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之后的事,便如发梦一般。我娶了京中首屈一指的名媛小姐沈姿宣,她带来的嫁妆摆满了整条街。朝中百官的拜帖雪片般飞来,旁人看我的眼神也渐渐有了讨好的意味。但这一切都比不上沈家小姐本身——她是天下最美、最聪慧的女子,是会走路的月光。我和她无话不谈,情深爱笃,结下生生世世之愿。次年诞下爱女,面目极似妻子,我喜欢得不知怎么才好。女儿满月时,我广宴宾客,逍遥侯也差人送了礼来,乃是一马、一狐裘。贺仪上写着:“谨祝以五花马、千金裘各一,幸致勿忘。”
我一笑提笔回道:
“心永志之。”
其时我已与韩嗣宗相识,一见如故,引为知交。我们彻夜论兵,想到北方虎狼盘踞、军队积弱无力,皆忧心忡忡、夜不能寐。两个土生土长的南人,一场真刀实枪的仗也未见过,也不知从何而来的热烈情怀,说来真十分好笑!那是永乐十年初冬,一名逃难的巫师求见老韩。他神神秘秘地说:“两位大人可知千叶鬼军么?”
我们不禁骇然失笑。千叶是北国最强一族,是草原上最勇悍、最残暴的头狼。而那鬼军,又是千叶最阴森、最嗜血的一支骑兵。自首领御剑天荒之下,人人以青铜面具覆脸,神出鬼没,杀人如麻。一场城战下来,往往“头颅累累”、“身披血甲”。每一场边疆的战火,每一份城下之盟,都有他们恶鬼般的身影!朝廷畏惧他们,连名字也不敢提起。巫师看穿了我们的心思,上前低声道:“我有一人,能助大人坐拥百万雄兵!”
第2章
巫师向我们述说了鬼军选拔的法子:盛夏七月,以战俘、奴隶、贫穷牧民数千,饿狼百条,并投入深坑六十日,能活到最后之人,便可为鬼军。因坑底情状极其惨烈,存活者往往面目残缺,奇形诡状。鬼军脸戴面具,也大多为此。那年十月,他在离水边救了一名少年。那少年告诉巫师,他是从深坑中出来的。巫师起初不信,但那少年着实有些古怪。他指甲极长,动作快如鬼魅,无论多厚的肉块,都能轻易撕开。一天早上,巫师掀开帐门一看,只觉眼前一黑:那少年怀中抱着一头巨狼,正呼呼大睡。
他吓得不曾死去,转身要逃,却哪里动弹得了?幸得那少年醒来,连打手势,叫他不要害怕。原来那少年一出生就被父母抛弃,是一头失子的母狼将他叼回狼窝养大。他从小与其他狼崽一同捕食嬉戏,丝毫不觉得自己有甚么不同。十多岁时,族人捉到了他,教他说话、洗澡、吃熟肉,如此五六年。一天夜里,群狼忽至,围营长嗥,火光、弓弩皆不惧,竟是要带他回去。他感激群狼之情,却不能再四肢走路、吞吃生肉,无奈离开族群,与狼四处漂泊。后为千叶所掳,投入深坑。狼闻到他身上气息,不但不吃他,还将咬死的人献来。别人向他动手,狼群便一齐攻击。到最后,深坑中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坑上的梯子一放,便与狼一同逃走了。这少年走路奔跑,动作都极怪异,却是敏捷无匹。巫师偷偷学他的模样,竟也变得耳聪目明,身子轻健。他惊喜之余,突然想到:这少年如投入军中、令人参照他多加演练,岂非比鬼军更可怕十倍?
