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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万事俱备(第1页)

当王德孚用淡然的语气说出这样的话时,如果他的颜值不那么出众的话,那他这样的举动肯定不会让王沫儿觉得有什么把握,只是在逞强、强行装逼,但是他这样的话,再配合他的长相,自然就给人一种莫名的信服感。

可能这就是长得帅气逼人的好处,不管他做什么,仿佛都不存在错误,就算错了,也可以当然选择原谅他。

反正王沫儿望着自家三少爷时,眼睛里就闪烁着崇拜的小星星,只觉得三少爷不愧是三少爷,从小到大都这么有志气。

只不过平心而论,三少爷因为他的这种脾气,在家里也吃了很多苦头、受了不少委屈,现在虽然他嘴上说得霸气,但他到底会用怎样的方式,来不让家里人看到他的笑话呢?

王沫儿十分好奇,她原本想越快将三少爷劝回去越好,但现在她竟然想待在他的身边,看他到底会做什么来破局,或许这个想法也包含着她的些许私心,能和三少爷这样的美男子长久地待在一起,那真是每天都会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王德孚本来想将王沫儿糊弄回去,接下来却听王沫儿一股脑地将吴氏交给她的任务,直接告诉了王德孚,还将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上交给他,然后表示自己会听他安排。

王沫儿的举动,让王德孚愣了好一会儿,他好像也没做什么吧,怎么这个自家母亲的心腹侍女,就这样“缴械投降”了,当然这个词并不是很恰当,不过看到王沫儿那真诚的眼神,他觉得这个女孩或许可以信任。

因为不管怎么说,王沫儿拿出来的钱,就是真的,一共二十多块银元啊,可真够豪气的,放到他曾经那个世界,可就两千多人民币了,给一个大学生当生活费,省着点用的话,又可以维持两三个月的生活。

而王沫儿这样做了之后,王德孚自然就不好意思让她回去了,要不然总有一种过河拆桥的感觉,可是她不回去的话,住在哪里呢?总不能住在他的学校宿舍吧?

();()  如果是曾经没有灵魂融合的王德孚,处理这种事情肯定会不知所措,但现在的王德孚,只是略作思考,就想到了办法,直接在学校外租个房子不就得了,还可以为他自己创造一个比较安静的写作环境。

虽然他的宿舍环境挺不错的,舍友们的素质和人品也都不错,但在宿舍里写作,受影响是肯定的,而且考虑到他要写的作品,还比较见不得人,所以确实需要一个更加隐私的空间。

而王沫儿的存在,也可以让他更专注于写作,什么杂事都不用他去烦了,印象中她就是那种做起事来非常稳当、毫不拖泥带水的人。

王德孚一旦有了定计,行事的效率就很高,不过他并没有将这样的想法直接和对方说,而是先带着王沫儿在这苏州城中好好玩了几天,进一步培养感情,这并不是因为他对她多么有好感,又或者是垂涎她的姿色,只是觉得他现在需要她这个人,她对他很有用。

在带着王沫儿玩的过程中,他也发现了对方的另一面,本来他还觉得对方非常豪爽大方,没想到在对外人时,就特别精明小气了,不管是他给她买什么吃的、穿的,她都能去砍一砍价,锱铢必较。

没错,王德孚按照自己的审美,改造了初见他时很土气的王沫儿,他直接带她去理发店剪了个如今很流行的“妹妹头”,也就是齐耳短发,许多民国女学生都剪这样的发型,基本式样是刘海齐眉、两侧头发与耳垂齐,略向内扣,其他地方的头发也以此为长短标尺。

如果那天王德孚就要带她去剪的话,王沫儿肯定不从,在她十几年的生命中,似乎从来都没有想过女子可以剪短发,但是被王德孚这么带着玩两天,她就感觉自己跟吃了迷魂汤一样,不管三少爷说什么,她都从了。

她本人倒是安慰自己,对方本来就是少爷,以后是要成为老爷的,而她是个下人,下人听主人的,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不过这样的想法,又让她自己觉得别扭,因为三少爷真的和家里其他人不一样,他好像根本没有当她是下人,始终用相当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她,这让她既开心又惶恐,总觉得自己好像僭越了。

();()  与三少爷在一起的日子,王沫儿觉得就好像在做梦一样,只觉得时时刻刻都处于幸福之中,就是不知道这样的梦,何时会醒过来。

“三少爷,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已经梳着“妹妹头”,穿上了天蓝色汉式衣衫、黑色短裙,清纯十足的王沫儿这样问道。

王德孚满意地欣赏着自己改造出来的“民国范”女子高中生造型的王沫儿,宠溺地摸了摸她的脑袋,温和道:“因为我们是亲人,你是我的妹妹啊,沫儿。”

这个答案让王沫儿满足地笑了,从来不懂恋爱为何物的女孩,接受了这样的解释,而且论起辈分关系什么的,她确实能算王德孚的妹妹,只是完全没有血缘关系而已,她是王老太爷姨太太私生子的女儿。

王德孚对王沫儿的勤劳能干还是很满意的,只觉得这个时代似乎也没那么差,如果身边有这样一个可以帮他处理杂务的侍女的话,以后连交稿,似乎都可以让她代劳,而她不识字,也暂时成了优点。

事实上,连租房这件事,王沫儿也帮上了忙,找到了一个好住处,她似乎对能够和三少爷长久地相处这件事相当期待。

在搞定了王沫儿的住处、他的写作场所之后,他那本来四十多块的银元,仅剩十几块了,这让他终于明白曾经上大学时,那些谈恋爱男生的难处,那是真的烧钱啊!

不过有个王沫儿在,倒是让王德孚的提笔的动力更足了,作家有时候就是这样,不到火烧眉毛的时候,那是写不出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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