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这几天下大雪天冷,要不然,昨天晚上被扎了满身窟窿,血都流尽的野猪,等今天小谢找到的话,估计得蚂蚁之类的东西爬满全身了。
现在,被小谢从山上拖下来的这头野猪,被冻的邦硬丢在院子里。
因为自己不缺吃的缘故,对于这头野猪,田宝珠并不怎么想要。
最主要一点,自然是因为野猪的味太浓了,肉质还紧,要用大料好好的炖煮才行。
“现在过年了,不管是镇上还是县里,肯定缺肉。
你把这头野猪的肚子留下,我到时给炖个野猪肚煲。
其他的,你弄一部分去卖了换钱。
再留一点,送给长辈们当年礼。”
既然都已经留对方在家里吃饭了,田宝珠也不矫情,直接把小谢当成弟弟来看待。
毕竟,从这些日子里的相处下,小谢不是个喜欢沾便宜的人。
而且吧,田宝珠从知青点出来后,确实也如同那个马真真说的那样。
一个人吃饭,再好吃的东西,也不觉得那么香了。
而小谢,却是最好的饭搭子。
你看,他虽然在自己面前话多一些,那也仅仅是比刚认识时多一些话而已。
也许是因为跟村里的人不熟的关系,许多话都憋在心里头,现在好不容易遇见跟他差不多的田宝珠,所以,才会一发不可收拾。
对于田宝珠的事,虽然好奇,却不会追根刨底的问。
而且,坚决不做那好奇的猫。
吃了田宝珠的东西,第二天会加倍的还回来。
这样的相处,让田宝珠觉得很是轻松。
所以,自然而然的,田宝珠把谢重归到了自己这边来,当成自家人看待。
特别是因为他年纪还小,再加上昨天的事,田宝珠对他的怜惜更加多了几分。
“好。”
看,就像田宝珠想的那样,对于田宝珠说的话,谢重半点没犹豫,也没有问为什么,直接应道。
这让田宝珠,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
她对于听话的小孩,很是喜欢。
虽然她很想立马就去邮局追问,有没有什么大一片红。
毕竟,这大一片红在六八年时,刚出版就因为一些问题被追回,估计全国也就一千枚左右。
要不然,也不会在后世卖出一枚七百多万的价格来。
而且,那一千多枚之所以没被追回的原因,也是因为被邮局卖了出去,大部分人家都贴在信件上邮寄出去了。
更别提现在都已经过去十年了,当时的邮票,现在怕是早就被人用过了。
普通人对邮票不怎么上心,收到信后,大概率是直接把信封连带着邮票一起撕了。
小部分喜欢收集的人,可能会把邮票从信封上完整的取下来。
不过,这也是极少数的一部分。
在这个镇上小小的邮局里,能不能找到这么一枚邮票,田宝珠只能说,尽人事,听天命吧!
而且,除了邮票之外,对于小谢能这么轻易的得到大队长寄钱的消息,田宝珠也有些警觉。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在邮局那边交好,万一以后有什么需要的,也不用着急忙慌的找不到人帮忙。
吃完饭,谢重就趁着天黑,把野猪绑在一个木板车上,偷偷地拉出了村子,找到相熟的人家,把野猪给剔骨分肉,只留下猪肚和两大块肉。
谢重把那两块肉送到了朋友家里,几句话便让人带着他去拜访了在邮局里的那位长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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