我们听了,都将信将疑。那巫师便让那少年出来,只一眼,我就知道他说得没错。那少年倚着一匹雄狼,脊背微驼,神色恍惚,仿佛不知身在何处。但我一见他,不由得就倒退了两步。老韩比我镇定,但也不觉将手放在了刀柄上。那少年身上,有一股兽类般凌厉的杀意。我们的战士站在他旁边,神气颓丧,被比的狗都不如。
当时我们心念正炽,一点希望的苗头也不肯放过。老韩当场选了三千步兵,随这少年练习。那少年名叫阿勒,说话不太流利,对我们十分漠然,只有巫师唤他的时候才有反应。巫师让他疾跑、攀援、潜行,令三千步兵在后追赶,追上者可与之近身相搏。最初半年,一个能追得上他的人都没有;又半年,能与他并行者不过十之一二。搏斗就更不必说,直到第三年,也没有单打独斗超过十招的。
但在我眼中,却是大不相同。起初目滞体拙、懒散懈怠的三千兵,赫然已变得身若飞燕、疾如闪电。从前抬水都嫌太重的,如今力能扛鼎;从前晒晒太阳都动辄昏迷的,如今能顶着烈日,负四十斤辎重,急行军百里;他们从未上过马,也不谙箭术,但只要一上手,比营中最佳的骑士和第一流的箭手还要好。他们的眼神,也已变得跟狼一样,凶恶、猖狂。永宁二年四月,毕罗犯我冀东。三千兵随沧州守兵出城抗敌。我和老韩按捺不住,登高望去,以阿勒为首,三千兵身着红铠,一路杀进毕罗军中,流水破竹,无往不利,宛如一把最锋利的宝剑,切开了春天的柳枝。
我在城头观战,忍不住涕泗横流。我一生之中,从未如此相信胜利,相信最后必能击溃北虏,光复华夏!从老韩眼里,我也看到了相同的狂喜与泪光。
六月,老韩奉命出使千叶,馈送岁贡。我们一商量,觉得时机大好,不如趁机震慑一下蛮夷,也好让他们知道,我们南朝有的是血气之将、勇武之兵。老韩唤来巫师,阿勒带着狼,又点了一百八十名最骁勇的战士,一同北上。
在千叶族的王帐里,在那些散发牛羊膻腥味的草原王公前,以阿勒为首,我骄傲的将士们表演了一支剑舞《关河曲》。卫兵不能带剑,便改作竹枝代替。但竹枝上的劲风,也刮得人脸上生疼。原本在外斟酒的女奴,都纷纷向内躲避。曲终时,百八将士同时举手过顶,竹节一齐碎裂,狼亦长嗥不绝。
安代王赞道:“勇士!赐酒!”
我的心猛烈地跳着。老韩在我眼前,不自然地端起一碗酒,手却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那是几乎喜极而泣的颤抖。
安代王亲手斟了一碗酒,命人送给阿勒。他环顾大帐,大声说道:“谁能与这位狼之勇士一战?”
千叶大王子拔刀站起,粗声道:“儿臣愿意一战!”
如能击败王子,我们真真是万死无怨。老韩回头默默向我使个眼色,眼中均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
此时“嗤”的一声,左首一个人笑了出来。
王子怒视道:“屈林,你笑甚么?”
那是屈沙尔吾王爷家的独子,总不过十六七岁。他手腕上戴着十几只黄金手镯,缀满了珍珠宝石,显得十分华贵。
听到王子发火,他全不在意,懒懒地晃动了一下双腿,说道:“王兄听说过这个人么?他是被族人驱赶的狼孩,身份比蚂蚁还要卑贱。王兄的金刀,怎能为这种人出鞘?”
王子重重地哼了一声,反问道:“那你有什么主意?”
