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站在桌前,提起毛笔,拿出一个明黄色的龙纹奏折,写下一道圣旨,一个个墨字留在丝质卷轴上,笔锋苍劲有力,大气磅礴,内里暗藏锋芒,他的字已经自成一家,走出了自己的风格。
李长歌安静地站在康熙旁边,不管看了多少次他写的毛笔字,都忍不住赞叹。
竟然能把毛笔用的如臂指使,一笔一划都在他的掌握中,蕴含着深厚的功力和独特的美感,每个字都仿佛有着自己的灵魂,诉说着帝王的威严和智慧。
俗话说:“字如其人”
在古代能写出一手好的毛笔字可不容易,必须日日夜夜不断地练习,沉下心来,用心写每一个字才能不断进步。
许多寒门子弟、农家子等人,家境贫寒,买不起纸张练字,初学时,时常用毛笔沾湿了水,在桌子上练习,极为不易。
李长歌身处皇宫,侍候皇上,靠着大量的纸张堆出了一手能入眼的毛笔字,还是最容易学会的楷书,他写的毛笔字板板正正,没有丝毫美感。
硬是要夸奖的话,只能说‘端正’。
李长要是当初肯用心练,不想着将就,一直练到现在,也未尝写不出好字来,只是他又不用科举当官,便不愿意下苦功夫。
康熙放下手中的毛笔,拿起一旁的玉玺盖上御印,挺胸抬头看向李长歌,一脸正色。
“敕令:御前侍卫副总管御赐黄马褂李长歌前往山西一带外出公干,各地文武官员受命调遣,钦此。”
“御前侍卫副总管,还赏穿黄马褂,厉害啊,谢主隆恩。”
李长歌听着这一长串名头,啧啧感叹不已,可真是威风啊!
他终于感受到升官的喜悦了,之前不管怎么升职都还是个太监,如今却是不同了,不仅可以用自己的名字,还不用再做太监了。
康熙轻笑道:“多隆虽是总管,可没黄马褂穿,这事你要是办的好,回宫后再升你的官,咱们君明臣贤,让朝中那些老家伙儿们看看,我们人小可办事能力可大着呢。”
康熙对李长歌寄予厚望,希望他可以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
他从小励志做一位明君,名留青史,每一个千古明君后面都有一大堆能臣武将辅佐,人才也是他目前所渴望且急需的。
“皇上你有千古一帝之资,将来定然能横扫天下,至于我嘛其实并不在乎官大官小,只希望皇上能够记住我这个人,让我有机会能帮助你排忧解难就好了。”
李长歌表现的和以前一样,一边说着,一边露出一副毫不在意的表情,仿佛对权利和地方毫无兴趣。
两人都心照不宣的相视一笑,然后默契地伸出手,‘紧接着只听‘啪’的一声脆响,两人的手紧握在一起。
“上阵父子兵!”
“打虎亲兄弟!”
康熙和李长歌异口同声地喊出这句话,然后哈哈大笑起来,爽朗豪迈的笑声回荡在大殿中。
这一瞬间,他们仿佛真的放下了身份之别,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和困难,只剩下彼此间深厚的兄弟情谊。
随后,李长歌拿好圣旨,两人说了一会话,眼见再过一两个时辰天就要亮了,康熙也要上早朝了,李长歌向他告退,道要回去收拾一下,为去五台山做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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