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来,这六条罪状,简直不值一驳。
而且,距离所谓的“大奸大恶”,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好么?
吴所谓看了看那个红顶镀金已经空了不少的五粮液瓶子,这是一瓶12斤装的72的烈酒,普通人多喝几口也得醉倒,可纣王至少喝了一斤,依旧面不改色。
说这厮酗酒那是肯定的。不过什么“信有命在天,祭祀上帝却不留心祭祀祖先”,就根本是牵强附会了,一个人只要诚心祭祀上帝,那再坏都有个底线;
至于“不用贵戚旧臣、用平民出身的小人”简直就是在赞扬他是个具有先锋意识的改革派了——否则,穷屌们岂不是万万年不得翻身?这几千年又何必革命?
“听信妇人言”这话就更扯淡了,要知道,人类最初是从母系氏族进化而来的,要是老祖母们没有被父系社会夺去大权,估计评价被改朝换代的女王们,就该有一个罪名是“听信男人言”了。
这么捋一捋,居然觉得商纣王根本没得什么罪大恶极嘛。
而且,就他在现代的所作所为来看,也无非是一个正常的大龄剩男而已。
月色,已经全部消失了,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
吴所谓以为纣王睡着了,却听他开口:“小吴,你到底是怎么把我弄到现代来的?”
这是个秘密,吴所谓一直把那只狼毫藏得好好的,可此时,听得纣王这话充满了威严,竟然不敢不答。
他老老实实:“中元节那天,我在地上画你的画像,刚刚画完,也不知为什么,你就忽然出现了……”
纣王很感兴趣:“你居然还具有这种特异功能?莫非你画谁,谁就会复活?”
吴所谓从未想过这问题,听得这话,自觉十分荒谬:“这怎么可能?不过是碰巧而已。肯定不是我将你画出来的,而是你恰好在我作画的时候出现了。”
纣王眼里利光一闪:“就没别的特征了?一点异像也没有?”
吴所谓小心翼翼:“非要说异像的话,就是我作画的那只狼毫。”
“什么狼毫?”
“那天晚上,我捡到一支狼毫,心血来潮,所以才想画你……”
纣王站起来:“狼毫在哪里?”
“还在出租房的行李箱里。明天我就去拿来让你看看。”
纣王不置可否,半晌,又问:“既然如此,那你画画妲己吧。”
“妲己?”
“对,你把她画出来。要是她也能穿越到我身边,那我留在这时代,也还算凑合。”
吴所谓笑:“这不可能。我没这个本事。”
“既然我都画得出来,为什么妲己就不行?后天就是八月十五中秋节了,也是月圆之夜,你在相同的时间作画,没准妲己就来了。”
“切,我根本不知道苏妲己长什么样子,怎能画出来?”
“我可以告诉你她的长相。”
吴所谓很好奇:“那你倒是形容一下。”
“她的眼睛很大,鼻梁骨很高,樱桃小嘴,皮肤很白……”
于是,吴所谓根据纣王的形容,拼凑出一个大美人的画像,画完了一看:我去,这分明是赵薇的眼睛,范冰冰的脸,林志玲的身材,angelababy的颜……每一样单项都是极美的,可一合起来,怎么这么像妖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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