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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便住了,咬牙切齿道:“不知大人又有何吩咐?”
鬼王道:“方才那人,面如玉盘之温润,目若静潭之深沉,言语谦逊,举止有礼,我看再没有比他更好的,库房你不必去了,我就要他。”
要这书生性命并非难事,光凭他这手无缚鸡之力的模样,我杀只鸡只怕都比杀他简单。精制一张完整人皮也不过三五天工夫,但我有心刁难他,让他多等几日。
我蹙眉难道:“啊呀,不巧,这书生,已是有人定下了的。”
他愠怒:“哪个定下了?”
我道:“小人不敢说。”
“你说便是,我自去与他讨要。”
“小人还是不敢说。”
“温知左!”
我佯装被他吓一大跳,瑟瑟缩缩跪在地上,道:“乃是那勾魂使白无常谢必安。”
“原来是这厮。”
我早知他与这谢必安有些过节,那谢必安性子极为清高孤僻,他又十分暴躁易怒,二人从来是谁也看不上谁,若是让他去向谢必安讨要,必是一场好戏。
“与谁不好,偏生是他......”
“小人惶恐。”
他沉吟半晌,道:“我问你,做张人皮须得许久?”
“一月足矣。”
他拍椅立起,道:“这样罢,你且做,我一月后来取。”
目的达成,他仿佛一刻也不愿在此处驻留,带着壮汉风也似的离开,走前还威胁道:“沈梦之(1),你诓了我一次,若这次还敢诓我,你便等着。”
等着就等着,我险些止不住地笑出声:“是。”
——想必你已经猜到了,我是一条分界线——
(1):谢谢有姑娘帮我看出来这个错误,想了想,不如将错就错,转而把它当个伏笔吧。
第二章我的坟前长满野草(上)
送瘟神者,须得沐浴焚香,洗去一身晦气;净手拈香,诚祈去不复往。
我送走这尊活瘟神,未用晚膳已胃口大减,意兴阑珊,连素日夜里小酌的兴致也消失全无。只觉眼皮耷拉,身上懒懒的。不足亥时便落下内外院门,掌灯上楼。
我这客栈,初建时也还算精华别致。如今已有些年头,我懒待翻修,天湿气潮,木阶被虫啃食蛀空,走在上面吱嘎作响。我的卧房在二楼尽头,正对着书生那间,我的这间房寻常不肯进人,里边置放的一些闲物,外人看了,怕是要报官的。
进了卧房,上好锁,我便开始一件件儿脱下身上的衣物发饰,先是取下头上的镂金戏鲛白玉簪,再次褪下绛红外袍,取下汗巾及里衣,最后才从天灵盖处从下至上抽出一根极细的银线,那根银线足足有七尺长,全然抽出来后我披在外边的这层皮便像失去了生气,皱皱巴巴耷拉在我身上。我从里小心翼翼挣脱出来,将落在地上的人皮拾起,同衣物一并挂在墙上。
铜镜中映现出来的便是我真实的、无比丑陋的容颜。
再没有比这更丑陋的相貌了。
皮肉焦糊,如同被大火浇淋,四肢歪曲,好似被棍棒打断。眉毛处光溜溜,鼻梁处空洞洞。嘴唇外翻,黄黑的牙齿龅裂,仅有的几率发丝黑斑似的紧贴在头皮上。唯有一双眼睛,璨如墨潭,倒映人心。
方躺到床上,外面叩门的声音响起,这声音时断时续,轻微难闻,仿佛怕把我吵醒似的。既然怕把我吵醒,就莫要再敲,我翻了个身,将头闷在被子里。外边又响起那书生的声音,悄悄话似的道:“掌柜的,你可歇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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