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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子女的本分(第1页)

水自流之所以会用这种语气跟曹德宝说话,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给叶晨扎针,从曹德宝给他伺候槽子的那天,他就知道这货是个睚眦必报的小人,但凡是让他记上了仇,他会挖空心思的想办法找回来,这从当初欺负过曹德宝的犯人身上就能感受得到,因为在曹德宝看来,亏就没有白吃的道理,我难受你也别想好过。

而水自流恰巧也是这种人,论记仇没人比他更在行,要不然也不会因为涂自强替骆士宾背锅的事情,等了骆士宾这么多年,才在周秉昆这里翻盘把骆士宾弄死,这一切都离不开他的细心筹划。对于叶晨,虽说没这么大的仇恨,可是叶晨却曾经带给他过最大的屈辱,导致他在所有的小弟面前颜面尽失,这让水自流每次想起的时候,都忍不住怒火中烧。

水自流虽说也睚眦必报,但是因为他自身有残疾的缘故,所以总是喜欢鼓动他人当他的枪,让别人出头,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这种人也就是人们日后总会提起的老阴比。

这一次也是一样,他发现曹德宝和叶晨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之时,第一时间做的事情就是踩低捧高,加深曹德宝对叶晨的仇恨,然后他这边还会故作知心的对曹德宝进行劝解,一副为他着想的样子,对于这种事情他实在是驾轻就熟。

水自流不在意曹德宝最终能不能成功,因为跟叶晨有过密切的接触,他最了解这个人有多深不可测,所以他不认为曹德宝有报复成功的可能性,不过只要是能给叶晨添堵,让他不痛快,自己做的这点小算计就是值得的。

最主要的是曹德宝的刑期和他接近,两人差不多一年出去,他能见识到叶晨的不痛快,所以他才会挖空心思的给曹德宝扎针。

随着上次北大礼堂的事情结束,叶晨在校园也算是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因为他不仅是文艺女青年眼中的浪漫主义诗人,还是一名新晋作家,而且是在《人民文学》上发表过文章的新晋作家。

叶晨的那篇小说《蹉跎岁月》被同学们争相传阅,这其中甚至包括他们经济系的这群同窗。这届的北大新生,都是当初的老三届,或参军或插队,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岗位,机关干部、下乡知青、厂矿工人、现役军人,什么职业都有,大家一起住进三十七号楼,成了同学。

叶晨和这些人相比,无疑是处于最底下的那层,他只是一名酱油厂的工人,但是这并不妨碍大家迅速的跟他拉近距离,因为叶晨发表的小说,直接抹平了他和同窗之间的距离,这些人都在小说里看到自己曾经的青葱岁月,让他们和书中的人物产生了共情,爱屋及乌的情况下,自然对叶晨青眼有加,觉得自己找到了知己。

如果仅仅是这样,这群同窗也不至于对叶晨产生强烈的认同感,毕竟大家都是经过千军万马的厮杀,最终才走进这所校园里的,这里的每个人都是足够骄傲的,在那一年的大学录取比例仅仅为百分之四点八,这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然而当考试降临的时候,叶晨的一骑绝尘让所有的同窗彻底的见识到了他的厉害,叶晨的成绩是整个经济系八十来人中的第一名。大象是不会和蚂蚁成为同类的,直到这一刻,他们这才彻底的接纳了叶晨。

叶晨好歹也是经历过后世应试教育洗礼过的大学生,远不是这个时代的同龄人可以比拟的,更何况他还有过目不忘的技能加持,所以在学习上得心应手完全就是一种必然。

然而在同窗那里却不是这样了,要知道这个家伙时不时的还在纸媒上发表文章,即便是这样,学习成绩还那么优秀,这让他们面对叶晨的时候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对于叶晨这边的情况,周秉义和周蓉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周秉义得知叶晨的成绩之后,淡然处之。上次在叶晨家的谈话,让他对自己的这个弟弟生出了一种自愧不如的感觉,不论是在学业上,还是在经济的独立上,亦或者是对待父母的孝顺上,自己跟弟弟都没得比,所以周秉义没了和叶晨比较的心思。

而周蓉的态度则是跟大哥周秉义截然相反,从小她就是家里最拔尖儿的那个,不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性格上,再加上她那张可以把父母给哄的团团转的嘴,所以她在周家可以说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没人能忤逆她。

