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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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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景一怔,却没有接话,只是与周钦玉的距离越来越近,直到两人的嘴唇只在咫尺之间。

周钦玉像是完全明白他的动作动机,他微不可见偏了偏头,断定道:“孟霁来了?”

宣景低嗯一声,他一手揽住周钦玉的腰,两人贴的很近,周钦玉长长的卷发浮在他脸上,宣景忍不住抱怨道:“痒死了。”

周钦玉无奈道:“我真搞不明白你和我装什么恩爱,你以为孟霁会信吗?”

宣景自嘲笑了笑:“能让他心里膈应一下,我的目的也达到了。”

孟霁这次来洛杉矶显示是为了工作,至于为什么要在会议结束之后,坐车来了宣景的酒吧,他们都心知肚明。

“你的口红有股淡淡的香味,”宣景说。

“什么味?”

“有点像葡萄。”

周钦玉偶尔会化淡妆,可能是之前跟着黎珂明出席晚宴留下的习惯,他很懒,只薄薄打个底,涂涂口红,但只是这样就足够好看,周围有不少人都虎视眈眈,要不是碍着宣景的面子,今晚搭讪的不知道要有多少。

“我给你挡了不少桃花,也因为你挨了不少白眼,”宣景有些不爽道,“你就说怎么补偿我吧。”

周钦玉似乎很认真思索一阵,他挠了挠宣景的下巴,好像在逗一只小狗,轻轻道:“我可以帮你让孟霁那个死古板更生气一点。”

宣景抑制住被他逗弄时身体的不适,他偷偷瞥了一眼孟霁的方向,发现对方情绪果然有所波动,不仅放下了手中的酒杯,甚至直接拿着公文包匆匆走出了酒吧。

宣景松开周钦玉的腰身,留下一句“我先走了”,就慌忙追了上去。

“玩脱了吧。”

周钦玉唏嘘道,完全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他哼笑一声,拿出小镜子照了照自己的脸,十分满意的同时,注意到镜子里忽然闯入的一张熟悉面孔。

“小金毛!”

他眼睛一亮,一把搂住身后站着的男孩,惊喜道:“你们放假了?”

被叫小金毛的男孩人如其名,有一头金色卷发,他显然是一个混血儿,能看出华裔的影子,但由于父亲是德国人,肤色偏白,面容秾丽,一双眼睛也是漂亮的湛蓝色。

男孩吐了吐舌头,普通话有些蹩口道:“我还想吓你一跳呢。”

周钦玉捏了捏他的脸蛋:“再过一会你就要上台了,还在这和我玩?”

小金毛皱了皱眉,拉长声音喊了声“Yu”,这是周钦玉在洛杉矶的英文名,和中文名的最后一字同音,大多数外国人都能念对。

“我的吉他手休假了,你过会要和我一起上台,”他怕周钦玉不同意,还从装着课本的书包里翻来翻去,翻出一个棒棒糖,满脸恳求递给周钦玉,耍赖道:“收了我的糖果,就要帮我的忙。”

“Charles,”周钦玉难得叫回小金毛的本名,“你不能任性,我已经很久没弹,也不想上台。”

小金毛脸都愁得皱到一起,“玉,钦玉哥,你不能对我那么狠心。”

他使出惯常的伎俩,浑身解数开始撒娇,先扮兔子竖耳朵,又装小狗吐舌头,最后实在见周钦玉无动于衷,一头杵进周钦玉怀里,苦恼道:“Help!Help!”

周钦玉揉了揉怀里人柔软的金色卷发,大发慈悲道:“那我只跟一首歌,一首歌下来之后,我就要下台。”

小金毛立马抬起头,快快活活比了个OK的手势,连跑带蹦地去了后台给周钦玉拿电吉他。

“它很旧,但很有韵味,”小金毛拿来电吉他之后,就一直看着周钦玉慢慢调音,他思绪跳脱,说完,忽然想到了周钦玉家里的小狗,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去你家找邦邦玩?”

邦邦是周钦玉定居洛杉矶之后收养的一只边牧,英文叫Bunny,小名叫邦邦,当时被原主人弃养在草丛里,是周钦玉看到后觉得太可怜带回了家,现在的邦邦已经两岁半,是一只高大帅气的黑白边牧。

周钦玉调完音顿感轻松,他伸了个懒腰,说:“想见邦邦呀,什么时候来都行,但你妈妈说你学业很重,不是要考茱莉亚吗?再这么玩,可是很危险哦。”

说到这,小金毛没话说了,他声乐是天才中的天才,茱莉亚不仅是全美最好的音乐学院,也是他的梦想,但由于文化课成绩一直拖后腿,他和家人总担心会因为这个没办法进入自己的理想殿堂。

“我考上之后,就要离开这了,”小金毛沮丧道,“到时候我会很想念你和景的。”

周钦玉神色柔和,他认真道:“我也会想你的。”

小金毛这个名字就是周钦玉给他起的,不仅是因为他有金色的卷发,还因为性格也像狗狗里的金毛一样,动力十足又活泼开朗。

小金毛阴云密布也就那么一阵,很快脸上立马又是艳阳天。他牵住周钦玉的手,将人拉上早已搭建好的小型舞台,对着话筒用英语宣布道:“伙计们,我带了一个新朋友,今天他是我们的新吉他手,我想听见你们的欢迎声。”

台底下口哨声起哄声一阵接一阵,周钦玉被小金毛推搡着到了话筒前,底下观众很是捧场,边吹口哨边鼓掌。

酒吧气氛火热,到了这个时间点,所有人都喝得醉醺醺,宣景这个老板不在,为了弥补损失,宣景请所有客人免费带走一瓶威士忌,这样的方式显然让大部分客人都十分满意,大家放弃了石头剪刀布环节,在乐队环节上期待值拉满。

周钦玉自从来到洛杉矶之后,就很少再碰自的那把电吉他,不仅是因为没有场合,更是怕睹物思人,想起陈年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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