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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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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老人灯笼里的暗淡灯火凌格在纸上刷刷写了了王勃的名诗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当然,她把名字改成了送口口口之任乾州,至于这口口口里面就任君喜欢自己填了。

派来的这位老人显然也是通文墨的,他喃喃看着手中薄纸,抖啊抖“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好,好,当真好……”

“不好,我哪敢给秦老爷用啊”她诞笑。

一百两银子,大概可以让普通一家三口舒舒服服过三年,这是比大数目……凌格数了数银票,整整一百两收入怀中,她和气生财道“老人家慢走,下次再来啊”

没错,她凌格想必是所有穿越女中最没有品格最没有节操的烂人了,她承认,而且是大大方方的承认,这种烂事她反正已经做了,就没必要再做出‘我也不想啊,怎么办呢怎么办呢’的纠结反映,做婊子还立贞洁牌坊,不必了。

第一次卖诗的时候也难受过,卖诗,而且是卖自己最喜欢诗人的诗,那种感觉就像当汉奸一样可耻。

第一次,她玷污了李白,第二次,她侮辱了杜甫。

有什么法子可以减轻罪恶感呢?

办法还是有的,那就是继续做下去,等习惯了,一切就好了。

凌格蹲在小院子里的大树旁,用手把土刨出来,挖了大概有十分钟,才见到一个小匣子,她欢天喜地的把匣子挖上来,打开锁,里面整整齐齐堆着厚厚一叠银票。

被玷污了的李白,被侮辱了的杜甫,被轻薄了的李煜,都躺在这匣子里,这次,她又把王勃给卖了。数了数,加上今天的钱,匣子里已经有三千多两了,可见她凌格已经是个□□惯犯,罪孽实在深重。

别误会,她不是守财奴,以前她不也是一月光族嘛,老爸老妈月头打钱,她月中就花光,而且最奇妙的是她不知道自己的钱是怎么用光的,总觉得出一趟街钱就自动缩水,难不成空气有腐蚀作用,可以把钱腐蚀掉?真奇妙啊。

她可以轻易把每样日本商品单价瞬间转成人民币,也可以为了一个限量手办省吃简用一个月……以前存钱,是为了一时之欢,现在存钱,是为了两个人的将来。

凌格撇撇嘴,开始把匣子重新埋回去,等埋完了,她也没力了,指甲里塞满了泥土,不行啊,等会还要去酒楼上班,这个人卫生还是很重要的。

她使劲抠,使劲挑,力图把藏子啊指甲里的污垢给弄出来,正抠的欢,一个清雅又斯文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小格”

一个用力过猛,左手小指甲给弄翻了,凌格吸着冷气把还藕断丝连的指甲给撕下来,疼得声音发颤“难……难侵公子?”很好,从难亲到难侵,已经是质的飞跃了。

沈岚钦披着外衣,长发和夜色融合在一起,语气意外的有些清冷“你的手怎么了”

“手没事”凌格打哈哈“就是手指甲断了,还省得剪了,呵”

不好,凌格暗想,沈小受怕是看到了刚才的事,不过看到也没关系,她又没有做实质性坏事……不过据她揣摸,正人公子大多有心理洁癖,她这种行为大概已经触及到难亲公子的底线了……

触到就触到呗,本来凌格是无所谓的,但被沈岚钦清澈真诚又略带威严的眼神扫到,又不由自主觉得理亏,气焰一缩,肩膀一耷,气势明显不如对方“你……你都看见了?”

沈岚钦蹙起眉,道“我本已睡了,听见外头有声音,担心你便出来看看”他见凌格如坐针毡的表情,不由心里一怜,放柔了口气“把手给我看看”

凌格赶紧摇头“不用了,我手脏”

“小格,你既有才学,何不去应试考取功名?”

这个问题问的好,首先她没有孟丽君的才智更没有高尚的理想,爱党爱人民?她团费已经交足十年,已算功德圆满就饶了她吧。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她虽然平胸,但好歹女性特质仍在,她非常有自信,自己绝对,肯定没法鱼目混珠——这点自信她还是有的。

于是脸色一凛,凌格对上沈岚钦的脸,深呼一口长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加实诚实意“难亲公子,你难道不懂吗……官场黑暗,我一个人带着小封实在太危险,而且我对入世并没有兴趣……那些诗词,只要能流传开来,出自谁的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们的价值能得到发挥,只要世人喜欢它们就好了,出自谁的手笔其实已经不重要了,我一直觉得,好的事物是属于全部人的,你觉得呢,难亲公子?”

事实证明,凌格乱掰的能力又上了一个档次,如此圣母的话脱口而出,连个鸡皮都没起,甚好。

沈岚钦见凌格神色真挚,清瘦的身子在夜风中显得格外单薄,独有眼睛亮晶,让人不忍责备“我只是不愿你的心血被别人使来用,小格”

受啊受,为啥子你心地那么善良呢?女人如她,活生生就是用来做炮灰绿叶的料啊,在这种人格面前,是男人都知道怎么选择的,对吧:“谢谢你,真的,可是我要养活自己和小封……我以后想做点小生意,没有资本一切都是空话”

沈岚钦欲言又止,似乎想要再说些什么,凌格见他耳尖红通通的,充血一样,好奇道:“是不是冻着啦?你身体不还没好吗,快进屋啊”

这事就这样在凌格的敷衍下不了了之了,凌格从此再也不在自家对暗号了,因为她受不了沈岚钦正直又清明的目光,就像X光线一样要把她骨子里的阴暗,见不得光的脏东西都扫出来。

真让人自行惭愧,偶尔在夜晚和沈岚钦闲聊的时候凌格就会有这样的感叹,像沈岚钦这样条件的男人,还如此平易近人,这样就越显得自己肚子那点小心思无聊卑微起来。

等凌格意识到自己那点无聊寒参的小心眼时,自己也吓了一跳,她根本没必要去羡慕嫉妒沈岚钦嘛,这不是身为一个女人该有的反映,正常分析来看,她应该很自然而然的对美人心存幻想,甚至爱慕……好吧,就算没有爱慕,少女心思总会有吧。

凌格悲哀的发现,自己好像男人装久了,连思维都无可救药的男人起来,她仅存的少女心思呢?在哪里啊在哪里……是不是也被寒酸苦臭的生活给扼杀了?

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凌格打了个寒战,一个恍惚间手里端着的菜一抖,碟中的汤汁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来了次漂亮弧线运动,落地方位好死不死正是客人的衣袖处。

凌格一个挺身,稳住重心,从那片污渍处缓缓往上移,哇,好有份量的身材,好有空间存在感,看这身材就知道是有钱人,没钱能养得那么膘肥体壮吗?

什么?膘肥体壮不是形容人的,管他的呢。

吐槽嘎然而止,凌格讨好的眼神瞬间僵硬住,如果硬是要客观形容一下此时她的表情,那大概就是遇见贞子时正常人该有的表情。

能把委婉和彪悍用毕加索惯用的艺术手法融合在一起的脸,这城里还有谁啊,摊上这主,凌格为自己捏一把汗,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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