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脚踝
普尔萨是带着战斗欲和挑衅来的。
可这莫名的敌意叫只想来看一看望天木的路峥摸不到头脑,且,陆教授一个大龄男子,实在是不想跟一个看起来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针锋相对,比如接下对方那看着有些莫名其妙起衅的战书。
路峥好似看不到对方炯炯有神往外喷火的眼睛,漠然至极。
这种事不关己且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态度,他极其拿手。
这要归功于他在国外的导师实在是刻薄且无德,对手底下的学生并不提倡和睦相处,成果和效率才最重要。
于是实验室氛围始终乌烟瘴气,十几个同门之间分了四五个派系。
闷头想尽早毕业的路峥,哪边的橄榄枝都不愿意鸟,自顾自做实验交成果,于是他成为了被其他人排挤的第六支队伍。
单打独斗的好处,就是没有那么多的绊脚石和吊车尾,坏处,就是多的是不请自来的敌意和拦路虎,以及胆大妄为到敢有种族歧视的蠢货。
最终这一切在某个路峥因为培养植株迟迟不肯发芽而有些郁闷的下午,亲手将歧视黄种人的找茬师兄揍进急诊而结束。
真要打架,路峥是不怕的,但是在他这里,无意义的争吵和挥出拳头,是最不可控也最坏的解决方式,毕竟这世上有一万种,他自己不需要动手,也能解决对方的办法。
情绪失控其实一件懦弱又幼稚的事。
见路峥无动于衷姿态凉薄,尚且涉世未深的塔木族小伙却以为这是退步和忍让的表现,又或者,他对苏和并没有多少真心。
毕竟无论是丽龙还是塔木,是个有血性的男人都无法接受一个明目张胆觊觎自己爱人的情敌。
这个外地人,并不珍爱丽龙主。
路峥没开口,顿沙却已然看不得普尔萨笑的颇为得志的模样,“你在笑什么,还不快走?收留你一晚,就不知道自己是哪的人了吗?回你的塔木去!”
这次尾巴真要翘到上天的普尔萨摆摆手,“知道了。”
他已经达到了自己想要的目的,当然该快点走了。
瞧着天上的雨云压的更低,万一真的被浇在半路上就不好了。
顿沙对着那背影挥挥拳头,又偷瞄两眼路峥的脸色,好心为他家丽龙主开脱道:“那是我们丽龙主的朋友,我们丽龙主自小就这么一个朋友。”
你说多该死,就这么一个朋友,还不是什么好鸟,想搅和人家搭襟间的关系。
提到苏和的事情,路峥总算做出些冷脸外的反应,“他的朋友很少?”
路峥没觉出,苏和总扬着的笑脸叫他以为这位神子应当极受欢迎。
“嗯呢。”
虽然丽龙上下男女老少,没有不喜欢丽龙主的,但这种喜欢,和平等相交、慢慢相互亲近起来的关系完全不同,这种好感多数是出于丽龙人刻在骨子里,对丽龙主身份的亲近。
“所以他其实挺孤单的。”
顿沙晃晃手里的饭篮子。
有些迟钝的路教授这才注意到他手上的东西,“你手里的是?”
“给丽龙主的早饭啦。”
以为这里是顿沙家的路峥扬眉,“这里是苏和的家?”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我家后门通修真界,我暴富了 新婚夜撞邪遇害,我被老婆养尸 惊!内卷小师妹是毛绒控 年代文大佬娇宠美人 穿越1992年 雷峰塔下(法青、1v1、SC) 豪门婆媳互换身体上综艺爆火了[穿书] 误入金笼 掌门师伯新收了个女徒弟 他又发疯了(1V1强制爱) 摄政王别怕,王妃只是把符画歪了 我靠拍剧爆红全网 我是小人物 妹妹一心入青楼,重生后我不劝了 废太子在年代文吃瓜看戏 天灾战乱:我带着难民种田登基 放弃男主后,我和男主兄弟he了 卷死反派渣攻 她预谋已久 【汤姆·里德尔】高H同人文(强制爱,乙女)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双阳在上,三月同天,人类帝国的伟大始于神皇登基,一千年来,人类帝国驱逐兽人威震精灵开辟星宇创造传奇,这是属于人类最伟大的时代!兰特听着学者的赞颂,问了一句,我跟您打听一下,咱人类帝国都这样了,为什么我们一个男爵家,被野蛮人碾着跑?伟力归于神皇,灾难始自魔潮。兰特,超凡者的道路已经明朗,你要以往圣为师,以登神为愿好的,那咱们晚上吃什么?...
于沐刚穿越过来就要照顾牙还没长齐的奶娃娃,不仅要面对恶劣的生存环境,还有随时饿死的风险,一穷二白之下,还好有无名空间帮助她起死回生。a...
剧情版文案在短短一年里就因各种天灾人祸失去了八任领主的莱纳城,已于贵族中有了受诅咒之地的可怖名声。而这座臭名昭著的受诅咒之城,终于在春天结束之前迎来了一位拥有阳光般灿烂的金发如...
快穿之女配只想搞事情快穿三千小世界做任务,作为炮灰女配,她只想搞事情...
2月11入v,届时万更加红包乌云波前脚从顺治废后剧组杀青,后脚就喜提了重孙的废后诏书。乾隆那拉氏,朕看在往日的情分上留你妃位,望你自省己身,闭宫悔过。乌云波皇上说的是,继后之位,臣妾不配。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