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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心的苦难(第1页)

于格

第一章

孙天明是在1995年回到村子里的。

那时是冬天,流言却像夏天的绿头蝇,无孔不入,四处流窜。于是,胡同里多了个闲聊的话题,窃窃私语间,那些妇女嘴边总挂一丝莫名的笑,让人看不出是同情多一些,还是幸灾乐祸多一些。

整个冬天,老孙头家的院门像涂了层万能胶,一直紧紧地闭着,仿佛想把那些假装无意瞥过的窥探眼神统统隔绝在门外。可老孙头和天明的吼叫声,老孙婶的哭喊声,锅碗瓢盆落地、破碎的声音,会不时地穿透那两扇破旧的木门,肆无忌惮地在这个密闭、宁静的小山村弥散开来。

有人看到老孙头经常在傍晚时分打开门,披着一个脏兮兮、破旧不堪的军大衣,胳膊肘和袖口处已经磨得黑亮黑亮的,曾经花白的棉絮不安分地探出头来,招惹了一身的黑。老孙头就披着这样一身行头,在愈发浓重的暮色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白色的积雪,走过坑坑洼洼的、生硬的土路,走过跑进柴草堆准备睡觉的鸡鸭,走过落完了叶子、光秃秃的杨树,一直走到村子南边的河岸上,他才停下。迎面吹来的风有刺骨的凉意,老孙头哆嗦着,长满冻疮的手从口袋里掏出烟斗和火柴,背着风,划了一根火柴,那年冬天的风很猛烈,老孙头不得不压低身子,用粗糙黝黑的手掌紧张地护住这脆弱的火苗,小心翼翼地点上口中的烟斗。

老孙头挺直腰背,猛吸了几口旱烟,闭上眼酝酿一番,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吐出白色的袅袅的烟。老孙头以前一直觉得,这一吸一呼的过程,有点像叹气,尤其是最后那悠长的呼气,不过吸烟和叹气的不同之处在于,几口旱烟抽下去,心中积压的烦闷,总会伴着白色的烟一同被呼出去了。所以,1995年的冬天对老孙头来说有点特殊,他怎么也忘不了,口中吐出的白烟不消一秒钟便被寒风吹得七零八落,再也不见踪影,可心中的烦闷,像是一块顽固的大石头,即便是一次一次地叹气,一次一次地吐出白烟,却总也吐不尽、消不得。

老孙头经常在河边碰到老李头,老李头手里挥动着一根长鞭,嘴里“咿呀咿呀”地叫着,催促他家那几只不安分的鸭子回窝。起初,老李头并不走过去跟老孙头说话,只是远远地,似笑非笑地看上老孙头几眼,然后继续发着怪叫,心满意足地赶着几只鸭子回家。日子久了,他的胆子大了些,碰到老孙头的时候便远远地喊上一句,老孙头,今天听着你家怎么什么声音都有啊,是不是天明给你把大彩电抱回来了啊?

老孙头恶狠狠地白了老李头一眼,朝他的方向精准地吐了一口唾沫,铁青着脸,转过身一声不吭地沿着河岸向上走,不去看老李头的那副嘴脸。

也不知道给自己积点阴德。老孙头狠狠地咒骂着老李头,心里的大石头,更沉了。

老孙头也经常站在河边发呆,等回过神来,烟斗中的烟丝已经悄无声息地燃尽了。他长叹一口气,把烟斗朝着旁边的树狠狠地敲两下,抖出里面的烟灰,然后在寒风中缩紧身子,拖着沉重的步伐,缓缓地沿原路返回。

满天繁星下,白雪皑皑中,炊烟淡淡地升腾、继而消散,沿途的房屋透出淡黄色的灯光和孩子的笑语。局外人看来,这应该是一幅很静谧的乡村夜景吧。老孙头就这样浑然不知地走在别人的景色中,内心一片荒凉。

第二章

1995年的时候,老孙头的实际年龄其实并不老,只是他觉得那年冬天的风格外的凛冽和刺骨,风大概也觉察出了他的恐惧,于是愈发骄纵,肆虐地在他的脸上刻下纵横交错的沟壑,眼睛中曾经有过的热切的东西,那些关于未来小康生活的期盼与渴望,也一并被这寒风冻结、抹煞。于是,老孙头真的成了一个老头儿,走路踉跄,眼神黯然。

老孙头大概从来没想过,如果细细追究的话,他的衰老是很早就开始了的。老孙头十几岁的时候彻底成了孤儿,母亲生他的时候,失血过多,死在自家的炕上,父亲是疼爱他的,从他最初的记忆开始,父亲不常说话,却总喜欢用他那双有些剌人的大手,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头,即便在最贫瘠的岁月,他也依然感受得到父亲浓烈的爱。