屈林不慌不忙地说:
“三年前的冬天,御剑将军越过结冰的离水,踏上了锡尔族小小的土地,割下锡尔王的头颅,带回了美丽的珠宝、数不尽的银器和三百名奴隶。他们生活在红沙冻土之上,不畏寒暑,奔跑的速度跟风一样快,身体比豹子还要轻捷。我去得太晚,只要到了年纪最小的一个,不过也是非常厉害的了。”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往事不要再提 时间剧毒 惹火冰山的下场 玩个小号遭雷劈 特别助理(出书版) 炮灰乙 危情事件 所爱非人 天鹅的圈套(原名:天鹅想吃癞蛤蟆/出书版) 全侦时代 承风骛云 流尽年光 杀手是不能够玩游戏的 似水流年 重欲/拔屌无情受大战群攻的狗血故事 往夏如烟 夺将 在外太空建长城,被蓝星直播了! 昨夜星辰昨夜风 情陷曼特宁
激萌的萝莉,热血的少年,为打破次元壁一往无前...
苏柳叶穿越了,穿成死了夫君的美艳小寡妇。外面的野男人对她虎视眈眈,家里还有个整日欺负她的恶婆婆。为了活下去,苏柳叶决定把自己送给村里唯一的猎户。只因那猎户长得俊,身体壮,家里还有两个奶萌奶萌的小崽崽,看着好想rua。猎户楚衍性格软,身子弱,怕是遭不住。苏柳叶遭得住遭得住!我脑子灵光运气好,浑身有的是力气,你尽管使唤折腾。猎户眸子一亮这可是你说的?苏柳叶???总感觉哪里不对劲。直到她下不了床...
全民领主的时代,每个人都有一座独立的领主世界。招募兵种,掠夺资源。当条件达成,即可将领地铸于无尽虚空,成就位面领主,那便会迎来数不尽的危险与机缘。文易穿越而来,只想本本分分做一名普普通通的位面领主,谁想到因为穿越他似乎得到了某种不得了的东西。之后他就可以无限强化了。。。初始是垃圾特性丰收和兵魂?没事!强化开启!丰收→天气之子→。。。→?????兵魂→百战兵王→。。。→?????开局鱼人部落?也没事!强化开启!鱼人部落→鱼人殿堂→。。。→?????而在文易因缘巧合之下成为强大而又稀少的的东方系职业练气士之后,他的崛起更是一发不可收拾!。。。。。。。。。自此无尽虚空中多了一座不朽的领地,也多了一位不朽的领主!...
掌握召唤系统,召诸天神魔,忠义无双的二郎神,无法无天的孙悟空,祸国殃民的苏妲己,金翅大鹏的李元霸,如谪仙临尘的九天玄女,采石补天的女娲娘娘,诸天神魔齐聚一堂,横扫九天十地!谁与争锋?...
穿越封神大劫之前上古神话世界,重生帝俊亿万载,一朝真灵苏醒已是接近巫妖大劫。就在帝俊为巫妖量劫而迷茫的时候,系统突然觉醒了。帝俊我都大罗了你告诉我系统才觉醒?还得完成各个任务才有奖励?察觉到彼此之间差距,帝俊直接开局就是炼化系统将系统祭天,由此获得运朝大道。推演运朝大道,为改变命运,帝俊建立神话运朝,打造至高天庭。妖族天庭?人者,天地人三道之一,凡是生灵或是信息结合存在,若有灵智皆以为人。以人道镇压天庭气运,以天庭统御诸天众生,建立人道天庭!当帝俊收服洪荒强者时以前世一些至高道路噱头忽悠洪荒大能,万万没想到忽悠的话竟然变成真的了。三清立三道,演化诸因之果存世之基终结之焉。女娲立人道,构建人道诸天,自身投影照映诸天,道统汇聚万界。伏羲汇聚琴演之道,以时空为琴声,以琴声追溯万古。冥河鲲鹏看着这一个个洪荒大能,帝俊陷入了沉思。我就说说而已你们还真行?...
一对一宠文,高甜撒糖宋一然来到七零年代,成了一枚放牛倌。在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里,她忙得不亦乐乎这是一本撒狗粮,揍渣渣,高甜有笑点的书,希望大家喜欢。虽然是新人,但坑品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