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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节(第1页)

那晚周茹跟曹修远他们坐在一桌喝酒,听说曹修远的儿子曹烨这几日从国外回来,她兴致上来,说什么也想见见。

郑寅便从手机里翻出了一张曹烨的照片给她看。那是去年曹烨生日时拍下的照片,曹烨那天刚跟朋友玩了一下午的野外真人CS——他们那一战队输得挺惨,他身上的衣服破了好几处,裤脚和衣袖沾着脏兮兮的尘土,整个人看上去灰扑扑的。郑寅哄他拍照时,他情绪差劲,脸色不佳,背上还背着郑寅几分钟前送他的生日礼物——一把价值不菲的小提琴。

当时的周茹苦于灵感枯竭,连续两年没有新作产出,谁知见到这张照片后,她灵光一闪,当晚回去就在电脑上敲出了故事主线。

“一个生活在陋巷的少年被背上昂贵的小提琴压得喘不过气来。”

周茹说她想写这样一个故事,高贵与贫贱交织,陋巷与都市碰撞,关于无法逃离的生活与挣脱不了的宿命。

按理说,因曹烨而诞生的角色,没有人会比曹烨更适合出演,但曹修远却迟迟不肯下决定。

前两天他们去岩城勘景,曹修远忽然心血来潮,说要去附近的音乐附中看一眼。就因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他们把梁思喆从千里之外的岩城带到了北京。

然而至于要不要定下梁思喆来出演这个角色,曹修远依旧没有下准话儿,只是让郑寅把梁思喆扔到相似的环境里先待着。

郑寅与曹修远共事多年,当然知道他的用意:梁思喆没有任何表演经验,若是真要定下他做主角,那他一切的表演几乎全部会出自本能以及他目前的生活经历。然而眼下的情况是,从那晚梁思喆的生活环境来看,他的成长条件看起来太优越了,他可能根本就不知道陋巷中的少年会是一种怎样的生活状态,所以他需要设身处地地去观察和体验,去融入那个环境之中。

“那曹烨呢?”

郑寅当时问曹修远,“要不要跟着一起过去?”

“你能说动他那就一起过去。”

曹修远说。

车子停至红绿灯路口,郑寅脑中的思绪收住,掏出手机给曹修远去了个电话:“远哥,我把小烨送过去了……他挺乖的,对,您放心吧……”

——

曹烨脸色不佳地往回走,一边走,一边憋屈地搜寻刚刚自己随手丢出去的那一百块钱。

他打算用那一百块钱到附近打辆出租车,去朋友那里。

然而,找不到了。

那一百块钱消失得无踪无影,好像根本就没存在过一般。

曹烨觉得一阵烦躁,抬头扫视着巷子边上忙里忙外的男女老少——此刻清一色地抬头看着这位“落难少爷”满地找钱,稀奇得跟看戏似的。

他们脸上的表情太过一致,以至于曹烨一时根本判断不出到底是谁捡了自己的钱,他站在原地,不高不低地出了声,也不知是冲着谁问的:“我那一百块钱谁捡了?”

当然没人开口回答他。承认自己捡了钱的人怕不是傻子。

曹烨顿了两秒,也觉得这问题挺傻,抬手抓了一把自己的头发,扫兴地继续往回走。

走到蓝宴,梁思喆还在站在门口呢,曹烨不知道这些污糟陈旧的门头有什么值得研究的,难道在根据油垢的厚度判断每家店面存在的年代吗?

“欸。”

他站在路沿石下面,下颌微抬,出声叫站在台阶上的梁思喆。

梁思喆正在思考一会儿吃什么晚饭,听到这声招呼后,慢吞吞地把目光从那排门头移到他脸上。

“你看到我那一百块钱谁捡了么?”

梁思喆的目光在他脸上停了片刻,惜字如金地开了口:“没。”

“真背……算了,”曹烨觉得继续跟那一百块钱纠缠估计没戏,又问了下一个问题,“那附近的ATM机在哪儿你知道么?”

“不知道。”

曹烨正要再开口,老板娘这时从店里急匆匆地小跑出来,她嗓门大,人未至声先到:“等急了吧?郑总走了是不是?”

曹烨气闷地“嗯”了一声。

老板娘做这行多年,察言观色的本事已经渗透到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轻易看出他不乐意待在这地方,走上前好言好语地哄道:“别看一楼的环境不怎么样,我给你们留的可是咱们这里最好的房间,你们上去看一眼就满意了,走吧两位小帅哥……”话说到一半,眼神瞥见倒在不远处的行李箱,“哎?那是你们的行李箱吗?”

说着就要走过去扶起来。

曹烨先她一步迈出腿,情绪一点都没被老板娘调动起来,话音儿里还是兴致不高:“是我的,我自己扶吧。”

说着他走过去,躬身握着行李箱上方的提手,拎了起来走上台阶。

老化的木质楼梯走起来嘎吱嘎吱地响,曹烨走在最前面,梁思喆拎着行李箱慢他两步,老板娘走在最后,抬头冲着两个少年喊:“三楼,最里面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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