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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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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客气气地告别,绝不拖泥带水地离开,风修文看着周维离开时还不忘了把自己的饭钱结在他们头上,忽然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唔,不知道该怎么说,那种感觉……就像以为自己挖到了一棵人参,结果近距离一看才知道原来是个树根。不,不该这么说,周维一开始给人的感觉不该是个树根,可事实证明他就是一个树根……唉,这么说也不对……

"几位爷,这天色渐晚,要不要在小店住下,我们这里干净舒适,安静安全……"掌柜的特意爬上二楼,跑到他们三个跟前来招呼,从这几位大爷一进门他就知道是出手阔绰的主,掌柜的可不想失掉这么一单生意。

"你怎么知道我们要找住店?"常亭抬起头。

听到常亭这么一问,掌柜开始极力推销自己酒楼的好处:"几位不是从殷国远道而来的么?我们这里有本城最好的卤菜师父,正是从你们的湘州请来的,定然合客官的胃口……"

风修文神色一敛,反问店家:"是谁告诉你我们是从大殷来的?"

"这……"掌柜察言观色,马上明白自己可能是犯了人家的忌讳,有些支吾了。

"照直说!"

罗子明,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嘴角微微翘了一下:"你是听刚才离开的那个年轻人说的吧,他是怎么说的?"

"是是是,是小人眼拙没看出来,刚刚是伙计传话,说听到有位公子提了一句爷几个是远道而来的……呃,这个……我们做生意嘛,当然是要机灵一点了。"掌柜的点头哈腰地陪着笑脸,"至于说几位爷从大殷过来……就是伙计嘴碎,迎来送往地顺口跟那位公子攀谈了两句,那位公子说……呃……呃,他说爷几位下回再扮中山的行脚商人,别,别再穿……厚底马靴……"掌柜受着常亭的瞪眼,结结巴巴地尽量把话圆婉转了--厚底鞋是北方人的习惯,主要是为了御寒,而厚底马靴一般以马代步的人才会惯穿,那么答案就很明显了。

几个人不约而同地看了眼脚下的靴子,风修文眼神一变,罗子明则若有所思:"修文,我们……恐怕犯了个错误。"

现在仔细琢磨一下,那书生的行为前后颇有些矛盾。比如,一个有眼力的人,能口气随意提及五国君主并思路独特的人,会对楚梁联姻的看法那么肤浅?或者,他其后滔滔不绝的空谈与之前提起赌约,只注重事实的行为很不协调。从另一个方面讲,一个还未加冠的少年,小小年纪便能有让人灵光一闪的箴言,姓周,且在文行郡侯的家乡,真的能跟周侯没有关系?是啊,他貌似也说了几句怀念周侯的话,可没一句表明他确实不知道周侯的下落。

错了,他们可能错过了唯一的一个线索!

根据店小二的说法,那个书生也是脸生的外地人,只不过最近这些日子天天到这里吃茶,一坐就是大半天,风修文他们本想来日再遇,不过守株待兔了两天也没见他人影。伏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是永江沿路中颇大的一个停靠港口,每天来来往往的商贾旅人不知凡几,他们实在没有精力慢慢找人,不得不就此放弃离开伏城去办正事,只留了人手继续打探。

周维这几天一直蜗居在严宅里没出门,一是严小弟这几日心智成长迅速,啃下了一块最难啃的骨头之后,再去别家要账,应该不再需要他暗中护航了;二来,严小弟要回来的钱已经够前期启动,严倩已经着手购丝、染色,只要再找到些可靠的织娘,一切就不成问题;三是周维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翻阅资料。

他对服装时尚方面有些自己的想法,也受过名师点播,但那纯粹是私人穿衣戴帽的爱好,专业程度远远不及。再说,既然是要卖给楚国公主的,他当然需要了解楚国的风俗、时尚和接受能力。好在已故的严老三真是个认真的行家,他的书房里留了大量关于各国人对服饰、布料、颜色偏爱的资料文册。如今他们是背水一战,周维给自己下了命令,第一件用三重锦做出来的衣裳,必须必须让楚国公主对它一见钟情!

当然,足不出户还有一个不能说出口的原因,就是周莫那老狐狸。那三个对身份遮遮掩掩的外地人明显是冲着打探老狐狸的行踪来的,至于他们的身份……商人?当他是傻子么?

周莫明显壮志未酬童心未泯却宁愿躲在深山老林里不出去。朝夕相处那么长时间,周维能猜到周莫年轻的时候也该是个才华风流的翩翩佳公子,如今却孤身一人,无儿无女。太多的事情周维不想去打探,因为相处时间长了就有了感情,嘴里不说,心里却已经把这个半生坎坷依然能笑对人生的老人当成了自己的家人。

周家的人,护短是天性。

价值

--人才就像奢侈品,精致而华贵,但性价比未必适当。

"这是什么?"几张数额不小的收据被严暄拍在桌子上,一个多月的历练,收获不仅仅是自家应得的财产,也涨了不少见识和底气,但随之而来的,严暄这孩子的气势也明显见长,这会儿冲周维瞪眼睛的样子哪里还有之前小孩子撒娇的模样,还真有点早熟的一家之主的风范了。

周维瞥了一眼:"收据啊,你不认识字?"

"我知道是收据!"严暄几乎是一字一顿地咬牙切齿,"那你能不能跟我解释一下,为什么一个破木头盒子就要花二十金?二十金啊!盒子是金子做的?你,你天天窝在这里晒太阳,喝了吃、吃了睡的,你,你买木头匣子干什么?"

"木头匣子能干什么,当然是装东西啊。还有,那是金丝沉香木的盒子,城南朱老六号称用了压箱底的手艺,天下仅此一件,二十金一点都不多啦!"

"你,你……"严暄气得直结巴,转手拿出另一张单,"那,那这个……腰带扣,你去金匠铺打一个腰带扣!"他看着账单的时候差点吓背过气去,九十六金啊,够一大家子大鱼大肉活一辈子的了,就打了一个腰带扣?就算是金的,四五十金都不是小数了,怎么能这么贵啊!

严家现在的当家人就是严暄了,不仅仅因为他是严家的唯一男孩,也因为这些日子支撑所有开支用度几乎都是他负责搞定,一家铺子、一家铺子地跑,与各家掌柜软磨硬泡地谈判要钱。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严暄辛辛苦苦跑了那么长时间,说了多少话,费了多少心思,天天熬夜,拨弄着不熟悉的算盘珠子看了多少账本,才三十金、五十金地慢慢把这个家支撑起来。正是知道钱得来不易,所以用起来就格外小心,所以严暄看到周维那些"天价"签单的时候,真是掐死他的心都有:"你,你……像你这么败家的人,就是有一个金山也花完了!"

第一块三重锦正在制成衣,第二匹三重锦刚刚开始开工,全都像老虎一样吞着他们原本就不多的积蓄,成衣没有卖出去之前,他们不仅没有收入,同时也要提着心考虑万一锦卖亏的可能性,而且资金一断,一切就前功尽弃,这种生活和生意上的压力全放在一个才十二岁孩子的身上,就算他早熟、懂事、有能力,也太残酷,太沉重了。不过现在这个家里的隐性家主是周维,他说这么办,就没人敢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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