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轩
就像一个空荡的大厅,我的脑海里,几个时而尖厉时而浑厚的声音,在交缠着回响,此消彼长。下意识地,我试图把它们驱逐出境,但那些我不想听到的话,形如一团烟雾——并且在狡猾地闪避着,凝而不散地萦绕在我的耳际,挥之不去。我猜想,除非我立刻死去,要不那恼人的声音,会一直喋喋不休。
浑浑噩噩中,我硬挺着上完了四节课。
甩掉嬉闹的人群,我拖着疲惫的双腿,费力地挪动着就要掌控不住的身躯,走下楼梯,穿过教学楼外荒草丛中一条白色的鹅卵石小径,来到一座兀立在校园一隅的洗手间前。站在长长的大理石水槽边,我放下手中的教具,洗了洗满是粉笔灰的双手,然后重重地吐了一口气。水槽上方结了几个破碎蛛网、画满涂鸦的斑驳墙上,挂着一面背部涂层掉成一张麻脸的陈旧的镜子。我倾斜着身子凑上前,努力辨认着镜中面目模糊的自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管是生活上,还是工作上,只要心情不好,或是遇到难以过去的坎,我都条件反射似的来到这里,独自清理一番。也许,脏乱的环境,恰好暗合了心中破败的情绪。对我来说,有时候以毒攻毒,才是对症下药。
冰冷的水,刺激着我,让我原本嘈杂的脑袋,又多了一股清流般的思绪。理了理散乱的发丝后,我伸出手掌,接了一点冷水,轻轻拍了拍脖子,又捶了捶腰。依旧没有任何缓解,我的脖子僵硬,腰部隐隐酸痛,但绷紧得像要断裂的神经,稍稍松弛了一些。
强自打起精神,我拐过洗手间的一角,前行几十米,缓步走进了办公室。无力地坐下,我大大地喝了一口温水,然后重重地往宽大的椅背上一靠,这才真正放松下来。望向窗外,远处光秃秃的山顶连着天际线,天空昏黄,阴沉欲雨。近处,寒风裹挟着黄沙,呼啸着席卷而来。天气预报说,今天将下这个冬天里的第一场雪。看来,难得准确的天气预报,这一回恐怕是准的了。校园里,孩子们微缩着头,相互挽着手,三五成群地往教学楼后面的食堂走去。
中午了,又该是吃午饭的时间了。
不经意间,日历上用红笔圈起的一个日子,牢牢地吸引住了我的目光。12月9日,阴历十月十八,我蓦地一惊,今天不是我的生日吗?我哑然一笑。繁忙而混乱的日子,已经挤占了我全部的生活。不是日历的提醒,我差点儿忘了自己的生日。
时间过得真快,仿佛只在一瞬间,我来到陌城城乡结合部的这所职业中学教书,已经十几个年头。记得刚来的第一天,尚未适应角色转换的我,猝不及防就遭遇了一场“硬仗”。那天,我带着饱满的热情,抬头挺胸,步履轻盈地冲进一间闹哄哄的教室。没有人理会我的到来,或者说注意到了却故作无视。班里的男女同学,该嬉闹的嬉闹,该走动的走动。整间教室,就像一个喧闹无比的街市。而更让我受不了的是,教室最后一排靠近后门的一位高个子男孩的出格行为,完全超出了我的底线。他染着黄色的头发,花里胡哨的衬衫敞开着,露出肌肉发达的半个胸部。他吊儿郎当地歪着身子坐在凳子上,背靠着后墙,一双修长的腿翘得高高的,悠闲地踩在门框上。他的嘴里叼着一根烟,一脸痞气地半眯着眼吞云吐雾,旁若无人。他时不时嫌恶地看一眼周围一锅粥一样沸腾的同学们,然后又侧转着脸,冷漠地望向窗外,对教室里发生的一切,置若罔闻。
第一次面对这样的混乱状况,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如何应对,大学时学到的那些教育理论,无异于纸上谈兵。我知道,当前的第一要务,就是制止他们嚣张的行为。我抓起一块黑板檫,在讲台上重重地拍了几下,同时嘴里高声喊,同学们,请安静,该上课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一切照旧,他们似乎故意要和我作对,一个个玩得更欢。而与此同时,一件令人尴尬的事儿,却不期而至。因为我的大力拍打,讲台上堆积的粉笔灰,像升腾起的一团蘑菇云,扑了我一嘴一脸,还有好些粉尘,直接飞进了我的气管。
