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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林越远惊喜地转过头来说:“我们爬过去吧。”
她相信这以后的很多年她都没有见过一个男生会笑得这样明眸皓齿,好像闪着光。
“我们爬过去吧!”他已经踩在墙面的砖头缝隙里面抓住旁边一棵夹竹桃,还没有等三三反应过来他已经爬上了墙头,并且把手伸给了她,“来,上来。”
她穿着条新裤子和刚洗过的衬衫,而且她的跑鞋刚刚洗了在晾,所以她出门的时候穿了双紧绷绷的系带旧皮鞋。但是顾不得这些了,她拉住了他了手,奋力踩住那些砖头,膝盖和胳膊肘都狠狠地蹭在墙壁上。她跟林越远并排站在了墙头上。礼拜六的学校真安静,操场显得过分空空荡荡,天空是上海秋天清冽的蓝色,而儿童乐园正处在午后最最美好的时光,麻雀停在跷跷板上,树阴底下两只黄褐色肥硕在野猫在听到动静时警觉地竖起耳朵来四下张望。三三跟在林越远后面往下跳。她从来没有从那么高的地方往下跳过。上一次是跟阿童木在楼梯上面比谁能从更高处跳下来,结果从第六格往下跳的时候她就右脚踝给扭伤了,不得不去医院上了跌打药膏缠了纱布。但是此刻她却没有畏惧过哪怕一秒钟就闭着眼睛跟着林越远跳了下去,而地上一大蓬杂乱无章的野草伴随着右脚剧烈的疼痛扑面而来。她感到自己重重砸在一摊烂泥里面像是一个失去了弹性的笨蛋,甚至仿佛在幻觉里面听到右脚踝的骨头发出喀嚓的声音,顿时疼得瘫痪在地上无法挪动。而林越远已经兴奋地跑远了。她趴在草丛里面听到他的脚步声和尖叫声慢慢远去,突然感到自己又被忘记了,但是她却很高兴。他喜欢她的世界不是么?他显得新奇又兴致勃勃,他喜欢严家宅里烧煤球时烟雾腾腾的气味,喜欢那些曲里拐弯纵横交错的小弄堂,所以不能让该死的右脚毁了这个冒险的下午。
整个下午三三都没有被林越远看出来她的右脚踝已经肿成了个馒头,好像血液流到那里就再也流不过去了。但是虽然右脚渐渐麻木了挤在破皮鞋里失去了知觉,脚踝却只要稍稍扭动一下就钻心疼。她还是勉强在草丛里钻来钻去,摘下那些小灯笼般的蓖麻花花朵,甚至冒着冷汗爬上了最高的滑滑梯,所谓的人鱼公主也不过如此吧。最后他们都累了,额头汗津津地把头发全部都粘住了,于是便并肩躺在滑梯底下一小块树阴里说起话来。
“为什么你不跟班级里其他同学交朋友?”林越远说。
“是他们不爱跟我交朋友,而且因为我跟阿童木交朋友,没有人会跟阿童木交朋友。”
“阿童木总是那么凶么?”
“也不是,但是他没有妈妈。”
“我也快没有妈妈了。”
林越远之所以会来上海做插班生是因为他的爸爸妈妈离婚了,他便跟着爸爸来到了上海。但是爸爸因为要做生意的缘故常常出差或者干脆住在宾馆里面,所以他就与爷爷奶奶住在常德公寓里面。
“这些你可不要告诉别人噢,我也不愿意跟别人说。你知道,这些事情可真够烦的,硬生生地被扯到上海来。我过去住在北京的时候可带劲呢,我还有辆自行车!”