然而在进入大学校园之后,叶晨对她的屡次无视,让她心里一直都憋着一股火,潜意识里认为自己的这个弟弟是反了天了,丝毫没考虑叶晨做事的背后含义。

在文学上被自己弟弟碾压也就罢了,毕竟这不是一时半会儿就有招可想的,可是学习上也被弟弟碾压,周蓉就太气不过了,要知道她从小学到现在,在班级里从来都是想考第几就考第几,完全就是个控分高手,学习对她而言就是小菜一碟。高考没考过叶晨也就罢了,在大学还被叶晨在成绩上牢牢压制,在周蓉这里就太不可原谅了。

然而周蓉虽然优秀,奈何叶晨根本就是个挂逼,能进北大的学子就没几个不优秀的,所以周蓉拼尽了全力,最终也没能像叶晨那样在人群中夺目,这让她在校园里见到叶晨的时候,一直都阴着一张脸,丝毫看不出任何的姐弟情深。

叶晨知道周蓉是个什么揍性,只是懒得搭理她这个货罢了,自己阻止了她去贵州插队,保住了母亲李素华的健康,破坏了她和冯化成的好事,让父亲周志刚不至于因为她们二人离婚,而被气的早逝,已经是殚精竭虑,仁至义尽了,至于她理不理解,叶晨才不在乎呢。

时间很快的来到了八零年初,春节在即,叶晨和郑娟这时早已经回到了吉春。叶晨放了寒假之后,就第一时间领着媳妇在老北京转悠了一大圈儿,买了一堆的年货,叶晨的同学有一个在铁道系统有关系,叶晨托他帮忙买的卧铺票,然后一家四口踏上了归途。

();()  到家之后,二老见了自己的老儿子,看到他带的一大堆的年货,心里是说不出的开心,周志刚直接对老伴儿说道:

“赶紧去整俩菜,我晚上要跟我老儿子好好的喝一顿。”

母亲李素华此时也开心的紧,因为将近十年的光景里,一直是自己的老儿子在身旁陪着她,现在冷不丁的去上学了,让李素华的心里一直记挂得很。听到自家掌柜的让自己去做饭,老太太应声站起,刚要去忙活,却被郑娟一把拦住,只见郑娟开口说道:

“妈,让我来吧,你和爸跟秉昆有将近大半年都没见了,你们好好说会儿话,我自己一个人忙活的过来!”

周志刚看到儿媳贤惠的模样,脸上乐开了花,李素华也乐的落个清闲,坐在屋子里跟丈夫陪着老儿子说着话。叶晨端着茶杯喝了口水,然后看着周志刚开口说道:

“爸,有件事情要跟您商量一下!”

周志刚听了老儿子的话,看着他正经的表情,开口问道:

“有事儿就说,回家了怎么反倒还拘束了?”

叶晨笑了笑,然后开口说道:

“我在北京上学的这一年时间里,在杂志上发表了不少的文章,稿费也比较丰厚,所以我打算把你跟妈接到我身边去,到时候我会在那边买房子,至于落户我会找我关系亲近的同学帮忙。

这么做的原因,是我打小就没离亲人这么远过,哪怕是那十年,也整天和妈生活在一起,到了那边之后,我每天都在想你们,学习的时候,都在担心您二老的身体,所以恳请您二老务必答应!”

周志刚被自家老儿子的话彻底惊着了,开口问道:

“秉昆啊,咱家年初刚盖的小二楼,我记着就是你拿稿费的钱翻盖的,咋还有稿费呢?这玩意儿难不成还一直发吗?你要是把我们给接走了这边的房子岂不是空下来了?没人住怪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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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种成异界仙尊  绝世猛龙  七零俞贵妃驯夫日常[穿书]  七夜小玖  江阳林浅雪  嫁给迂腐书生  为科学奋斗  戏精母女年代文生存手札  我是一个小卒  超人的赛亚人弟弟  宁叶云羽裳  唐朝好医生  成了绝症男配的兔子精  战神爹爹的小奶团三岁半啦  女学霸在古代  世界第一度假村  焚城  赘婿狂飙,被退婚的我无敌了!  前女友渣我四年,我开启绝世天眼  全民NPC:我能斩杀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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