我难受地大声咳嗽,胸腔像要炸裂开来,眼泪与鼻涕更是“落霞与孤鹜齐飞”。我闭着眼睛在讲台下蹲了一会儿,然后摸索着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巾,擦了擦迷蒙的双眼。等视线稍稍恢复,我理了理头发,狼狈地逃出教室,慌不择路地跑到一个洗手间,洗了洗。
当我再次走进教室时,他们的安静和乖巧,让我调整到战斗状态的心里预期,一下落空,仿佛此前发生的一切,只是一个虚幻的错觉。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怀疑自己走错了教室,但后排高出众人一截,先前嚣张地抽烟的黄头发男孩,又在提醒我没有走错。我板着脸环顾了一下鸦雀无声的教室,清了一下喉咙,然后镇定地说同学们,请拿出课本,我们今天上第一课。
我以为我的不追究,会让我的第一课,顺利地进行下去。哪知,没多久,他们的劣根性,又暴露了出来。最后排的那个黄头发男孩,在我转过身面对黑板写字的当口,吹了一个尖厉的口哨,然后阴阳怪气地说老师,都说开学三天耍,哪有第一天就上课的。他一说完,教室里顿时爆发出一阵放肆的大笑,然后我能感觉到大家的目光都直刷刷地盯着我,眼神里满是看好戏的幸灾乐祸。同时,我留意到一束红色的激光亮点,在我的背后和黑板上,肆无忌惮地来回晃动。他们笑完后,开始静静地等待,看我如何应对。我缓慢转身,目光冷冽。然后,我似乎很随意地一扬手。脱手而出的白色粉笔,像长了眼睛一样,闪电般地直奔教室后排而去。来不及做出反应,粉笔头清脆地射中了黄头发男孩光洁的脑门,然后再反弹出一条白色的弧线,落在了地上。接着,我故作冷漠地说,怎么上课我说了算。不想听课的,可以出去。不想读书的,以后都不用再来。
他擦了一下额头的粉笔灰,料想不到我会正面回击。调整了一下情绪后,他的脸上浮现出一抹轻浅的笑,他打了一个响指说,哎呦,不错哦。那动作,那腔调,像极港台明星周杰伦的招牌做派。我听他的口气里,仍有不服气的余味,然后又轻巧地一扬手。一小截粉笔头,又一次射中了他移动的脑门。这一次,他有意在闪躲,但还是没有逃出我事先的准确判断。见他一脸的不可置信,我夸口说我跟我当兵的男友,一起练过移动靶。不信,可以再试试。其实,我哪里练过什么移动靶,我甚至连枪都没有摸过一下。我的这些投掷技巧,都是小时候在村旁的小溪边,跟小伙伴们一起比赛打水漂练出来的。我记得很少输过。我不仅准确度高,还能打出最多的涟漪。
这时,坐在中间位置的一个女生,嗲声嗲气地说,老师真厉害。你别上课了,干脆跟我们谈谈你大学时的恋爱经历吧。我拍了拍手,轻松地对说,好啊,只要你们遵守我定下来的课堂纪律,我就讲。接下来,在他们的一脸无奈中,我拿出花名册,一一念了他们的名字,然后又宣布了多条课堂纪律。
那个黄头发男孩,叫张怀伟,一个富二代。他父母把他送到学校来,不是为了让他学到多少知识,最主要的目的,是不让他跟社会上的闲散人等,整天混在一起。他所有张扬叛逆的行为,都是为了表示自己与众不同,或者说哗众取宠。他曾经嬉皮笑脸地在课堂上公开对我说,我不用管他。他还特意重点强调,说我就算想管,也管不了。他满怀好心地劝我,别把心力用在他的身上,他又不是亟待挽救的堕落青年。我不置可否,但只要他在课堂上有影响他人的行为,我就用粉笔头扔他,十有八九都不会落空。他气得发疯,但又拿我没有办法,只得在后面老老实实地坐着,发呆般地望向窗外,或者像个八爪鱼一样趴在课桌上,无聊地转动着手中的笔。