那天他们一定说了最最多的话。三三从来没有跟别人说过那么多话,简直恨不得把自己掰开来让他看:你看你看,我是这样的一个女孩,请你一定不要把我跟她们搞混了。她现在怀揣着林越远的秘密,班级里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些,就连与他一起主持了联欢晚会的吴晓芸都不知道这些,所以三三受宠若惊地捧着这个秘密,完全忘记了右脚的疼痛。她闭着眼睛面朝天空听他说话的时候,地上的枯草根透过衣服扎在皮肤上,还有蚂蚁顺着指甲盖往上爬。有时候她睁开眼睛就看到好像整个天空都要朝她倒下来。她眯缝着眼睛,默默祈祷太阳永远不要落山,这一个下午可以永远不要结束。
后来她忘记了,忘记自己是怎么样一瘸一拐地挪回家去,只感到心里面灰暗透顶。真奇怪,她心里并没有因为天色已黑而害怕,她不害怕妈妈因为那件蹭满烂泥和枯草的衬衫而歇斯底里,或者爸爸大发雷霆地把那本空空如也的周记本扔在她的脸上。她的心里面空落落的,但这种空落落不同于她与阿童木逃自修课打“魂斗罗”时的那种。她并不感到愧疚,也不感到自己是个偷跑出去跟男生翻墙玩结果摔坏脚的坏女生。路灯突然亮起来,秋天夜晚的风非常清冽,她不得不缩着脖子,拉长袖子盖住手背。她想如果林越远愿意再呆下去的话,她甚至可以陪他说整个晚上的话。她还有太多太多的事情没有来得及告诉他,比如说她从来不在打雷的天气里面洗澡,她最害怕老鼠,就连看到死老鼠也会浑身发抖地尖叫。她才不管别的呢,才不管爸爸妈妈会不会因为她彻夜不回而发疯,不管她的名字会不会整个礼拜都悬挂在黑板上的小框框里。她才不要管这些呢,真的。她不想再去管那些写不完的周记和抄写不完的生词,她不想再去上学,不想再没完没了地撒谎。她烦死这一切了。但是这个美妙的傍晚也结束了,她就好像被打回了原形的灰姑娘或者是变成了泡沫的人鱼公主,从来没有过的沮丧加上脚踝剧烈的疼痛让她仇恨起自己来。强撑了两天没有告诉妈妈把脚摔坏了,她在心里默默想着事情总会好起来的,或许明天就好了。一夜之间长大成人也不是没有可能,或许明天醒来时转动一下脚腕所有的痛感都已经消失了,又可以蹦蹦跳跳了。可是到了第三天的早晨,她的右脚已经肿得根本塞不进跑鞋里面去了。撩起裤子来看时,乌青从脚踝蔓延到了整个脚背,还有紫色的淤血触目惊心。她绝望地坐在马桶上面给这只完全不属于自己的脚穿袜子,哀伤地想着原来事情只会越来越糟糕,原来到了明天非但不可能好起来,反而走向不可挽回的境地。就这样她把右脚脚踝摔成骨裂,绑了一个月的石膏。
可是现在回想起来,这段瘸脚少女的时光在记忆里面真是熠熠生辉啊!
她左脚还是穿着那双旧皮鞋,外套上系着很小很旧的蝴蝶结,脖子里挂着重重的钥匙串,因为右脚绑了石膏所以不得不用一只脚跳着走路,而且不到一个礼拜那些缠在外面的纱布就已经发灰变脏,这完全符合后来她心目中《天生杀人狂》里的女一号形象吧。后来,她反复跟别人说起她一闭眼睛就从墙上跳下来的经过。她想或许她从来就是一个粗制滥造的女生,她不怕金龟子,不怕阿童木捉来的死麻雀。她知道班级里只有她一个女生敢拿着针捣毁实验青蛙的脊髓,也只有她会爬墙钻草丛。她曾经是个多么风光的勇猛少女,她都忘记了么?而且瘸了腿以后她不用再出早操不用再上恼人的体育课。后来她翻到自己当年的成绩单,体育课的成绩竟然都非常糟糕,想来她永远只会一屁股坐在那些该死的鞍马上,实心球又经常从她过分细弱的手臂里滑落出去,而她更讨厌的当然是早操。她永远在缺觉,清晨永远也醒不过来,而且高音喇叭里面的早操音乐那么激昂而刺耳,周围总是笼罩着清晨灰蒙蒙的雾气。那么累,却还有一整天要度过。所以现在她堂而皇之地坐在空荡荡的教室里面,听着操场上传来的口令声和哨子声翻一本小说,只不过现实却是勇猛少女绑着石膏的脚踝因为闷热而发痒,痒到她暴躁地用指甲挠破了石膏边缘那一块还裸露在外面的皮肤。有时候她恨不能像留级生那样拿一根别针狠狠地扎进去,穿过石膏扎进自己皮肤里面才能止住这难忍的奇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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