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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喜欢一个人(第1页)

宁溪坤之所以选择去加拿大完成自己的学业,是为了实现从小到大的一个梦想。

所以尽管整个家族都在反对,他依然坚持自己的人生旅程。

并且毅然决然选择悖逆家族初衷的交换条件,学了戏剧导演专业。

因为这件事,他差点被整个宁家放弃。好在他的外祖父很支持他,代替宁家给了他经济援助。

而这一点小波折,对宁溪坤来说并不算什么挫折。相反在外祖父的照料下,他活得更加肆无忌惮,也更能专注于自己喜欢的事。

从小就活在成年人的糖衣包裹下,没有受过任何委屈苦楚的小少爷,成长为一个脑子里只有梦幻泡影的理想派。

他眼里只有他关注的艺术,相对更理论派和实际的事物毫无兴趣。

比如医学这方面,他就一窍不通。

至少作为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娇少爷,不会去想,家庭医生给他吃的是营养品,还是药品。

他也从不关心那些东西吃了对身体的益处、或者弊端。

所以娇少爷宁溪坤,第一次着药盒里分好剂量的药,不知道该取出多少来给余卿卿,而手忙脚乱导致药撒了一地。

第一次倒水,不知道先放凉水再放热水,而导致烫到手握不住水杯,滚烫的水溅了自己一裤腿。

第一次帮一个挑食又“坏脾气的”姑娘挑菜,而深刻意识到挑食的坏处。

第一次盛饭而不知道用什么工具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被疼宠保护过度。没有经历过生活的丝毫磋磨,也没有被挑战过主观的认知。

感受不到别人为他而做的辛劳,也感受不到这个世界还有另一面。不那么美好的一面。

宁溪坤脑海里的梦幻泡泡,在一次一次实践中逐个破碎。

原来,生活是这样的。

但现在从这些点点滴滴被他搞砸的事中,他能学习到以往绝对不会有人告诉他,只会替他做的事。宁溪坤心里的成就感倍增。

因为此刻,他不怕自己什么都不会。因为从这一刻,他想要从理想派变成实践派。

只因为,他喜欢上了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真好。

因为喜欢,因为想靠近,想得到那个人。你会挖空所有心思、花光所有精力,去准备、去学习成为一个她会喜欢的人。

因为喜欢,我将动用我所有的资源和累积,把自己变成一个能匹配你,而更好的存在。

所以我无时无刻不恐慌,无时无刻不努力,我无时无刻不进步。

是因为你,我才会变成更好的人。

“坤坤。”

“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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