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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饶是这样,霍天青脸上的微笑依然没有丝毫变化。他在那棵桦树的树桩处坐下,有些恶意的道:“来日方长。”
他的时间还有很多,十天,二十天,三十天。霍休纵然再守财如命,霍天青却也不信,在断水断粮那样久之后,他能忍住不向自己低头。
霍天青如此气定神闲,是因为他对青衣楼并非一无所知。霍休为人谨慎,就连青衣楼的门人也从未见过楼主到底是谁。所有指令都是层层传达,门人只认印迹不认人。如此一来,庞大的青衣楼,其实也很好控制——谁有了楼主的印信,谁便是楼主。
贪财之人都惜命,霍天青不信霍休会自我了断,所以他有无数种办法能够折磨他——他们可以慢,慢,玩。
在霍天青没有注意到的地方,一个白衣人从树上跃下。他轻“啧”了一声,一句“便宜你了”淡淡飘散在空中。
而后,这个面容精致的白衣青年身形一闪,竟如同鬼魅一般消失了踪影。一直到距离那座叶且歌下榻的客栈百步之遥,他才倏忽重现了身形,整理了一下因为一夜潜伏在树上而褶皱的衣服,他缓缓走入了那家客栈。
这人,赫然便是叶且歌三年未见的……宫九。
第44章衣上征尘杂酒痕。
第四十四章。衣上征尘杂酒痕。
无论是被人算计的霍天青,还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霍休,在宫九看来,都是很愚蠢的。不过这些人的愚蠢总会带给他一些好处,所以在这个计划的开端,宫九就一直在默默无声的关注着——不参与,也并不推波助澜,就那么静静的看着。
和叶孤城一样,宫九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这场霍休精心策划的阴谋,只是他随意观望中的一个而已。宫九像是隐于暗处的狡狐,若是有机会撕下一块肥肉固然好,若是没有,也就权当是在看个笑话了。
让他真正觉得自己有必要来山西转悠一圈的原因是,他接到手底下人的暗报,说在山西境内,发现了叶家小公子的行踪。山西和盛京的路程也是遥远,不过总比南海好上一些,而且胜在没有另一个像是防贼一样妨碍他和自家“娘亲”亲近的白云城主,宫九当即就决定,往山西走这一遭。
至若那个青衣楼,宫九有心顺手收为己用,所以才会在珠光宝气阁的后山守了一夜。不过后来霍天青横插那么一手,宫九想着,左右那都是阿叶的人,便难得好心的放了手。
至若会不会便宜了叶孤城那个便宜表哥,在见到阿叶的喜悦面前,宫九觉得,那些都是微不足道的。
虽然天才刚刚破晓,可是宫九出手阔绰,一个沉甸甸的元宝塞给店小二,还打着呵欠的小二立即精神了起来,便很是殷勤的为他准备了房间。
宫九没有进入那个小二收拾出来的房间,而是走到隔壁,刚想要轻轻叩门,转而又想起昨日阿叶与西门吹雪一场比斗,之后又经历了那些波折,自然要好好休息一番才是。
终归是按捺下了心中想要马上见到叶且歌的冲动,宫九走到了隔壁自己的房间,坐在桌边静静的默数着。
一直到听到隔壁传来些微的响动,宫九猛地从座位上站起,三步并作两步的冲出了房间。他食指曲起,在叶且歌的门上叩出几声轻响,不多时候,门便被打开了。
“阿九?”
叶且歌的衣服是胡乱披着的,背后的轻重双剑却背得很好。她的头发还没有来得及束起,太过细软的发质让方才胡乱挽着的发髻随着动作而散开,长发垂落身侧,显得她的脸又小了不少,唯有一双明眸,依旧闪亮如昔。
见到站在自己房门外的人,叶且歌怔愣了片刻,转而就笑开了。
他们是朋友,所以,叶且歌不必相问宫九为何会来。宫九也不必刻意的说上一句“为你而来”。虽然只是浅淡相交,虽然已经三年未见,可是两人却都恍若只是在昨日分别,而今日便又蓦然重逢。
宫九也笑弯了眼睛。他自然而然的跨进了叶且歌的房间,俯身将她抱了满怀。宫九的头以一种旁人看起来就会觉得他很难受,可是宫九做起来却非常自然的姿势用头抵在了叶且歌的肩膀上,蹭了蹭,宫九愉快的出声道:“阿叶。”
三年之中叶且歌没有长足两寸,宫九却长高了不少。叶且歌连带着身后的重剑一道被宫九提起,双足悬空的姿势让她觉得有些微的别扭。
曾经比自己只高了一头的少年,如今高度上却仿佛能够和自家兄长比肩了,叶且歌微微瘪了瘪嘴,拍了拍宫九的肩膀,抗议道:“好啦好啦,快点放我下来!”
天生反骨的九公子,在叶且歌面前的时候似乎格外的听话。闻言,他当真就乖乖的将叶且歌放在了地上,又恍若洞悉了叶且歌的小心思一般,他很是乖觉的找了一张椅子坐下——高度刚刚好,坐下了的宫九可以和叶且歌保持平视的状态了。
“阿叶总不去看我,可怜我在京城足足等了你三年呢。”宫九可怜兮兮的望着叶且歌,像是个小孩子似的撒娇。
那副表情一下子让叶且歌想到了每次自己出庄,总要一脸依依不舍的牵着自己的衣角的小师弟小师妹,心里像是被什么戳了一下,叶且歌不由自主的伸手帮宫九顺了顺毛,耐心解释道:“之前我铸剑数月,偶有所得,这几年大半时间都在闭关。”
被摸了头的宫九打蛇随棍上,当即用头毛蹭了蹭叶且歌的掌心,也不说话,是依旧是一脸委屈。
叶且歌连忙道:“不过阿九写的信,我都是认认真真的看的,也马上有回信。”
想到了那一匣子被自己妥帖保管的信件,宫九眸中也带上了一些暖意。他拉了一把叶且歌,将人按在方才自己坐过的椅子上,而他自己则顺势滑了下去,席地而坐,将头枕在叶且歌的膝盖上。
“那还差不多。”
含糊不清的声音从自己的膝头传来,叶且歌有些哭笑不得。她拉了拉宫九的耳朵,小声训斥道:“地上凉的。”
宫九却只是发出了一道模糊的鼻音,任由叶且歌拉他的耳朵,却怎么也不肯起来。
被迫携带了一只腿部挂件的叶且歌:╭(╯^╰)╮
知道宫九有内力护体,叶且歌在拽不起来他的情况下,只能任由他枕着自己的膝头,而自己则探身取过一旁的木梳,将头发干干净净的束起。不多时候,便又是昨日那个风度翩翩的叶家小公子。
在大唐的时候,和叶且歌交往甚密的,大多是女子。在她没有穿回女装之前,她的风流之名并不亚于她的剑。甚至还有人曾经打趣她“将来娶妻之时,藏剑山庄都要被那些女子的眼泪淹了”。
后来她穿回女装,也曾有唐家堡的少年想要上门提亲,不过还只是一点风言风语,并没有付诸行动,对方便被那些各门各派的主动要入唐家堡为妾的姑娘们吓得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自家媳妇和小老婆搞到一起什么的,未免太过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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