一天,正上晚自习。一个男同学跑来告诉我,说张怀伟邀了一大帮人,拿着器械在校门外集合,打算去跟人火拼。那天,下着迷蒙细雨,寒风凛冽。我跑过去,拢着双手站在他的面前,说要去打架,先过我这关。他不屑地看了我一眼,酷酷地说,好男不跟女斗。我不跟他罗嗦,趁他一个不注意,迅捷地一把抓住他的一支胳臂,然后狠狠地来了一招漂亮的过肩甩。整个动作,一气呵成。他仰天躺在泥水里,懵懂着脸,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半蹲着,俯下身子,盯着他,揶揄说女人都打不过,还逞什么能。
因为我的及时阻拦,一场可以预见的群体性械斗,被消灭在了萌芽状态。后来,听说对方拉了两车人,在约定的地点,一直等着他。如果他为了逞一时之勇,冒失地去了,那无异于自投罗网,后果不堪设想。这件事情后,他变得老实多了,不再跟我唱对台戏,有时甚至还主动帮我维持课堂纪律。当然,我也乐得多一个得力助手。
我的职业生涯,就是在处理各种乱七八糟的意外情况中,开始的。随着岁月的流逝,渐渐地,我从一个面对突发状况不知所措的职场菜鸟,变成了一个游刃有余的“大侠”。我不知道学生们是否喜欢我,我只知道我的心,在逐渐变得僵硬板结,反映在脸面上,就是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权威模样,让人不敢贸然接近。在做学生时,我超级不喜欢那样古板得不可通融的老师,并深以为恨。我常常美好地畅想,当我是老师时,我一定要跟学生们打成一片,愉快地玩耍,畅快地沟通。但现实是,我一直走在理想的反面,并且愈来愈靠近自己曾经厌弃的老师形象。
十几年来,尽管我从容地处理过很多棘手的学生问题,比如早恋、打群架、离家出走等等,但是最近发生的一件事,就算见多识广、临危不乱的我,也不知如何处理,因为它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之外。这也是我,陷入思绪混乱的直接原因。
一条qq消息到来时“笃笃笃笃”敲门似的铃声,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回响。我移动椅子,凑上去一看,电脑屏幕上显示,,生日快乐。简短的文字间,夹杂着一大堆诸如蛋糕、鲜花、红心,以及嘴唇的qq表情。吓得我心脏狂跳的是紧跟表情之后的一句话,我已到陌城,晚上见。这条qq消息,来自我的大学同学肖亮,一个他自己说曾经挠心挠肺、疯狂暗恋过我的人。并且,他说他的爱,经过漫长时间的淘洗,依然如太平洋里的一座活火山,正兀自熊熊燃烧。
对了,我的名字叫。这是我那一辈子生活在农村却心怀文学梦想的父亲,给我取的一个矫情的名字,取自《诗经.周南.》。小的时候,我基本上是一个假小子,一天到晚跟着村里的男孩子们,上树掏鸟窝,下河捉鱼虾,并且力气大得出奇。记得读高中那会儿,有一次体育测试,我推出的铅球,差点儿砸中远远站在前面记录距离的老师——从来没有任何女生推得那么远过。我无意中创造的学校记录,据说至今无人打破。我大大咧咧的性格,男性化的穿着打扮以及行为习惯,常常看得父亲直摇头。我一点儿也不符合他心目中宜室宜家、桃之夭夭的女儿形象。他一度担心我要做一辈子的老姑娘。
多年未见的肖亮,通过同学qq群执意找上我,是因为他不经意间读到了一小段我发在qq空间里的感性文字。他说我的文字,激起了他对过往岁月的回忆,激起了他心中尘封已久的爱恋。他说假如真的有时光机器,他一定要回到暗恋我的那段时间里,并勇敢地向我表白,绝不让我投进别人的怀抱。我跟他强调,我是有家室的人,我们的交流,应该有个底线。但他仍然表示,他不管,他就想要和我在一起。人总是那样,越是遥不可及的东西,越是孜孜以求。在虚拟的网络里,他风趣幽默,体贴入微,极尽恭维之能事,大大满足了我做为女人的虚荣心。频繁的网络交往中,我渐渐把他当成一个可以信赖的倾诉对象。潜意识里,我把他当成了一个情感垃圾桶,肆无忌惮地向他宣泄着心中淤积的各种不好情绪,比如工作中受到领导的批评、婆媳关系,以及与老公宋子鱼的拌嘴,等等。到后来,我甚至把跟宋子鱼不和谐的性生活,也告诉了他。
