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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又见吴晓夕1(第1页)

那个晚上,我们是这么睡的。路晓露和许萱毫无疑问地睡在了小屋,李讴歌已经在沙上睡着了,我们便没有动他。我们三个回到家的时候,路晓露和于周几乎已经把客厅收拾完了,我去厕所拿出墩布,又把地面拖了一遍,以便一会儿打地铺。刘鑫吐完之后,舒爽了许多,他主动要求睡地铺。为了尽地主之谊,我把自己的大床让给了斌和于周,选择和刘鑫一起在客厅打地铺。我翻找出之前夏云朵留在我这里的一个地垫,铺在了客厅的地上,然后找出一床褥子,铺在地垫上,又找了两条被罩,当作我和刘鑫的被子。好在是夏天,又是楼房,睡在地面上并不会被潮气所伤。如若是我家之前的平房,即使在地上铺上好几层地垫和褥子,依然会感到潮寒之气的侵蚀。

这一宿,我睡得很不好。半夜被尿憋醒了三次,每次我都以为自己还在床上,按照习惯去翻身下地,但是翻了俩翻也没到床沿,反而却撞到了电视柜,我这才想起来自己是在地上,于是用胳膊撑起身子,站起去上厕所。除了被尿憋醒,我还接连做了几个噩梦,具体内容大都记不清了。只是隐约记得扛着一只笨重的野猪,行走在茂密的蒿草丛中,直到被忽然窜出的野兽扑到了我的身上,我才被吓醒。我睁开眼,哪他妈有什么野猪和蒿草,也没有突然袭来的野兽。所谓的野猪,只不过是刘鑫压在我肩膀上的胳膊,蒿草丛是他胸前的毛,那只扑向我的野兽是他翻身时搭在我身上的腿。我推开他,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迷懵地看了看我,转了个身,继续打上呼噜了。他已经把被罩蹬在了脚下,光着上身,下身穿着来时穿的大裤衩。我为了不让自己一会儿继续梦见草原,于是坐起,把被罩拿起,盖在了他的身上。

早上,我们醒的也很突然。按说前一晚喝了那么多酒,我们应该会睡到日上三竿的,但是刘鑫和李讴歌的惨声嚎叫把我们都吵醒了。我回过头,李讴歌正在刘鑫身上挣扎,想要坐起来,刘鑫蜷缩着身体,他的表情生不如死。

“操你大爷!”刘鑫捂着肚子大骂,“你他妈在我上铺睡了好几年也没掉下来过,这他妈刚毕业一年,你就从沙上掉下来砸我。”

我明白了,一定是李讴歌从沙上翻身的时候,掉了下来,正好砸到刘鑫的身上。

李讴歌好不容易爬回到沙上,说:“废话,学校的上铺有护栏,沙哪儿他妈有护栏呀……再说了,我也不知道你在下面呀。”

刘鑫盘腿坐起,说:“我们昨天晚上打地铺的时候那么折腾,你不知道?”

“我都睡死过去了,什么也不知道。”

“你还骂街来着呢,说我们吵。”

“那我也是说的醉话。”

“你大爷的!”

路晓露和许萱穿戴整齐从小屋走了出来,路晓露说:“怎么一大早你们就开始吵吵呀?”

“没事儿,你们接着睡去吧,”我说,“你没在我们宿舍住过,你不知道,以前上学的时候就这样,我们早上不拌几句嘴的话,一天都没精神。”

于周和斌从大屋出来,睡眼惺忪,乱如巢。

路晓露对于周说:“咱们什么时候走?”

于周说:“都行。”

路晓露说:“你去洗把脸吧,我今天想去趟西单……你洗完脸咱们就走吧。”

我说:“一会儿吃个早点再走吧,去逛街着什么急?”

