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成才君所译勃洛克的《十二个》是我近来欢喜地读了的一本书,虽然本文篇幅本来不多。我在这诗里嗅到了一点儿大革命的气味,只有一点儿,因为我的感觉是这样的钝,不,简直有点麻木了,对于文学什么的激刺压根儿就不大觉得。但是,第十一节里有一行却使我很感动了,其文曰:
“他们的钢枪……”
这五个字好像是符咒似的吸住了我的眼光,令我心中起了一种贪欲,想怎样能够得到一枝钢枪,正如可怜的小“乐人扬珂”想得破胡琴一样。呃,钢枪!这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名词,即使单是一个名词!
有些不很知道我的人,常以为我是一个“托尔斯多扬”(tolstoyan),这其实是不很对的。托尔斯多自然我也有点喜欢,但还不至于做了“扬”。而且到了关于战争这一点上,我的意见更是不同,因为我是承认战争的。我并不来提倡战争,但不能不承认他是一种不可免的事实,正如我们之承认死。这是我之所以对于钢枪不怀反感,并且还有点眷恋的缘故。但是,我喜欢钢枪,并不全在于他的实用,我实在是喜欢钢枪他本身,可以当很好的玩具看。那个有磷光似的青闪闪的枪身,真是日日对看抚摩都不厌的。在“天下太平”的时候,我想找一枝百战的旧钢枪来,(手枪之类我不喜欢,)挂在书房的墙壁上,和我自己所拓的永明造像排在一起,与我的凤皇三年砖同样的珍重。因为是当作玩具的,没有子弹也无妨,但有自然更好。我说“天下太平”,因为不太平我们就买不到旧刀枪,也不能让我们望着壁上所挂的玩具过长闲的日子。然而我的对于钢枪的爱着却是没有变的,好像我之爱好女人与小儿。我在南京当兵的时候玩弄过五年钢枪,养成了这个嗜好,可见兵这东西是不可不当的。
十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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