对于自己的这种行为,我在网上偷偷搜索过,我怀疑自己有精神出轨的迹象。我极力想戒掉这种对虚拟情感的依赖,但每次一上线,只要有他在,我们又像瘾君子一样,迅速跌入虚拟的世界里,无法自拔。我时常以为,只有在虚拟的网络里,我才是真实的自己,一个纯粹的人。现实世界中,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戴着厚厚面具的不真实的人——脸上涂抹的化妆品、品牌服饰、大而重的耳环、精致的手提包、尖尖的高跟鞋,等等这些,无一不是我抵御现实世界的盔甲。
促使我和肖亮这一段从未见光的虚拟情感,逐渐变得不可控的罪魁祸首,是一场大学同学毕业十周年的聚会。阳春三月,在当年的大学校园里,在一排飘着粉红色花瓣的桃树下,我和他如约见面了。他个子不高,中等身材,但没有中年男人常有的大腹便便。他微笑着站在距我大约一米远的地方,西装革履,完全是一副上流社会成功人士的装扮,优雅而从容。看着他,真实场景中的那种虚幻感,又涌了上来,仿佛这是我们时常在网络中虚构的见面画面。风中不时飘落的桃花花瓣,让我有点分不清现实与虚幻的界限。相对沉默了一会儿后,他略显拘谨地夸赞,说我比十年前更漂亮,更有女人味。他十年前的模样,我已忘记,没有一丁点儿印象,记忆中也找不到可以比对的参照。我甚至怀疑,我们是否同学过。但他对我当年读书时一些细节的详细描述,打消了我的这种疑虑。大学时,我们本就没有多少交集。各自掌握信息的不对等,也颇为正常。
同学聚会,热闹异常,在组织者们的精心安排下,丰富多样的活动,精彩纷呈。当年的老教学楼还在,我们像读书时那样坐在教室里,畅谈过去,一起追忆逝去的时光。没多久,刚开始时的客气和拘谨,很快就被一扫而空。同学们不按常理出牌、风趣幽默的发言,常常惹得哄堂大笑,声振屋瓦。那些过去只存在于某些同学之间的隐秘往事,像竹筒里的豆子,被一一抖落出来,大白于天下。有同学开玩笑说,本着拆散一对是一对的原则,希望同学们不要再让当年的遗憾永留心中,大胆表白吧。一看这架势,我的心里直打鼓,预感有我不希望的事情将要发生。我一步步向后撤退,想要逃离这陷入癫狂的热闹场合,我才不要成为漩涡的中心。
眼见只要几步,我就能退出教室。这时,肖亮看出了我的意图,他快速地冲上讲台,大声地呼喊着我的名字,并且不知何时,他的手里多了一束鲜艳的红玫瑰。很明显,他有备而来。我怔怔地站着,脑袋空空如也,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在一众同学的起哄声中,他从讲台上走下来,缓慢地一步步靠近我。他半跪着把花递给我,嘴里说,我爱你。在同学们的眼中,可能这一切有表演和戏谑的成分,但从他真诚的眼眸里,我知道他是认真的。可是彼时,在我的心里,并没有一丝一毫要背叛宋子鱼的想法。
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样被众人围观的情感表达方式,仿佛被绑架,逼着去做一件符合大众趣味的事情,根本没法做出私人意志的选择。在当时的情况下,我知道我只能顺着他的话,继续表演,以博大家一乐。接过他手中的花,我慨然一叹,故作娇羞地吊着酸文说,蒙君青眼相加,无比荣幸。只是可惜“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在一片在一起在一起的起哄声中,我尴尬异常。我发现自己还是无法自如地应对这样的场面,内心有种做错事被抓现行的慌乱。难道我的心,真的在摇摆不定?一丝不安的念头,像一颗拖着长长尾巴的流星,划过我漆黑的脑海。
