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主姓加百列,他是个20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刚刚从父亲手里接管了家族的产业,看上去还非常稚嫩。他个头不高,但是身体非常壮实,有一头卷卷的黑发,眼睛非常灵活,而且他打扮的非常富贵。说他富贵是因为他的衣着非常华丽,而且还带着银色的卷发,看上去就像过去那些贵族绅士的打扮。但事实上,上流社会已经不再穿这些花里胡哨仿佛小丑一样的衣服了,王都的贵族们从开始崇尚简洁的装扮,反倒是一些地位低的人,比如说仆人才会打扮成这样。
显然他没有打听清楚最流行的时尚,如果不是别人告诉我他是这里的工厂主,我根本想不到他是这座工厂的主人,因为在现在的贵族圈里,如果哪位绅士打扮成这样出现在宴会上,一定会成为当天最大的笑柄。
大胡子马丁急忙去找医生了,他边往外跑边朝工人们喊:“这里没你们的事情,都去干活干活!”
我发现那个孩子还在流血,他的衣服几乎都被血浸透了,地上黏呼呼的,血红一片,而且血液还在不断的涌出。我急忙走过去,帮忙按住了孩子手臂上的一条血管,我听男爵说过,如果有人受了重伤还血流不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压住伤口,果真血液不再那么汹涌了。
加百列先生好奇地看了我一眼:“你看上去非常面生,是新来的吗?”
我回答他:“是的先生,我是刚来的记录员。”
他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没过多久,大胡子就带着一个人匆匆走了进来。
我抬头一看,却愣在了当场。来人是一位50岁出头的老者,他头发花白,但是精神矍铄,脊背挺直,双目炯炯有神,你依然可以从他的面容中看出他年轻时俊美的模样。
老医生奔过来跪在地上,只看了孩子一眼,就打开了他随身携带的箱子,取出一条皮绳系在孩子的手臂上。他注意到我一直用手按着孩子的手臂,于是赞赏的点点头:“是谁教你这么做的?”
“是我以前的主人,他说这样可以防止大量出血。”
我回答说。
老医生朝我点点头:“你做的很好,没有让血流得太多,所以保住了这孩子的一条命。”
他的褒奖让我激动得红了脸,我没有想到居然会再次见到他,我前世时的救命恩人。
他不但免费给我治病,还送给我吃的,可是我为了躲避警察们的拘捕,一声不响就离开了,我甚至没有问过他的名字。但是我仍然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这位先生看人的时候总是那么温和,充满慈爱,他是那种会对陌生人付出温情,却不收取任何回报的好人。
“这个孩子需要立刻截肢。”
医生说:“帮我把他抬到一个干净的地方去。”
“去我的办公室吧,那里很干净。”
加百列先生说。
孩子被抬进了办公室,医生把所有不相干的人都赶了出去,不许别人围观他做手术。
我擦擦满手的鲜血准备离开,加百列先生却忽然开口问我:“你当过医生的男仆吗?”
“没有先生。”
我摇摇头说:“我以前的主人是一位男爵。”
“男爵?”
加百列先生好奇的问:“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继续做男仆呢?怎么会来到我的工厂里?”
我随口胡扯道:“主人把我赶走了,也没有给我写过介绍信。”
“是吗?我看你一定是个爱偷懒耍滑的家伙。”
他笑着说:“你过去的主人叫什么名字?是哪位男爵?”
“哦……”我挑了挑眉说:“他已经非常落魄了,请恕我不便透露他的名字,这有辱一位先生的尊严,你知道现在很多落魄贵族都雇不起仆人了。”
我贬低贵族的这些话取悦了这位商人暴发户,他哈哈大笑道:“你说的没错,给这些落魄贵族当仆人说不定还收不到工钱呢,在我的工厂里好好工作,干得好了也一样会有个好前程。”
这位先生倒是非常的爽快,不似那些矫揉造作的贵族,我诚心诚意地向他弯腰行了个礼,谁知我一起身就看到了这位先生亮晶晶的小眼睛。
他激动地说:“你弯腰行礼的姿势很漂亮呀,介不介意教教我?”
作者有话要说:主角不会当医生,也不会当大商人,因为标题叫《绅士的仆人》嘛,大家都懂的。
我写这一章主要是为了引出这位老医生,如果我还开第三部绅士的话,这个老头就是主角,我想既然写了,干脆写个绅士三部曲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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