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里繁华依旧,外界的风风雨雨好似影响不到达官贵人的奢靡享乐。
只有愿意低头的人,才会发现不论是街巷还是商铺门口,都多了不少衣衫褴褛的乞丐。
萧谦行沉思,紧锁的眉头还未松开,就对上了一双漆黑得好似不透光的眸子。
朝术眼珠是纯黑的,瞳孔和虹膜都仿佛是那墨染透了一般,若是有一抹光跃进去,就会显得极亮,极亮。
“永安街没什么好看的了,我们又没什么要采买的,不如出城玩儿。”朝术突然提议说,打断了萧谦行若有所思的目光。
“怎么,哥哥不愿意吗?”
“不,全凭朝朝做主。”
一问一答间,他们也早就对答案心知肚明。
朝术在城外购置了一套庄子,专门有一套宅子和十几户佃农。
种得有瓜果蔬菜和粮食,平日里不常来看,一般都是让他身边的阿楠替他去视察,好在对方能力不俗,管理手段不算差劲,没有让朝术失望。
他确实是胆大包天的,准备就将萧谦行安排在庄子上了。
这本来是处理一些不孝子弟,或是安置外室之地,朝术也真是放肆。之前是冷宫般的偏殿,这下又是不值一提的庄子,连他自己都有些难言。
“哥哥,你会生气吗?”朝术扭头看他。
萧谦行答非所问:“哥哥永远都不会生朝朝的气。”
朝术就有点儿不满了:“你知道我想说的不是这个。”
萧谦行忍俊不禁,他环视了一圈山清水秀的小庄子,看得出来朝术是用了心选的,即便这儿没有皇庄那么辽阔广大,轮焉奂焉,却也精致小巧,一应俱全。
“山环水绕,碧草红花,见之便心生欢喜,岂有怨怒之理?”萧谦行正视他,“最重要的是,这个庄子是朝朝精心挑选的,所以我心悦之。”
第52章
朝术在那一瞬间就像是心脏炸开了烟花,惊喜和雀跃在心尖撩动,总觉得好像是做了一场大梦,他沉溺于梦中,不愿醒。
他感觉自己好像是被雨点肆意拍打的浮萍,被迫把自己沉浸在过一日便少一日的美梦里。
飞鸟从天空中盘旋,近来下过雨的天气有一种空蒙清透之感,水雾从鼻尖淌过。
朝术只觉从前伤过的膝盖隐隐作痛,他前面小半生遭的罪太多,身体俨然落了一身的病痛,尤其是在下雨天,每每都难捱得紧。
今日天气还算晴朗,惠风和畅,他身体要好很多,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也是一件好事。
朝术突然感觉一只温热干燥的大手牵住了自己,带着薄薄的茧,宽厚得可以将他整只手包住,却用五指从他指缝里穿过,同他紧紧扣在一起。
他原本轻轻拧着眉头松了,他转过头,唇边沁着笑。
“哥哥对朝朝真好,就这样陪朝朝一辈子好不好?”他笑得甜,半真半假地问着。
有真心实意,却也知道绝无可能。
萧谦行不是池中之物,他是早晚会跃过龙门的鲤鱼,哪怕一时落魄了,也掩饰不了他满身的金光,尊贵的身份,他永远都不可能束缚得住对方。
丝丝缕缕打着转儿的风从萧谦行脸颊刮过,掀开了他的皂纱,露出那张眉目清隽,缥缈绝世的面容。
他的声音温和低沉,又带着磁性:“朝朝,人的一辈子何其短暂。我不要一辈子,我要永生永世。”
萧谦行的瞳珠好像是一口古井无波的深潭,幽幽说出这话时又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坚定,让朝术平白有种被蛛丝绞住,永世无法挣脱的窒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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