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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厘好像喜欢宋泊简。]
[太明显了吧,莫厘好会。]
[哇,宋泊简身材好好,有型有款。]
在场的六位嘉宾几乎都有留学经历,所以做饭对他们来说并不难。
不一会儿,菜品和水果送过来,大家随意分工,开始准备晚餐。
起初,大家都以为宋泊简是最不会做饭的那一个,但后来才发现,宋泊简竟然在厨房轻车熟路,处理牛肉纹理时比任何人都专业。
莫厘这时凑过去夸赞:“宋哥,你在国外留学时,经常自己做饭吗?”
“很少。”宋泊简淡淡地解释:“特意学的。”
这句话对于谈过恋爱的人有些微妙。
像宋泊简这样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能有什么人或事让他特意学做饭呢?
景如恒猜测,应该是男朋友。
虽然大家都很好奇这个人,但没人敢问,初白亦是同样。
红衣弟弟将水果分给大家后,在最后一层发现一盒杨梅。
“宋哥,这是你选的杨梅吗?”
“杨梅?”正在洗菜的初白念叨一声。
杨梅可以说是他最喜欢吃的水果,可刚才他选的时候并没有看见杨梅。
“嗯,是我。”宋泊简跟红衣弟弟道了声谢,擦干手接过杨梅。
杨梅就这么从初白的身边递过去。
他眼睛亮亮的,非常懊悔自己怎么没看到,遗憾的表情非常明显。
“你喜欢吃吗?”宋泊简抬起漆黑的眼睛,递给初白。
这句话让厨房的其他人都看向两人。
“这、怎么好意思。”初白推脱:“我什么都爱吃,您自己吃吧。”
“我对水果不太感兴趣。”
宋泊简放到初白身边,重新回去处理牛肉。
初白就这么抱着两盒水果,小麻雀似的瞅着宋泊简。
宋泊简做事时很认真,黑色毛衣被挽上去几寸,露出一截劲瘦有力的手腕。
笔直宽阔的后背姿态挺拔,就算是在做菜,气质都跟批阅文件似的。
片刻,初白慢吞吞将樱桃送给对方:“小宋总,不如我们交换,我确实特别喜欢吃杨梅。”
宋泊简闻言看他一眼,低沉的嗓音带着些许怅然:“嗯。”
“他也喜欢吃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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