那年也是冬天,父亲粗糙的手在他的怀中渐渐失去温度。他摊开父亲的掌心,细细地端详,父亲的掌布满了暗黄的茧子和深深的沟壑,掌纹细密而零散。有人说,这样的掌纹,是注定操劳一生的命。他还看到,父亲深深浅浅的掌纹里嵌满了黑色的污垢,他端来一盆清水,用家里最干净的毛巾,一遍一遍地擦拭着父亲疲惫的双手。半小时后,他捧着父亲的手大声地哭出来,连自己也分不清是因为父亲离他而去的悲伤,还是因为自己无法让父亲的手洁净一些的无奈。那个时候他开始明白,父亲掌纹里的黑色不是污迹,而是生活磨难的印记,它刻在父亲的掌心,刻进父亲的生命。

他自责,责怪自己只是个孩子,责怪自己还没成长为一个能够为父亲遮风避雨的男子汉,责怪自己无法减轻父亲生命中和掌心上的苦难。

父亲是死于一种他那个年龄无法理解的疾病,也许这是从那时起,他对自己无法理解的东西,有了一种本能的排斥和恐惧。这种本能,贯穿了老孙头的一生。

第三章

老孙头二十岁出头的时候,是一个外人看来有些迟钝的青年。本应是情愫萌动的年纪,毛头小伙子偷偷挑选着心仪的姑娘,羞涩的女孩儿也用脸颊的一抹绯红向意中人暗暗表达着心意。那时的老孙头没有亲密的哥们儿,没有喜欢的姑娘,他立在花红柳绿之外,仿佛与这些关于青春的色彩无关。

模糊的青春记忆中有一个夏日的傍晚,他扛着锄头从田里归来,经过村子南边的河,他蹲在水边,细细搓洗着手上的泥浆。灰色的尘土在淡绿的水中一点点地脱落,细碎的颗粒在波浪里起伏不安地飘摇,渐渐远离了他的掌心。他脸上的表情专注且认真。那天,一阵笑声打破了他的专注。河的下流,是三五个同龄的女孩,她们等着阳光褪去了白日的毒热,河水泛着恰到好处的温度,便纷纷散开了发辫,撩起河水清洗着自己浓黑的长发。她们光着脚丫站在河的浅滩,夕阳下被拉长的身影倒映在明晃晃的河面上,他看得到她们素净的面容,清澈的瞳孔,像油画一样安静和美丽。硕大的夕阳挂在她们的身后,给她们年轻的身体镀了一圈金色的边线,连纯白的棉布衫都带上了一种氤氲的光芒。他觉得她们的笑声真好听,像是那年久旱之后的第一场雨,滴滴答答地打在院子里的水缸上,清脆的声响,纯粹的质地,让人不自觉地快乐和心安。

那一幕有种肃穆圣洁的美,但年轻的老孙头在安静的凝望之后选择了悄悄地离场。我不知道,他在那一刻是否意识到了自己也是喜欢这些年轻美好的事物,也是喜欢绚烂无比的青春,只是他喜欢得太隐忍,都不允许自己察觉。

村里的孙媒婆来找老孙头的时候,他大约二十五岁的光景吧。那是一个雨后的下午,孙媒婆走路像一只乱颤的大头花儿,肥胖的身躯和她袖珍的小脚极不相称,可她就踮着那双灵活的小脚,绕过院子里的水洼,径直朝年轻的老孙头走来。

“小孙啊,你也老大不小了,隔壁村有个叫秀珠的姑娘很不错……”孙媒婆脸上油光铮亮,眼里放着兴奋的光彩,手舞足蹈地说了很多,唾沫星子好几次都飞到了孙老头的脸上。老孙头一直安安静静地听着,眼睛看向别处,但他确确实实在听。

孙媒婆出门的时候,转身留下一个少了些夸张多了点朴实的笑,“小孙,你不容易,大家乡里乡亲的,又都是本家,婶子不会亏了你的。”

那晚的月亮很圆很大,所以老孙头没有开灯,他站在院子里,抬头看着月亮。记得小时候他也爱看月亮,有时看到月亮上有阴影闪动,酷似人形,他就跑回家,跑进父亲的怀里,然后追问父亲“月亮上是不是有人”之类的问题。父亲忙了一天,哈欠连天,一边用手抚摸着他的头,一边断断续续地讲“从前有个传说,……”记忆到这里戛然而止,因为父亲的故事总是超不过三句,要么他会沉沉睡去,要么是再也不知道该如何继续那个“传说”。所以,在老孙头的记忆中,翻来覆去记得最清楚的还是那句,“从前有个传说”。

父亲去世有十年了吧,可想起父亲的时候,老孙头还是忍不住的心酸。

他把目光和思绪都收了回来,在皎洁的月光下,仔细打量着这个家,似乎跟十年前父亲交托给他的时候相比并没有多大的变化。院子还是院子,坑坑洼洼的泥地,下雨下雪的时候一片泥泞,干燥的时候一阵狂风又会卷起大片的灰色尘埃。房屋也还是房屋,石头垒的墙壁,最破旧的黑色砖瓦,一根使用了太久边沿都被熏成了黑色的烟囱。屋里也还是屋里,破旧的土炕,黑乎乎的灶台,磨得发黄的席子,总是泛着湿气的地面。

