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起源来源于我的12岁,12岁那年,小学毕业、世博会、父亲出轨……是一个悲痛,而且无法割舍的时期。也是促使我开始写小说的时期。
《心事》,是我在那个时期写的,也是我生平写的第一本书,只不过文笔相对笨拙,也没有写的十分得体。11年到现在九年已经过去,痛过的已经不再痛,家还是完整的,但是我在心底埋下了一颗种子:不要做像你一样的大人(jeneveuxpasêtreunadultecommetoi.)【ps:这句话来源于电视剧《蜗牛与黄鹂鸟》】
因为找不到人给我写个序章,所以我想了想,还是要把很多东西写明白些,也算是大纲就在这里了。
从12岁到20岁,是我蜕变最快的一段时间,我觉得有必要把人生的大起大落写出来。
于是,在第二个故事里,我将写一段最为青涩的恋情。很短暂,却也很难忘,题目来源于我的一句诗《心悦君念今安在》。那个时候是15年,我16岁,换言之,可以量刑了。当然,只是开个玩笑。
那个时候,爸爸是我的班主任,这个就比较头疼。而且作为全校的“透明人”,这件事情还是不同凡响的。
然而,我经历了恋爱、背叛再回首和被迫分手,以及同时失去最爱的人和最好的朋友【ps:这个描述来源于银河九天小说《首席御医》】。
而第三部分来源于我自身的舍得。如果说《破镜梦圆》是我爱情和婚姻的反思,那《因为刚好遇见》就是两颗孤单的心相互碰撞。
补习班,17年,我18岁,我遇见那个她,也是我情绪最不稳定的一年。在《破镜梦圆》之后我不再希望束缚,而且我更加明白:我是谁?我要做什么?
为什么要写到20岁截止?有人问过我,我思虑很久回答道:因为二十岁对我来说是一个里程碑,《二十不惑》。
我想了序章的题目好久,然而最终为什么要写做“写给12岁的我们”而不是其他的年龄段呢?因为我是一个很早熟的人,虽然家里的生活的重担还一时半会儿落不在我的肩上,但除此之外我们更应该知道我们自己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
因为爸爸喝酒闹事,所以我现在越喝酒越清醒,再多就倒头就睡。我不喜欢那种毫无意义的争斗,亦或是那种背叛。我需要一个独立思考和生存的空间,而不是为一个人而活。
这才是我写《心事》的原因,《心事》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或者说是自传,而是一部不让人沉沦的“教科书”。
在做演讲的时候,我说过,我只是一个很平凡很平凡的人,我不想做一个畅销书作家,而是希望一部分人,哪怕是一个人可以看过这篇文章小说之后,去改变些什么。这才是身为文化工作者需要做的事情。
因为《心事》,我自学了心理学,去帮助和开导他人;因为《心悦君念今安在》,我明白了爱情的含义;因为《因为刚好遇见》,我才明白遇见一个对的人对自己的帮助有多大。
我的人生起源于12岁,让我更加成熟,不再意气用事。所以,我想把这本书写给你们。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开局上帝视角 师父心塞 武战天墟 宋末崛起 红魔传奇主帅:远征之路 在霍格沃茨艰难求生 神级卡徒 四合院:秦淮茹做舔狗,满院震惊 大神追妻:夫人哪里跑! 全世界只有我不知道我是高人 有家花店[重生] 麒麟赘婿 本王且娶且撩 大唐气象 手掌仙灵图我带家族从筑基到飞升 那片星空,那片海(网络版) 民间风水集录 张凡帮帮队 大爻谜案录 绣色可餐
...
加勒比海盗的戴维琼斯坠落海底后,竟然与一艘奇特的黑船恐怖幽灵号,重生在海贼世界的东海,并获得了能够收割恐惧情绪,来强化自身与恐怖幽灵号的能力。而他曾经身为深海阎王的大部分力量,以及海洋女神赠予的力量,都储存于鱼人岛附近的飞翔荷兰人号上,只要取回这部分力量,他将再度化身在海上引渡亡灵的不死之身!于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船长,驱使着能吞噬船体碎片的黑暗之船,航行在疾风骤雨间,朝着鱼人岛进发,给伟大航道上的人们带去噩梦与恐慌!...
站在你面前的是新秩序的建立者,邪神的死敌,失落文明的垂钓者,树妖一族的救世主,破晓之剑的创立者。李西涯一觉醒来,发现全民穿越异世界,这个世界拥有克苏鲁之眼世界吞噬者血肉墙骷髅王等一众恐怖而强大的boss。所有人重新站在同一起跑线,砍伐树木,挖掘矿石,打造装备,搭建庇护所,挣扎求生。而李西涯获得树妖一族的馈赠,拥有垂钓失落文明遗物的能力。在森林垂钓开启铁匣,获得攀爬爪鞋带束头猎鹰刃在雪原垂钓开启冰冻匣,获得冰雪刃暴雪瓶雪球炮在空岛垂钓开启天空匣,获得雏翼星怒天界磁石若干年后,当邪神从月球的背面探出身影,裹挟着灭世的威压降临世界之际。李西涯从庇护所中走出,手持泰拉刃,瞧着月亮领主头顶的血条吼道就特么你叫夏洛啊?!...
命运是一张大网,你我皆在其中,看破命运之人为其指引方向,而他则不在命运之中,轻拔命运之弦,为未来点燃一束火光,揭开一切虚假。路明语明非,命运让你做出那些所谓的选择,明明都会走向那悲惨的结局可你却不得不接受,那么为何不赌一次。至少这次你还有我这个哥哥,不是吗?只有让路明非自己成长才算龙族,不然这样的龙族同人就无了意义。新人第一次写小说,自我认为动作描写不过关,但请相信我对人物语言的把控。男主以及他朋友的体系是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有时会在章节末解释一部分。...
重生回到九十年代初,简书枚是南下打工大潮中的一名小小厂妹,即将踏上一天十二个小时以上的流水线工作中。大时代的浪潮中,重来一次,简书枚最大的愿望是抓紧时机,多挣点钱,再找个爱人,努力经营好自己的人生...
睡个觉而已,她竟是穿成了书中同名脑残女配男主的渣前妻,一朵怼天怼地的盛世白莲,而且还是正在私奔路上,既来之则安之,程宁宁表示她要抱紧相公大腿,逆转人生,做诰命夫人,绝不能落得被卖去花楼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