轩宝宝尽一份为人子的孝道。”

蓝怡看看怀里已经睡着的婴儿,并不敢将孩子放到地上,万一这里有狼之类的动物将孩子叼了去就麻烦大了,就凭自己这三脚猫的功夫,不可能有任何胜算。

蓝怡左右看看,发现一个小小的土蓝色包袱,她赶紧过去单手抱着孩子,将包袱打开来把里边的两套女子素色换洗衣物和几套婴儿小衣拿出来放在地上,迅速地用包袱皮和一件外衫按着从网上视频学的diy婴儿简易背带做法,做成简便的婴儿背带把孩子系在怀里。

蓝怡对着依柔说了声“安息”之后,伸手合上她的双目,擦去脸上的血迹,用她的白角冠梳归拢秀发。

扯开她所说的外衣衬里取出一个巴掌大小的白布袋子,蓝依犹豫一下,又将依柔身上佩戴的项链、手镯和戒指都取了下来。自己在不明的情况下带着孩子逃难,这些金银玉饰都可以换成钱,关键时候是能救命的。

蓝怡站起身寻找合适的葬身之处。现挖是来不及了,最好有坑洞之类的地方直接利用才好。

不远处有几棵高大粗壮的松树,树间恰好有个半米深的下陷缝隙,虽不大,但也能让依柔躺平下葬。松柏常青延年,乃自古以来坟墓周围种植的首选佳木,这半米深的缝隙也算个安身之地。

粗粗将缝隙里的断枝松针等杂物粗略清理一番,蓝怡将依柔拖到缝隙之中放好,用土石掩埋上,又将地上的血迹用石片铲下扔入缝隙中,撒上一堆干枯的松针枯叶尽量掩去痕迹。她站起身牢记这周围的地形,看看怀里熟睡的孩子,叹息一声:“依柔,我也只能做到这样了,你且在此安息吧。”

蓝怡晓得自己耽搁不少时间,好在并无人追来,她也不敢怠慢,将熟睡的文轩放在地上脱下自己身上染血的衫裙,套上包袱里的那身素色衣衫,正好合身,她将地上的所有东西用脱下的裙子裹了系好。因实在不习惯这里裤外裙的穿法,蓝怡将换上的草绿色的缎料外裙拉起别在腰间的束带上,虽看起来不雅但行动便利很多。

抱着孩子沿着出谷的方向快步疾走,约半个小时才蓝怡才走出山谷,寻到一条自山间流下的清溪。她沿着溪流又走了一段,寻到一处大的岩石可遮挡身形,便将怀里的孩子解开衣服之上,又用衣服盖好。

用凉凉的溪水洗去手上残存的血迹和泥土后,蓝怡对水自照。水中倒影是一个十三四岁女孩子的模样,单看五官与她还有几分相似,或者说与她上初高中时相似。她松一口气,这张脸虽不难看但比起依柔那张让人惊艳的脸着实是平凡许多,也安全许多。

只是这头上的双环垂髻,稚嫩的鹅蛋脸,大大的眼睛凑在一起,哪里是一个已婚妇人该有的样子?

她打散头上浓密的长发,照着依柔的发型梳成简单的妇人高髻。不要怀疑,蓝怡素爱古代文学,曾专门研究过古代女子的发式,在学校时还把宿舍老四的长发当试验品反复练习,也算梳得有模有样。直到后来学院有什么活动需要古装造型,都是找她给大伙弄头发,那时她哪里想到有一日会给自己梳上。这高髻是将头发盘旋堆集于头顶,弯曲盘桓,似层层叠云,这种发髻在唐宋年间比较流行,当然她梳得要简单一些。

这副样子再照水看来倒是显得大了一些,毕竟这个身体里现在住着的是一个二十三岁的灵魂,气质自然显得要成熟,若说有十五六岁也是可信的。看到不远处正在开花的地黄,蓝怡觉得自己可以用它来把面色染黄些为好。地黄在蓝怡的家乡非常常见,因为它开花后花心有甜甜的味道,所以家里人都把它称作酒花,蓝怡小时候也没少将这酒花摘下来尝尝。地黄的根偏黄色,小蓝怡常用它做颜料来画画,地黄根的颜色染在手上和衣服上很难洗掉,为此蓝怡没少被妈妈埋怨。现在她是在逃难,还带个孩子这么明显的标的物,很容易被发现的。蓝怡便想把自己染做黄脸婆。这年代没有照相机,找人基本靠的是画像或描述,若自己变作黄脸婆被人出来的几率就小了很多。“而且,依柔一看就是大家闺秀,端庄柔弱,貌美异常,想来追拿的人也不会把依柔和黄脸婆联系在一起才对。”蓝怡把地黄根的汁液混上一些泥土涂抹在自己的面部、耳朵、脖颈以及手上,再观察水中的自己,果真“土气”了不少,且这黄色看起来不算特别假,蓝怡觉得如此甚好。她弯腰喝下几口清凉的溪水,这才感觉到身上的不适,似乎肩背腰上也有磕伤,隐隐作痛倒是还能忍受。

蓝怡觉得最难受的是脚。她现在脚上穿的是一双粉色线鞋,线鞋虽轻妙但不适合远足,这种线鞋在唐代的绘画上经常见到,是侍女常穿的。想来自己现在所处的年代应于唐朝相近,作为一个古文学爱好者,蓝怡期盼着能见到李白,杜甫,白居易,亦或欧阳修、苏轼等万古名家,也不算白来这古代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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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三章户籍路引

唐宋,中国诗词的巅峰,明星璀璨,后世难及。

唐诗宋词,古文学中蓝怡的最爱,李白、苏轼、李清照等诗词大家更是她崇拜的偶像。宿舍晚上卧谈的时候,大家也讨论过穿越话题,例如要穿越到什么时间,想去哪里做什么之类的无聊话题。蓝怡说想回唐朝认识李白,给他做书童,给他研磨,看他作诗,然后将李白的诗作整理成册成为最完整的《太白诗稿》以解现代诗稿缺失之憾事。当时舍友们都笑她没志气,为什么不做白夫人夫唱妇随却只想做个小书童。

“尔等燕雀,焉知鸿鹄之志哉!”

当时拽这句文,并无其他深意也被几个姐妹嘲笑了半月,蓝怡苦笑一声,收回自己的思绪。

她擦擦手将熟睡的文轩抱起来,免得他受凉。此地不是最热的七月暑天,观察草木情况应是晚春,风中掺杂着丝丝的凉意,蓝怡抱着孩子走了这么远的路虽然不觉得冷,但是孩子娇嫩,哪里禁得住风吹。这孩子抱起来有十四五斤重,比起她现在己四岁的小外甥轻了许多,带着他倒是没有觉得特别吃力。

她趁着宝宝未醒,自己还有力气,便起身接着前行,顺着溪水一路向下而去,想着若有人家定不会离溪水太远。她一定要在天黑之前寻到休息之处,宝宝醒来也要吃些东西,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关键时期,不能饿的。自己身上又没有任何吃的,甚至连个点火的东西都没有,烧点热水给他都不可能。

又行走了约莫一个小时,怀里的宝宝醒了。蓝怡熟练地给宝宝把尿后,他便闭眼睛哼唧在蓝怡怀里拱着要吃东西,蓝怡发愁地四处望望,只得拍着他加快脚步。但这时太阳已经升到正空,孩子哪里禁得住饿,开始扭动寻找着吃的,蓝怡无法,只得冒险试试溪水的温度,从水边的猪耳朵草上摘下一片大些的叶子在水里洗净卷起,装了干净的溪水贴在自己脖颈上暖一会儿后慢慢地喂宝宝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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