路晓露说:“不了,我昨天晚上吃的东西还没消化呢。”

李讴歌胡噜了一把头,指了指斌,说:“我们俩也得早点儿回去,今天小雅和楚未艾也约好了去逛街呢……我们得回去洗个澡,要不然身上太味儿了。”

刘鑫说:“那我跟你们一起走,给我放到四环上就行。”

快乐总是短暂的,我觉得我还没有和他们聚够,他们就要和我分道扬镳了。是啊,每个人现在都有自己的生活,我不能摽着他们。

我和许萱把他们送到电梯口,嘱咐于周和斌开车的时候慢点,估计现在身体里还有不少残留的酒精,别让警察逮到。

送走他们后,许萱帮我把地铺收拾好,和我一起把茶几抬回客厅后,她说她要去洗个头,今天她和同事也约好了要去逛商场。

许萱也走了之后,我真的陷入了寂寞。我怀念以前的日子,那时我们每天聚在一起,互相之间毫无诋毁地谩骂和调侃,一起上课、吃饭、喝酒、打游戏、睡大觉,我一直以为那样的日子是漫无尽头的,但是很快就迎来了结局,我是说,我们毕业了。

我回到自己屋里,把李讴歌和于周睡乱的床铺得平整,打开电脑,随便找了个电影,播放起来。我躺到床上,盯着天花板,听着电脑里声音,逐渐又睡着了。

再次醒来时,已经临近中午一点了,我是被自己肚子咕咕的叫声吵醒的。冰箱里还有一些昨晚没有下锅的菜,但是我懒得把它们放进锅里翻炒。我选择出门去找个小饭馆吃点东西,用来糊弄自己的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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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小区,我点上一支烟,贴着路边的树荫慢慢行走。我们小区北面几乎被汽车占满了,再往北是一片荒芜的空地,被蓝色铁板圈着。小区南面一条街上是各种乱七八糟的小饭馆和小卖店,我家的门脸房就位于此处,但是自从我把它租出去之后,几乎再也没有进过那扇门,里面装潢几乎与我父母经营时如出一辙,我可不想走进去睹物思人。

我买了一瓶冰可乐,走进了马路南面的一家拉面馆。这家拉面馆从我上初中的时候就开了,那时这一片还没拆迁,全都是平房。我隔三差五就会到这家拉面馆吃饭,因为他家和我家小饭馆相隔不远,互相认识,所以我从来都是赊账。每月末的时候,我母亲趁着不忙时,过来一起结账,顺便和他家的老板娘聊聊天。这家拉面馆是一对河南夫妻开的,他们人很好,从我上中学的时候就会给我的碗中多放上几片牛肉,即使我父母去世了,我再去他家吃饭的时候,他们依然会像之前那样,给我的碗中放上足量的肉片。

我走到收银台前,熟练地点了一碗拉面。老板娘看到是我,冲我笑了笑,收完钱后,亲自走到后厨去嘱咐。已经过了饭点儿,拉面馆里的人并不多,我找个空位置坐了下来,打开可乐,足足地灌上一大口。

拉面馆的门又被打开了,响起铃铛声。他家的门口挂了个铜铃铛,只要有人进出开门,铃铛就会响,出清脆的“叮铃”声。这一招最早还是我想出来的,那时我上小学五年级,暑假在我家小饭馆写作业的时候,忽然有顾客走到我的面前,看我在写什么,当时吓了我一跳,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后来,班里女生们之间流行编风铃,我灵机一动,找了一个关系不错的女生要了一个小铃铛,回家之后,先在自己的屋里尝试一番,现真的可以起到提醒的作用,于是便把这个铃铛安到了小饭馆的门上。我爸爸现之后,去买了一个大一点的铃铛,重新装到了门上。在那之后,周边的小卖店和小饭馆,纷纷效仿起来,后来的这家拉面馆开张之后,以为这是我们这边的习俗,便也入乡随俗地装了个铃铛。

我听到铃铛声,蓦地想起了十多年前和父亲一起安装铃铛时的情景,不由地悲从中来。

一个熟悉的女声对收银台的老板娘说:“阿姨,来一碗面,毛细,打包……哦,不打包了,就在这儿吃。”

我回过头,现吴晓夕交完钱,正笑嘻嘻地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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