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存在感的时候,无非是家里的极品亲戚来,他会摆出副当家人的样子,其他时间,家中大小事情,他一律不管,是个纯粹的甩手掌柜。
春天快要过完时,大家去拐拐山放纸鸢、游玩,那次冯元朗无意中见到侄子们在嬉闹,突然惊惧发疯,口中还喊着“不知道,没见”。
一一四.四一.八三.一五七
“是,大娘的手是成年累月积下来的伤,每天都得泡在水里,连药膏都来不及涂。”冯小喜有点心疼地说。
当时只以为他是厌恶自己将赤身裸体的孩童玩闹联想成大人之间的不堪,现在来,他那纯粹是恼羞成怒,生怕自己做过的龌龊事败露!
她甚至怀疑当晚冯勤奎离家,并不是如婆婆以为的那样,去打铁铺子凑合了一宿,而是直接偷偷摸摸去了王寡妇家,躲过家中是非,又正好有机会良宵偷欢。
猜想毕竟是猜想,俗话说“捉贼捉赃,捉奸见双”,就算有两块相同的翠玉在手,也根本说明不了什么。
这一切事件就如同许多散漫的星点,因为两块相同的翠玉而串联在了一起。
她最终决定暂时不要轻举妄动,多加观察,等有了实锤再说!
“倒没啥新鲜事,就是我见那王大娘,成日里做腐,一双白嫩的手都被卤水伤了,起了手癣不说,有的地方都泡烂了。”
这些后续问题,她不得不提前考虑好。
何苗左右为难,追求正义真相与家庭完整性的确是需要费心好好权衡利弊的。
“行,我记下了,不过大娘很少去镇上,咱家若是有人去赶集,就帮她带一些。”冯小喜很用心的记着这件事,打算关心关心未来的婆婆。
何苗留意观察冯勤奎的神色,果然有些微微不同,似乎在用心听下文。
“也是啊,我着那伤口都触目惊心,得多疼啊,不过,我听人家说,镇上的药铺有一种药膏,专治手癣,夜间睡眠时厚厚涂上一层,第二天就能好不少。”
晚饭期间,她不由自主盯着冯勤奎,这个脸膛黑红,嘴唇微厚,身材健壮的中年男人,总是木讷无言地快速吃饭,大量抽烟,再不就是闷着头干活,偶尔抱怨几句。
“何小娘子,想什么呢?还吃不吃点心啦?”
那就是,公公冯勤奎这个老不羞,出轨了王寡妇,并且已经厮混多年,七年前,他们二人在山坳间行伤风败俗之事,无意间被十二岁的元朗撞见,摔到山下,摔坏了脑袋!
至于,到底是元朗慌张中不小心摔伤,还是狗男女密谋害了亲儿子,真相究竟如何,暂时不得而知。
如果她根据这些线索去求证,恐怕不仅不会揭露出真相,还会惹得一身骚,除非想办法让婆婆亲眼见证寡廉鲜耻之人的真面目。
王翠梅温柔的声音在耳畔炸响,她收回思绪,着面前白皙柔和的那张脸,心生厌恶却又暂时恢复了理智。
冯刘氏:“翠梅妹子成日待在腐坊,从不去镇上赶集,也不容易,小喜你回头问问,人家若是愿意用,托咱买再说!”
何苗继续啃着窝头,赌一把,冯勤奎会不会因为心疼,特意去镇上给王寡妇买药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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