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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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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着我,准确地说,只是低低地看着我所在的方向,她并没有看向我的眼睛,她瞄准着我膝盖或者脚腕处的某个位置,反正大概就在那附近吧。她的声音里仿佛塞着柔软的棉絮:“我曾经以为你懂得住在云层里,意味着什么。”说完,她转身走了。显然,她也是失败的。她也完全忘记了当下的工作氛围,她将她的感性赤裸裸地暴露在夏天冰凉的冷气里,仿佛一棵树,将自己的根系扯出了地面。她走过来,站在我的面前,显然她有点儿激动了,我甚至隐约地觉得她会失控——我意识到,我会这么想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情啊,她是顾里,她怎么可能失控?能冷静地在自己父亲的葬礼上看遗嘱的人,怎么可能失控?

我的手机此刻在会议室的桌面上悄悄地闪烁着来电的灯光,南湘的名字闪烁在手机屏幕上,但是我关了静音,没有察觉。

顾里看着我,冲我说:“住在小山丘上的人,失足滚下去,只会被树木刮伤,或者摔肿脚踝,但他们会活下去,会好起来,会再不怕死地爬上小山丘去。但是住在云朵里的人,摔下去,就只有死。没人会给他们重来一次的机会。”

两颗滚圆的眼泪,从我的眼眶里滚出来,没有温度,一瞬间就被冷气吹得冰凉。我胸腔里是仿佛被烧滚的沸水,无数的话语失序般涌向我的喉咙,而最后冲出我的嘴巴的,只有轻轻的三个字:“你活该。”

我觉得我一定发了疯。

我说完这三个字后,顾里二话没说,毫不迟疑地转身推开门,从走道独自离去。走廊的顶灯没有亮起,只有墙角暗红色的安全灯发着光,大理石上泛滥出一片猩红,仿佛满地的鲜血。她的高跟鞋留下一地的血脚印,消失在电梯的门后面。

我看着对面的宫洺,他面无表情地站起来,看了看我,最终还是选择什么都没说,走了。他的脸上再一次出现了之前的那种神色,我想我永远都忘不了,那种悲悯,那种同情,仿佛隔着玻璃窗在看一个被隔离了的精神病病人。

Kitty也转身离开了,她走之前转过头冲我说了一句:“你有病。”

——多年以后,我在想,如果当时我接起了南湘的电话,那我们几个还会不会走到如今的局面?如果当时,我跟随着顾里走出去,看到她坐在消防通道楼梯上疲惫的背影,我会不会走过去在她身旁,安静地坐下来拥抱她,就像我们曾经青春的岁月里,无数次拥抱彼此时一样。

——但是上帝从来都不会给我们,“如果”一次的机会。

CHAPTER06

一整个夏天,上海都在下雨。

雨水把整个城市浇得通透。我的衣服挂到院子的晾衣架上,好几次都快要晾干了,结果又来一场雨,把衣服浇湿。

马路上到处都是贴着地面的湿淋淋的梧桐树叶,几百年前,当它们从法国移植过来时,它们肯定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如此入乡随俗地长遍上海各个昂贵的租界,它们把这个东方的城市打扮得异常妩媚,带上了价值连城的异域风情,它们撩动欲望,把赤裸的狼子野心和锋利的刀光剑影,都全部包裹在它们温柔而慵懒的沙沙声里——像是流莺的歌声粉饰着午夜的凄冷,像是饱满的饭香掩盖着弄堂的贫穷。

北京的柳絮纷飞,洛阳的牡丹富贵,成都的芙蓉锦簇,海南的椰林热浪,都不及上海法国梧桐金贵,它们不动声色地拥抱着路边的黑色铜灯,拥抱着夜晚独行的旅人,拥抱着深夜难以入眠的人,它们把茂密的枝干树叶,轻轻地掩在夜色里亮灯的窗口,仿佛保护着一个动人的秘密。

我躺在床上,手边放着一本看到一半的外国小说,我睡不着——每当我失眠的时候,我就会从南湘的书架上偷来一本晦涩难懂的外国大部头小说,翻上两页,立刻入眠,比安眠药都好使,但现在,连我的杀手锏都失效了。

这些天都是这样子,准确地说来,是自从上次在公司里和顾里大闹一场之后,就这样了。我一次次地回忆起那个黄昏的场景,浓稠的暮色,被安全灯照得通红的走廊,顾里高跟鞋踩出的血脚印,大理石上泛滥出的一片猩红,在梦境的最底层,在梦境的最边缘,在梦境的最浅处,甚至在我清醒的时候,顾里的背影都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视网膜上,她渐渐远去的身影越缩越小,最后化成一根黑色的钢针刺进我的胸口,每一次呼吸都让我觉得刺痛。

仔细想来,叶传萍成为我们公司总经理的那一天,绝对可以成为我人生最倒霉日子的前三名。

在会议桌上,叶传萍当着所有人的面羞辱了我的低级错误,她用一张黄鼠狼的脸告诉大家“低级助理不用再参加以后的会议了”。

宫洺用如同看着神经病人的眼神看着我,不发一言,他的眼睛里写满了高高在上的怜悯,和一种灰色的疲倦,我知道,那种颜色叫做“放弃”。

Kitty冷冷地对我进行了总结陈词,她涂着鲜红唇膏的嘴唇中间,轻轻地吐出三个字,“你有病”。

然后,在我那句“你活该”的声音里,顾里留给了我一个背影。

我的倒霉并没有结束,反倒是刚刚开始,我觉得我才是应了那一句“你活该”。

一系列的报应从下班离开写字楼的电梯开始。电梯停在十二楼和十三楼的中央卡住了。检修的工人把门撬开,要求我爬到上面一层,两个穿着连身工作服的检修工看起来就像是日本色情片里的猥琐男一样,乐呵呵地站在十三楼的楼层上等待着我,他们认为这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我如何去和他们解释这对一个穿着紧身职业装窄裙和细高跟鞋的女人来说,难度和让他们去徒手攀爬东方明珠差不多——当然,像顾里和Kitty那种能穿着14cm细高跟鞋跨栏的专业选手不包括在内,她们从小身经百战,如履平地,她们对高跟鞋那种游刃有余、如鱼得水的状态,让人非常确信她们无论是睡觉还是洗澡,冲浪还是潜水时,她们都踩着一双匕首般的凶器,你要硬说她们是穿着高跟鞋从子宫里钻出来的,多说几次搞不好我也信。

当我灰头土脸地爬上去之后,两个虎背熊腰的工人冲我说“好啦小姐,你只需要走下十三楼就可以回家啦”。——你看,他们也觉得这是一件类似伸手拉开玻璃门一样简单的事情。我把鞋子脱下来,拉开漆黑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的大门。

之后,在我回家的路上,一辆呼啸而过的出租车开过路边的一洼积水,迎面一排竖立的水墙拍打在我的身上,当初台风“圆规”登陆上海时,巨浪冲击防汛墙都没这个猛烈。我感觉仿佛《青蛇》里被巨浪打得元神出窍的白素贞似的,完全忘记了反应,在马路边呆如木鸡。反倒是我身后的几个提着菜回家的大妈,尖叫得格外投入,仿佛被泼到的人是她们。

再然后,我拉开包准备拿纸巾擦一下湿漉漉的脸,在翻找的时候,手机从包里掉出来,摔在地上,液晶屏幕哗啦啦裂开一张蜘蛛网。屏幕嗖一声熄火了,看起来就像是它挣扎着向我告了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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