一点都没变,一点都没变啊。老孙头念叨着。如果有变化的,那应该是环境变了吧。去年,村里有户人家给儿子娶媳妇,建了一栋新瓦房,大红色的砖瓦砌成的墙壁,很是喜庆,屋子里面被粉刷成了白色,一村子的人都争前恐后地跑去看。老孙头也去看了,一进那屋子仿佛进了一个不曾到过的天地,洁净、清澈得不像自己生活的世界,老孙头盯着那白色的墙壁,心里痒痒的很,真想用手去摸摸,去感受那样一种纯白的色彩以及它所带来的触感。可拳头在衣兜里动了又动,终究还是没有伸出来,他怕弄脏别人的墙壁,即便知道自己的手是干净的。

几天后,老孙头提着一袋子小麦和一篮子鸡蛋,跟着孙媒婆去了约定的地点,两个村之间的河边。

一路上,老孙头话不多,孙媒婆就反复叮咛了他几遍:“小孙,这家姑娘是腿有点毛病,但模样、人品绝对没的说,下地干活也是一把一的好手,以后,身边有个伴儿,日子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那天,是秀珠早到了河边,老孙头远远地就看到了身穿粉色的她。那是老孙头和日后的老孙婶的第一次见面,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没有电闪雷鸣的瞬间,在那个年代,在那个境况下,两个人的想法都很简单——一个想娶一个不嫌自己穷的女人,一个想嫁一个不嫌自己瘸的男人。

不过终究还是女孩子吧,秀珠看到老孙头的时候,还是有些害羞地低下了头,暗暗偷瞥了老孙头几眼,脸上一片绯红,双手不住地搓弄着衣服的下摆。这件粉红色的上衣还是特地为了这次相亲在集市上买的,对她来说,已经够奢侈了。老孙头看着秀珠,她长得不难看,中等水平吧,扎着两个普通的麻花辫,脸上的皮肤有些粗糙有些泛红,那是风吹日晒留下的痕迹,的确是个吃苦耐劳的人,这点孙媒婆还是没哄骗他的。

这样的姑娘一直没有嫁出去就是因为她的一双腿。秀珠有小儿麻痹症,一条腿弯得厉害,走路的时候,重心不得不全部积压在另一条腿上,整个身形便随着踉跄的步伐夸张地左右摇晃。调皮的小孩子看到秀珠走路,总要悄悄凑过去大喊一声“鸭子!”,然后飞快地跑开。秀珠是很无奈的吧,可她从小习惯了把这些委屈默默地承受和消化,只是在路上看到了一排排走路也左右摇晃的鸭子,她的眼神里还是有一点点哀怨的。也许是这样走路的日子太久了吧,她的背,也微微地驼了。

老孙头是在那年的秋天把秀珠娶回家的,事实证明了孙媒婆真的没有“亏了他”,秀珠是个好女人,是那个年代农村里标准的贤妻良母,有了好的东西第一个想到的永远是丈夫和孩子,脏活累活总是抢在前头,丈夫和孩子是她的一切。这就是那个年代所谓的嫁夫从夫吧,连死去的时候,墓碑上只会简单地刻上夫君的姓氏,然后再是妻子本来的姓氏,然后再加一个简单的“氏”。孙x氏,这就是秀珠在最最未来的归宿。

秀珠经常用一种欢喜而膜拜的眼神注视着自己的丈夫,在她的眼里,他近乎天,近乎地,是她的一切。他不经常说话,偶尔发呆,看着一个方向失神很久。他发呆的时候,她就在旁边蹑手蹑脚地干活,生怕扰了他。她知道他一个人孤单了很久,所以当他起初吃饭时只拿着一双筷子就上了炕,总是表现得不那么会照顾人时,她也不计较,她只是想着自己这辈子跟了这个男人,就要对他好,死心塌地的好。只是老孙头有一个习惯她有点不理解,他很爱惜自己的手,每次下地回来,他总要在河边洗手,洗好多遍,如果洗不净,回到家里抹上肥皂继续洗。对于这个事情,秀珠问过一次,他瞪了她一眼,她便也不再多问,只是下次看到他的手还留有一丝污垢的时候,回家便主动帮他把水和肥皂备好。

这个善良淳朴的女人,自打嫁人的那天起,就习惯了别人喊他“孙家媳妇”“孙嫂”“孙婶”,直到后来的“老孙婶”。也许对她来说,也早就忽略了自己的姓名,忽略了自我,她把自己的一生都托付给了身边的这个男人和他们共同孕育的孩子。

说起来,秀珠的肚子很争气,婚后第二年的冬天生下了天明,隔了一年,又生下了天明的弟弟天辉。

自打有了孩子起,老孙头的心情好了许多,跟年纪相差不大的人也有了共同的话题,渐渐不再像以往一样显得生疏而迟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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