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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勤拦住他,严肃道:“你是什么人?闲杂人等不许入内!”
“X事务局凶杀一组。”
普勤怀疑地看了他好几遍,最后掀起黄线让他进去。
一进屋,恶臭扑鼻,他看到客厅里有一条大腿,还有一只脚。苍蝇成群乱飞,甚至还看到蛆虫蠕动。
离门口最近的是那只腐烂的脚,严重变形分不出男女,几只苍蝇落在上面吸食腐肉。
林歇做了最糟的想象,但还是高估了自己的承受力。他咬死后牙,堪堪将胃里翻涌上来的酸水压了回去。
“死了三天了,凶手是个有趣的家伙……”
高大男人从卧室走了出来,一米八多的身高,寸头,穿着白T恤和蓝色牛仔裤。
他手里拿着肉夹馍,粉红色的里脊肉从白饼中露出来,热气腾腾。
他说着话,又一口咬了上去。
“呕~”
林歇再也控制不住,转头冲出门去扶着肮脏破旧的扶手狂吐不止,差点把胃都吐出来。
普勤同情地看着他,不过并没有上前安抚他,新人都要经历这些,多吐几次就习惯了。
吃肉夹馍的男人摇晃出来,靠着扶手一边盯着他一边把最后一口肉夹馍吃进肚子。
林歇已经把酸水都吐完了,感觉到男人站在他旁边吃东西,他又干呕起来,实在一点东西都吐不出来了。
“林歇是吧,”肉夹馍男人道,又自我介绍,“我是你的搭档周御庭。”
男人的声音带着磁性,有种调侃轻松和玩味的调调。还给人一种强大的安心感觉。
周御庭,活着的传说,没有他破不了的案子,没有他解决不了的事情。
林歇摸出身上的纸巾,擦擦嘴角,然后才抬头看这个男人。
周御庭这个男人充满了原始的野性力量,在还没有看清他的脸时就能感觉到他身上强大的荷尔蒙气息。
就像盛夏的烈阳,热烈灿烂。
他长了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帅气逼人,但不修边幅,野里野气的。
“你好,我是林歇。”
林歇伸出手,看到自己戴了手套,迟疑之后,扯掉了手套。
那只手干净白皙细长,周御庭露出一丝痞笑,大大方方伸手握住,握得很紧,似乎在试探他的力量。
片刻后周御庭松了手。
“你有洁癖吧?”他道,戏谑地盯着白色口罩上方露出的一双漂亮眼睛,“我忘记提醒你,我这只手刚才摸了尸体,不信你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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