酒精的刺激,抑或是热烈气氛的推波助澜,喝得头重脚轻的我,在一众同学不安好心的帮扶和注视下,跌跌撞撞地踩着地上零落成泥的桃花,躬身低头坐进了肖亮停在学校宾馆外桃树下的一辆黑色豪车里。我记得自己喝了很多的酒,推杯换盏间,颇有李白斗酒诗百篇的豪迈。穿过几条灯红酒绿的城市街道,我们终于在一家豪华酒店的门前,费劲儿地下了车。我的双脚,绵柔得像两根筋道不佳的面条。醉意朦胧中,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身躯,像轰然倒塌的比萨斜塔,压在了肖亮的肩膀上。他打了一个趔趄,慌忙中赶紧一手搂着我的腰一手搀着我的胳臂,挺着脖子艰难地把我扶直。然后,我们俩像个连体婴儿一样地迈着步子,四只脚不时纠缠在一起,几次差点绊倒。我们歪歪斜斜地在空旷的酒店大堂里,画着曲线。好几回,他试图背起我。我任性地推开他,不愿意爬上他的背。残存的意识里,我知道自己一直在不停地说着话,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具体说了什么,我已无从记起。他应和着我的话,脸上写满心痛和无奈。他小心翼翼地扶着我,走进电梯,走过长长的走廊,然后进入酒店的某一个房间。让我在床上躺好后,他拿来一条热毛巾,细心地帮我洗了洗脸,又擦了擦我衣服上的几点黄色的污渍。
第二天醒来,我头痛欲裂,脑袋像要炸裂开来的火山口,汹涌着火热的岩浆,惊涛拍岸。我扭动着酸胀的脖子,环视了一下宽大的房间,发现肖亮正和衣躺在不远处的沙发上,鼾声如雷。我口干舌燥,整个口腔像是被夏日骄阳烤干的河床,龟裂出蛛网般纵横交错的裂缝。我舔了舔舌头,抑制不住的一声咳嗽,惊醒了他浮浅的梦。他猛然坐起,几步走到我的身边,然后俯下身子,睁着布满血丝的眼,关心地问我是不是口渴。不经意间,目光相碰,我瞬间弹开,像一只清晨在溪边喝水,突然受到惊吓的小鹿。他苦笑一声,喉咙嘶哑着说,别担心。昨晚什么都没发生。倒了一杯水递给我后,他慎重地说,在没有得到我的允许之前,他会一直等待。他说他不会逼迫我做任何有违内心的选择,尤其在我还和宋子鱼维持婚姻的情况下。他说他不在乎多等一些时日,哪怕一辈子也无所谓,只要我过得开心和幸福。一会儿,他想了想,又补充说,就算最终不能在一起,他也愿意做我一辈子的灵魂伴侣。
认识老公宋子鱼,缘于大学时一次男女宿舍的联谊活动,他是高我一届的法律系学长,人长得高大健硕、眉浓眼大,憨态可掬。但他清澈澄明的眼眸里,偶尔又透射出与外表不相称的狡黠。他四六开的油腻的大分头,邋遢而突兀。相较我的咋咋呼呼,架着一副黑色宽边眼镜的他,则显得沉默寡言。在我的眼里,他绝对称得上是一个城府很深的人,喜怒哀乐很少表现在脸上,俨然一副大智如愚的模样。也许,这跟学法律有关,他需要给人一个客观冷静、让人信赖的严谨形象。
我跟他有进一步的交往,是因为他同宿舍的一个铁哥们,和我的一个闺蜜,在那次的联谊中,王八看绿豆——对上了眼。不多久,他们成为男女朋友,并在校外租房同居。偶尔,我会去拜访他们。很多时候,恰好他也在,于是我们多了一些交流。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四个人,经常在一起玩耍嬉闹——打牌、爬山、进行各种体育活动、大冬天里围着一个煤炉吃火锅、窝在空气混浊的地下室里看通宵投影,等等。但所有的这些活动,一点儿没有拉近我和他的距离。我和他的相处,不远不近,不咸不淡,更遑论成为男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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