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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第 54 章(第1页)

“自打那秦五爷往苏州河前过”

新出场的女戏子是个新人,才不过十三岁的年纪,一件白绫衫子,一条白绢裙子,腰间束着一条鹅黄色汗巾子。人家都说要想俏,一身孝,这话果然不骗人,人长的好,扮相也好,一出来就是一片的叫好声。

这就是碰头彩

苏州,帝国的腹心,也是这个国家最璀璨的明珠。这里一座城市就生活了上百万的人口,经济发达,文脉昌盛类比生活水平,此时的苏州堪比后世普通的小城市。当然了,这是只拿苏州城进行对比。

除了没有后世的高科技,这个时候的苏州放到后世的一干中小城市里一点都不违和。而这样的城市放在这个时代,那就是超越时代的奇迹。

不要说从国外来的传教士和商人了,就是这个帝国本身,从北边、西边来的外乡人,乍一来到苏州,也要为这座城市所折服。

她是这样富庶、繁荣、发达、美丽

沿河修建的戏园子正在唱大戏,苏州的富庶很是养活了一批有钱有闲的子弟。这些人能够整日玩花遛狗、斗鸡走马,至于说茶馆里听,戏园子里戏,路上再买上几张报纸茶摊上坐了这就是他们的日常。也只有这全齐活儿了的人,才会被认为是到位到家的苏州子弟。

许文华不像别的有钱子弟,在戏园子都有自己的包厢或者包座,但是凭他的名声,只要报出名字。无论是哪一家戏园子,立刻就会奉他做座上宾,找最好的位置请他坐了去戏。

北宋南丁是界南北两大巨擘,然而其中的南丁,也就是草堂老翁丁一新都十分羡慕他。草堂老翁是他的笔名,不过他这个人很习惯换笔名,所以名下还有好几个名字,只不过这个名字最常用而已。

丁一新在界地位比许文华略高一些,又出道早,是个大前辈。他是认识许文华的前年他从成都搬到苏州来住,当时就是许文华接待的他。许文华前年的时候才刚刚封神,算是新晋神,丁一新和他玩了几天。

等到苏州的房子整理好了,一家人搬进去,这才在自己的文章中写道“文华个性潇洒,自得乐趣,我不如矣”

全文的意思提取一下,大意就是说,丁一新感叹,虽然他地位高,辈分高,赚的也比许文华多。但是他羡慕许文华啊许文华年少成名,比他年轻比他帅,整个苏州走到哪里都是座上宾,各种娱乐消费都不要钱的还有没有天理啦

丁一新都羡慕的,就不要说其他的作者了。

许文华擅长玩乐,戏评、美食评等简直是全城乃至整个江南的风向标,这些地方的老板可不是要好好伺候他只要他能说一句好话,有的是好处也是因为此,大家也就不吝付出了。

等到这一折戏演完,戏班子的班主特意到许文华的包厢拜访他。说是拜访就是说好话、给红包,说了几句话,言外之意就是想请许文华捧捧他们戏班子,捧捧他们手下的几个角儿。

许文华评这些东西,不能说完全不收钱,他并不是那种刚正不阿的圣人。只不过他的底线在于,他说可以的东西,确实还不错,至少不会以次充好。

随便对付了班主几句,等到班主走了,旁边的贴身小厮这才收起银子“少爷,都是银楼新出的出炉银,颜色新的很,总共有五十两。”

五十两对于许文华这个级别的作者来说并不多,他随便写写也不止是这个收入。不过这算是意外之财,本来就打算要写评的,就不用计较那么多了。而且实在来说,像刚才那个班主那样的,戏班子还没有出头,五十两银子也不少了

许文华也不可能为了几两银子不满去苦苦逼人家。

倒是旁边一起戏的朋友摇了摇扇子“羡慕不来的,羡慕不来的,你许文华躺着也能把钱赚了”

这朋友就是上次在许文华家里蹭早饭的那位,名叫朱敏。他和许文华的编辑宋文静都是三吴报馆的编辑,只不过不在一张报纸而已。当初许文华在宋文静手下崭露头角的时候,朱敏想要挖他来着。

最后挖人没成,两个人关系倒是好了起来,算是朋友了。朱敏这人,因为经济紧张,对许文华这土豪各种蹭,蹭饭、蹭戏、蹭茶还好他是一个编辑,不缺社送各种样来,不然恐怕还要蹭来。

不过他也有他的优点,眼光好、聪明、为人乖觉有分寸、对手下作者好。总之,许文华虽然老是说他做事不靠谱,业务水平不行,但是心里一本账,所以两人关系称得上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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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渡  穿成炮灰之反派养成计划  我养成了一个顶流爸爸[沙雕]  娇女在七零  走丢的乱步大人  快穿女配:小祖宗在线宠夫  星际金乌御兽师  不小心生在六零年  宫斗不如养条狗  魔尊他有脸盲症[穿书]  穿越到女尊文里被迫赚钱养家  在替身文里当玄学大师  飞扬跋扈,从唐人街开始  穿越:一贫如洗,搞钱要紧  穿成极品的丈夫后[穿书]  送上门的娃成了皇帝  龙珠我被杀就能变强  不想当影帝的厨神不是好偶像  每天都梦到死对头在撩我  被全网黑后,我回乡下种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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