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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雪帷无意中被人爆出了收入,感到有些不自在,只能谦虚地说道:“没有你说的那么多啦。”
她越是这样谦虚,在其他人听来,似乎就越是像那么一回事情。这更让有些人恨得牙痒痒的,突然之间,引以为荣的婚姻,也变得无趣了。
叶晋梓看着莫雪帷微微低下的头,默默地叹了一口气,有些感叹命运的不公。有些事情,似乎是无论怎么努力,也没有办法做到的。所以,才会有命运这种说法,才会有人相信一切是天注定的。
就好像韩即楚,他似乎天生就是来吸引女人的目光,所有人的注意力,同样身为男人,无论处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站在他那样的高度。就好像女人,有些天生丽质,有些丑得天怒人怨。
叶晋梓的两只眼睛,从韩即楚进门的那一刹那,就再也没有从他身上移开过。如同那些重新回到少女时代的女同学一样,他也开始注意起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甚至是一个眼神。他和莫雪帷,一个至今未娶,一个从来未嫁,难道说,他们之间,真的还能再擦出什么火花吗?
韩即楚其实一进门,就注意到了坐在角落里的叶晋梓。身为一个男人,他可以从叶晋梓的身上,嗅到一股不寻常的味道。但他并没有在意,面对众多一如既往热情的眼神,他只是微微一笑,便从花丛中穿了过去,坐到了男人堆里。
男人们之间的友情,比女人要纯粹许多,少了些攀比,多了些随意。虽然韩即楚现如今,已经是跨国公司的总裁,身家究竟有多少,谁也说不清,也没有人敢去弄清楚,但他们并没有多少嫉妒之心,仿佛抛开了社会中的一切勾心斗角,真的回到了同学时代,开始像以前一样,称兄道弟起来。
莫雪帷望着谈笑风声的韩即楚,有些失神。这个男人,身上的灵魂,似乎又活了过来,就好像还在大学时代,那个开朗乐观又不失风度的韩即楚,在那一刹那,又回来了。她的脑中,开始加快前几天与他相见时的情景,在那个迎新酒会上,在那僻静的花园里,他霸道又冰冷的语气,那双死死钳住她的手,那张嘴在她的耳边,做着一些她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事情。
如同电影的快镜头,所有的一切,都在她脑中一闪而过,快得让她几乎看不清画面,但是那种暧昧又压迫的感觉,却一直萦绕在她的心头,牵扯着她的每一根神经。
耳边响起了吵闹的声音,大家聊了半天,终于开始点歌,独唱的,男女对唱的,兄弟姐妹合唱的,点了一首又一首。尽管五音不全,尽管跟不上拍子,但大家依旧放肆地唱着,发泄着这些年来积下的怨气和浊气,重新找回青春的感觉。
莫雪帷不太会唱歌,只是看着他们在那里鬼叫,韩即楚则被几个少妇围了起来,追问一些他出国后的事情,时不时地还有人用眼角去瞟莫雪帷,也不知是嘲笑,还是挑衅。
“好了好了,你们男人少唱几首,也让给我们女同胞一个机会吧。”潘宜璇看不下去了,上前抢过麦克风,递到莫雪帷面前,“雪帷,你别光坐着,唱一首。”
莫雪帷赶紧摆手道:“我不会唱歌的,你还是让别人唱吧。”
“哎呀,雪帷都说不会了,赶紧把麦还过来。”一个男生过来抢麦克风。
潘宜璇一掌将他打开,不屑道:“她不唱,我来唱,难道就你们男人会唱歌啊。”说着,点了首劲爆的舞曲,扯开了嗓子,喊了起来。
一时间,包厢里魔音穿耳,连那些被韩即楚迷得神魂颠倒的少妇,都忍不住皱起眉头,捂上了耳朵,大声地求饶道:“班长大人行行好,放过我们吧。”这样的环境下,怎么还可能跟韩即楚好好地聊天。
韩即楚倒是有些欣赏潘宜璇的这种豪放做派,满场乱飞的女人,这也就她最自然一点,莫雪帷明显藏了很多心事,整个人变得很沉闷,而那些围在他身边的女人,简直就和所有的庸脂俗粉没什么两样。念大学的时候,他没发现,她们居然有这么市井的气质。那时候的她们,个个会打扮,人人装纯情。怎么一晃几年的功夫,就变得跟菜市场的大妈没有分别了。
难道说,婚姻真的会磨掉一个女人的灵气?韩即楚想到这里,目光落在了坐在对面的莫雪帷身上。她看上去,还没有那么地世俗,但是他能感觉到,她和以前的不同,很大的不同,甚至让他怀疑,这根本就是同一张脸孔下的不同的灵魂。
韩即楚瞟了她几眼,正准备收回目光,却看到一个黑影,趁着大家不注意,慢慢地挪到了莫雪帷身边,挨着她坐了下来。
叶晋梓,又是他。从大一开始就和他做对,一直到大学毕业,终于让他如愿以偿,抢走了他心爱的东西。可是据他所说,叶晋梓并没有和莫雪帷在一起,而是娶了同班的舒玫,那个一直暗恋他明恋他,追着他不放的舒玫。
但是今天,舒玫没有来,叶晋梓的心,是不是又活了过来,他与莫雪帷靠得如此之近,为的,究竟是什么?
韩即楚想着想着,手上的拳头就越握越紧,嘴角流露出一丝冷笑,将目光给收了回来。潘宜璇发疯似的唱完了一曲,不由分说就将麦克风塞到莫雪帷手里,几乎是命令地说道:“快,唱一首,你要不唱的话,今天我就在这里,把你剥光了。”
太狠了,班长大人简直不是人!莫雪帷听到她说得话,几乎要晕了过去。但看到大家,特别是男生都很期盼的眼神,她也不想太扫兴,毕竟多年了才相聚一次,也不容易。所以,她假装屈服在了潘宜璇的淫威之下,起身去点了一首歌,轻轻地唱了起来。
这是一首慢歌,一首悲伤的情歌,梁咏琪的《某人》,不如她其他的歌来得出名,却深得莫雪帷的心。那个自己一直在找的某人,那个自己在躲的某人,那个一直恨着自己,却又被自己爱着的某人,是不是一去,就再了回不来了?
从前我是爱人
今天我是某人
不说我们不带余温
陌生的口吻……
从前你的爱人
今天你的某人
好像根本只是传闻
只是一时感情过剩
像我们从来没有爱得对等……
如同所有悲伤的情歌一样,这样的歌,听得大家情绪都低落了下来。似乎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某人,一个想得到却得不到,一个想留住却永远失去了的某人。
韩即楚听她唱得,几乎入了神,甚至在一瞬间,过往的一切恩怨,都要被遗忘了。可是心中的那根刺,却依然扎在那里,很深很深,怎么也拔不出来。他找了个借口说要去洗手间,就出了包厢,在走廊的尽头,掏出一根烟,抽了起来。
他到美国之后,有两样事情,学得最为成功,一个是做生意,另一个就是抽烟。烟圈从嘴里一个一个地吐了出来,连成了一串,在眼前慢慢地弥漫开,几乎遮住了他的视线,而在这模糊的视线里,他看到一个身影,正慢慢地向自己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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