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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寻龙分金看缠山(第1页)

当然……不可能!

即使路鸣泽拥有不世出的言灵“神瞳”,即使他能够在鉴宝节目里一眼就看穿古董的年代,他也不可能一眼就看通风水的好嘛。这一切当然是楚子航这些天调查的成果。林凤隆的确是个研究风水的大师,这早茶店里的地势、五行、四象,还有缺角之地通风顺气,冲煞之地八方来财,连他那财树的大小、朝向都很有讲究。楚子航这些日子调查林凤隆,翻阅了许多有关于风水的书籍,他研究这些疑难杂书属于信手拈来,易经在他眼里能被读成易筋经。

至于路鸣泽……他只用背出来就好了,实在不行他还可以把楚子航的笔记一页一页用“蚀刻”刻在脑子里。早就说了路鸣泽是个天生的作弊大师,不要看他年年考试都是满分,路明非一直怀疑他用这招打小抄。无论路鸣泽怎么解释这“蚀刻”耗神耗力,而且就像哆啦a梦的记忆面包一样学一页就忘一页,路明非也一个字都不会相信。他在路鸣泽身上吃过很多亏,在路鸣泽的“神瞳”身上也吃过很多亏。

“小友好学问。”林凤隆看着路鸣泽,眼中满是笑意,好像他是老师现了一块难得的璞玉。

真的,林凤隆的欣喜之意简直溢于言表。要不路鸣泽你跟着大师走风水得了,看风水掘墓挖宝鉴赏拍卖一条龙,手拿把攥当上行业龙头。

在楚子航的调查报告里,林凤隆是个“摸金校尉”,或者说,“至少”是个“摸金校尉”,他的家史并不光明,他为何远渡重洋来到大洋彼岸的唐人街生活,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他要“洗刷”掉他的身份。

“寻龙分金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路鸣泽开始念诗。

“关门如有八分险,不出阴阳八卦形。”见林凤隆不为所动,路鸣泽又念了下一句。

“坎离震兑分四象,乾坤艮巽含八方。”又是下一句。

“八方有生有死门,生门死门诀中寻。

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

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路鸣泽越说越快,越说越快。他觉得他都说到这份上了,简直再清楚不过。

人点烛,鬼吹灯,你林凤隆人鬼殊途,究竟能装到何时!

“这书,虽然写得有趣,却不对。”林凤隆忽然站了起来,他不恼怒也不觉得冒犯,相反,他从容而又大气,中山装衬出他高大的身形,路明非忽然意识到,他并不像他表面上那么文弱。

“横宫龙穴生荣显,借合穿龙主生财。”林凤隆继续说道,“寻龙看龙穴,凡龙气长则福泽亦长,龙气短则福泽亦短,在高山之龙当看起伏,若在平地则看收敛。至于一望平洋,见有水流不过处,即是“龙脊”,必有高平之阜为祖宗,此为龙法之要旨。寻龙先识行止来去与分合,龙若出动必有自然之来势,必有分水以导之;龙若停止,亦必有自然之水以界之,有合无分,则其来路不明,有分无合,则其止而不真。”

似乎是见几人听懵了,林凤隆方才缓缓停下,轻笑一声,说道,“诸位小友还要听否?若还要听,我可以说上一天一夜。”

见三人不应声,林凤隆继续说着:“细辨水之分合,即识龙之起止。凡见山势秀拔独尊者,大抵为火星所结成,此处于中心出脉,起伏开帐,谓之辞楼下殿,其势忽高忽低而有序,其下则重重穿帐过峡,至于过峡……”

说到这儿,林凤隆停下了,他似乎觉得这些已经足够,他丝毫不遮掩自己“摸金校尉”的身份,相反,对他来说,这反而是一个可以侃侃而谈的谈资。

“生亦赤条,死亦赤条,有何好遮掩?”林凤隆袖子一摆,颇有侠骨之风,“所谓携金叼银,富贵往生,都是人的虚妄之念。富贵者,有这一生便想要下一生,最好百生百世,万生万世,生生世世,永不停歇!可惜,有这一生是你的恩赐,既然死了,就老老实实做你的死人,还穿金戴银,披霞戴冠。生怕别人不知道你生时是其他可怜人的剥削者?我生平最瞧不起这些人,死了还要把财富卷进永无天日的地里,陪他枯成土,碾成泥。所以,但凡我遇到,有一件,我就不会留一件。我还会把那些枯骨一把烧了,让他们回到大地里,回去还能养些草木来。”

路明非……真的有点听呆了。感情你不仅是个摸金校尉,还是个无产主义忠诚建设者啊,有这觉悟难怪大义凛然啊,我无产主义者还会怕你什么鬼神?

“你这戒指,哪里来的?”楚子航突然问道。

“诸位小友,莫要多生事端。”林凤隆转了转他手里的扳指,嘴角浮现出轻松的笑意,“大道人行大道路,不要看着旁人行小道便硬要横插一脚。是吧,诸位‘卡萨里芬撒大学’的学生?

还是说,昂热没有教你们,在哪里就有哪里的规则。不是所有地方,都是你们卡塞尔学院。”

路明非赫然一怔。果然……林凤隆早就知道他们的底细。这事路明非在“隔墙有耳”之后也想明白了,林凤隆断然不会是因为看见他和路鸣泽面熟才邀请他们来这林家早茶一叙,而是从一开始,他就知道他们是卡塞尔学院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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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识昂热校长?”楚子航继续问道。

“希尔伯特·让·昂热,夜幕下的最后一位屠龙者,穿越一个世纪的守望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林凤隆说道,“不过,我认识他,他却不认识我。我们属于两条不同的岔道,他在阳光下,享受镁光灯,所有的荣誉、知识、王冠、智慧都属于他,而我们只是阴沟里的孑虫,我们只有成群结队才能吸引一些你们的目光,然后你们还会说‘看呐,那些虫子’。”

“怎么感觉有点爱而不得的味道。”路明非弱弱地内心吐槽,“是不是当年被昂热校长退学了。”

“我们其实是两个世界里的人。你们是英勇无畏的屠龙勇士,而我只是蝇营狗苟的小偷。但小偷也会说,我只是偷些他们不要的面包屑回去充饥,你惹急了我我就狗急跳墙跟你拼命。我做的事情与你们无关,也不会影响你们的屠龙伟业。我言尽于此。”

林凤隆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示意三人离开。路鸣泽还想再开口,林凤隆却抢先说到:“还有,小友,你叫‘路明非’是吧。如果是以往,我肯定认不出你们的身份,我也不会特意请你们到这儿来。但现下,这位路明非小友,我得告诉你,你很危险,你的名字和照片正被悬挂在我们这些孑虫组织最显眼的位置,赏金三千万美元。希望你自己珍重。”

林凤隆再次摆了摆手。其实他也有些倦了,他对这几个小娃儿其实并没有什么想法,他也不需要这三千万来证明什么。相反,在他第一眼看见路明非的时候,他甚至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之情,因为,他也曾经被挂在那个最显眼的位置。

不遭人妒是庸才。

有钱未必能手眼通天。

人死了,什么都不是。而且,人都会死。

他是靠着这些信念才一步一步走到今天。黄泉路上失魂鬼,孑然一身不妄生。

他什么都不怕。

林凤隆端起自己手前的青影磁口,把那都有些微凉了的茶一口灌进了肚子里。这时候他才现,他为三个人斟的三碗茶,他们一口也没喝。

“还真是无人陪我喝茶啊。”林凤隆有些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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