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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很大很大(第1页)

冯小芦算是宋玉华唯二的挚友之一。

很巧,俩人同一年考进北师大,同一个专业,又同一个班,居然还同一个宿舍,毕业后分配回西洲市,居然又一起分到了东胜汽车集团。

但其实俩人本来不该成朋友的。

宋玉华个性强势,又自负聪明,对待很多事情都习惯性的保持一种冷静的心态,很理智,但某种程度上来说,有些冷漠。

而且她从小就比较独立,喜欢自己一个人待着。

喜欢安静。

却偏偏,冯小芦这個人天真烂漫,爱说爱笑还爱闹,在宋玉华看来,是属于闹腾到让她有点受不了的那种存在。

然而最终,冯小芦成了她最好的朋友之一。

换个角度,也就是进了大学,她才总算是有了两个真正算是交好的朋友,在高中、乃至初中时期,她根本就瞧不上周围的同学,因此整个求学期,无论做什么,基本上都是她一个人独来独往,在她自己认定而言,她连一个朋友都是没有的——奇怪的是,那个时候她丝毫都不觉自己孤独。

反倒是有了两个朋友之后,哪怕放暑假回家待俩月,她都时常感觉孤独了。

冯小芦的爸爸是汽车厂的中层干部,妈妈在市财政局上班,上头一个哥哥,已婚,西洲工业大学讲师,下面一个妹妹,大二了,很牛的一个女孩子,是宋玉华少有觉得很牛的同龄人,尤其还是女孩子——人家上的是北大!

其实见过几次面,宋玉华更喜欢冯小芦她妹妹的那个性格,安安静静的,虽然很漂亮,但整个人素面朝天,一点都不招摇,跟她聊天,你会永远感觉她很真诚,说话永远入情入理,见识也远她那个年龄——然而,冯小芦才是她朋友!

“你别胡说,什么男朋友!”

居然被冯小芦给抓住了把柄,而且是抓了现行,这让宋玉华有点慌,虽然这会儿是上班时间,宿舍里几乎没什么动静,也应该是没什么人,但她还是先把她拉到自己宿舍里,关好门,然后才解释,“我们都是富平县的,忽然遇见了,请他到屋里喝口水!……一天天的,净胡说!”

“喝口水?”

冯小芦忽然搂住她的脖子,死命的勒,于是她胸口的那两大坨肉就一下烀在宋玉华的肩膀上——烦死人了,特别讨厌被她勒!

“你会让一个没关系的男的进你屋里喝口水?知道吗宋玉华,除了你爸你哥,我都怀疑你还是不是认识别的男人!你会让一个男的进你宿舍喝口水?”

她叭叭叭叭叭,“你以为我眼瞎吗?刚才在我家楼道口下车,我一眼就看见他了,本来还想躲起来等你走了,看能不能过去认识一下呢,结果倒好,你居然认识他……老实交代,到底什么关系!”

“真就是老乡,普通……就算是朋友吧!”

“还嘴硬!我看着表呢,他在伱屋里待了四十七分钟!四十七分钟!”

“我们就……聊天啊!你烦不烦啊,查户口啊!”

“就烦你,烦死你!不跟你开玩笑啊,真不是你男朋友?”

“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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