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这张照片里,女孩穿着一件紫色的外套。怀里抱着一只雪白小狗。咧着小嘴站在雪地上,十分的青春靓丽,看着就很美好。
而自己这个,从小与泥巴为伍,与流浪猫狗抢食物,一年三百六十天,有两百天是吃不饱肚子。
常常饿的像鬼一样,不分白天黑夜的四处觅食。又怎么能跟照片中那人比,两人差的不是一丁点。
仔细再一看,女孩所站在的地方,也不是别处,正是眼下这个小区,中央的亭子前。既然是在这小区里拍的,说不准她与吴谐翔应该是认识。
现在怎么猜都不准,也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猜测。不如等会问问吴谐翔,他应该会有答案。于是把照片又放回了远处,随即准备离开。
可这脚一退后,就像是踩到了什么东西。回头一看现,吴谐翔已经站在了她的身后。刚刚踩到的正是吴谐翔的鞋子。
“对不起,我没有看到你在后面。不过,你是什么时候过来?”但吴谐翔却没有回答,只是用他往常如炬眼神盯着她。
姜西红猜测,吴谐翔应该是看到了自己,刚才有拿过他的照片。于是,慌忙弱弱的解释说。
自己来找他有事,见他人不在,而看到他的被子有点儿乱,所以顺手帮忙把被子理了理,不小心才看到的照片。
并用手指了指被子下的照片。打定主意,既然已经被他看到,不如坦白说出来为好,至少自己还算诚实不打谎。
再一个,姜西红也想看看,吴谐翔现她,看了照片后的反应。或者顺便解释一下,这照片的故事。起码告诉她,照片上面的人究竟是谁。
而吴谐翔没看照片,更像是有意的跳过,闭口不谈。只见他走到床旁,从被子下拿起了照片,定定地看了几秒。又用袖口佛了佛灰,然后默默的放进了抽屉。
随后转身,像是什么事也没有的样子,对姜西红说“我点了外卖到了,我们先出去吃早饭”说完,手自然的搭在姜西红的肩上,推着姜西红走出了房间。
此时李雪梅被子已经洗好,正站在阳台看风景。而看到眼前这样优美的环境,忍不住的连连称赞。
心里默念,这小区儿真美呀,环境也太好了吧,路上见一点纸屑都没有。左边还有几个老爷爷在下面打太极,看着就觉得很悠然。这真是个适合安居的好地方。
我要是能一直住在这里多好!而此刻…好想现在就下去,先围着小区边缘转一圈。
再看看那壮观的喷泉,路边那花花草草…再然后在亭子里小歇片刻,与亭子里的妇人,唠几句嗑也是好的…
我什么时候,才能有这样的房子啊?如果有了这个房子,那样我就不用在大街上流浪了。
但她也知道,凭她自己的那点小能耐,是指定没有希望。或着自己是适合该找个伴了,那样希望可能会大一些。
见姜西红他们出来,忙招呼姜西红也过来看风景。姜西红应声而去。吴谐翔劝不住,就把早饭拿到了阳台,让她们一边吃早饭一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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