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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的成名作《雨,沙沙沙》于1980年发表于《北京文艺》第六期,故事写了一个向往美好爱情的姑娘雯雯对爱情和美梦的渴望,并在一个小雨沙沙的夜晚遇着了一个神秘而可靠的小伙子。情节非常简单,也不具备优秀小说的要素。但是在冰雪初消的中国大地能够唱出邓丽君的歌,主题超前,成名有其道理。
王安忆的代表作《小鲍庄》和《叔叔的故事》,从艺术的角度上来说,比其成名作高多了。《小鲍庄》属时代的产物,主流意识形态色彩太浓,尤其是结尾县委书记的出场,使其艺术价值大打折扣,有“宣传家”和“帮忙文学”之嫌,不值得做文本分析。但《叔叔的故事》则不同,于1990年在《收获》第五期发表,时间上比《小鲍庄》晚了五年,艺术上却大有进步。按笔者的观点,在王安忆的早期作品中是最重要的代表作。《叔叔的故事》在叙事结构上,采用双层叙述模式,即小说中的“故事”。不仅是叔叔的故事,也包括了作者讲述这个故事的过程,虚与实相对,主观与客观融合,强化了个人化观点,开创了一种新的叙事模式,有人认为在模仿杜拉斯的写作手法。故事大意是这样的:叔叔在学生时代由于一篇描写毛驴的文章有影射攻击合作化运动之嫌,被错划成右派,并被遣返回乡,在苏北的一所小镇上的学校里劳动改造,起先是做校工,接着看门、打铃、扫院子、起茅厕、种菜、喂猪,摘帽后开始教书。后来,一位学生的姐姐嫁给了他,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有趣的是,叔叔后来离婚了,究竟是由于感情破裂还是第三者插足,清晰而模糊。总之,叔叔是一位高大英俊,浪漫多情,而又多愁善感的知识分子。伴随着他忧伤的二胡曲子,曾在乡下度过了屈辱而痛苦的时光。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叔叔的流氓问题平反了,右派问题改正了,风华正茂的叔叔开始写散文和小说,逐渐成名,被调往省城。在先后经历过几场爱情故事后,叔叔彻底堕落了,成为一具行尸走肉,造就了许多独身的女人,独自过着寂寞而无聊的生活。离婚多年后,儿子大宝长大了,并到省城来找他。由于感情的隔膜与相互的仇视,父子间爆发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差点断送了叔叔的性命。在这篇小说中,充分显示了王安忆娴熟的叙事技巧和高超的文字功底,以及深刻的思想。小说一开始就引用了叔叔的警句:“原先我认为自己是幸运者,如今却发现不是。”进而演绎出叙述者自己的思想:“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快乐的孩子,却忽然明白其实不是。”文本的过人之处,就是用虚构和真实的重叠来拆解和阐释这一思想。在重叠的分析性叙述中,叔叔还牢记了一则俄罗斯童话,关于喝血而活三十年的鹰和吃死尸则活三百年的乌鸦故事。当鹰尝了一口死尸的腐肉之后,腾空飞起说道:我宁可喝鲜血活三十年,也不愿吃死尸而活三百年!这一句有力的话语成了叔叔赖以生存的座右铭。尤其是在结尾,尽管叔叔打败了自己的儿子,但他自己的内心中却有了一种自己被打败的感觉:“将儿子打败的父亲还有什么希望可言?……叔叔不止一遍地想:他再也不会快乐了。”这种灵魂的自我扣问反复出现,叙述者和小说的主人公交相呼应。叔叔这一代人背负着思想的苦役,主观地认为自己的受苦一部分归因于选择了错误的思考方式,而没有意识到人所受到的制约是多么不可违抗,若说是人选择了思想方式,不如说是思想方式选择了人。我们以为什么都可随心所欲,做游戏也可不遵守规则。小说这世界给予我们的是假象,我们以为现实也如小说一样,可以任意指点江山;我们以为现实和小说一样,也是一种高智力游戏。小说给予我们和叔叔的迷惑是一样的,它蒙取了我们的信任,以为自己生活在自己编造的故事里。这一个虚构的世界蒙骗了我们两代人,还将蒙骗更多代的人们。如今的叔叔已不再会激动与痛苦,悲恸只是一个文学的概念。他在小说中体验和创造了人生,他现实的人生不再上演悲喜剧了。这是一个短暂的自由的日子,给予人们许多随心所欲的妄想。待这日子过去,叔叔才可明白他做一名彻底的纯粹的作家原来是一个妄想,是一场漫长的白日梦。到了那时,他会想:我原来是想从现实中逃跑啊!这流畅而富有哲理的大段大段的心理分析,发生在“八九风波”之后,自然使人感慨万千。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她可以在飘忽不定之间,表达人们对现实的认识,无疑是大胆而深刻的,说出了许多人想说而不敢说的话。王安忆的深刻恰恰就在这里。
但是,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有利一定有弊,过于聪明就成了愚蠢。王安忆的愚蠢就在于虚构和真实之间的度她没有把握好,尽管她知道该怎么写,但终究露出了匠人的人工痕迹,而不是浑然天成。于是,深刻就变成了“肤浅中的深刻”。再加上她蜻蜓点水式的罗嗦叙述,表面上细腻深刻,其实她精心搭建的阳台,每一处都可建成一座花园。复杂之极归于平庸,游戏之极无何可用——恰恰是充溢着力量的人的理想,是“稚气”。神的稚气是嬉戏着的儿童。
用王安忆自己的话说,我们总是追求深刻,对浅薄深恶痛绝,可是又没有勇气过深刻的生活,深刻的生活于我们太过严肃,太过沉重,我们承受不起。但是我们可以编深刻的故事,我们竞赛似地,比谁的故事更深刻。
小说是讲故事,并不是编故事,编出来的故事总有破绽,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脱猎人的眼睛。从主题上来看,王安忆试图从叔叔的故事中表达对时代的反省,但王安忆的反省是没有力量的。首先对叔叔来说,从小对他震动最大的是鹰和乌鸦的童话,也就是说他宁愿喝鲜血三十年,也不愿吃腐尸三百年,追求一种有自由、有质量、有尊严的生活,但这种尊严从来没有在他身上生根发芽,既没有在婚姻中自己把握,也没有在爱情中自我选择,离婚前的两次重大事件中都没有鹰的表现。既没有在“婚外恋事故”中为女学生一枝花负责,任凭学生的父兄和悍妇妻子玷污他们的爱情(否则,他不会从此堕落),也没有在家庭生活中扬眉吐气,前次是“脸色苍白,眼神惶乱,他的膝头打着颤,想说话却说不出声”,后次是当妻子污辱他时,他只能站在那里无声地哭泣起来,然后弯腰拾起掉在地上的书来,默默地去读书。沉默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堕落的理由吗?如果说这两次丧失“鹰”的尊严,是由于右派而抬不起头,那么他平反后在对待大姐和小米的爱情上就有理由再一次“不负责任”吗?他不爱小米,可以由于生理需要而和小米睡觉,那么大姐呢?仅仅是一次早泄或心理的矛盾就能让美好的爱情付之东流吗?这又和时代有多大关系?真正的悲剧是敢于直面苦难,并勇敢地承担苦难,否则就成了丧失灵魂的空心人,或者欲望的工具。最不可思议的是,当叔叔面对自己的儿子时,他既没有良知和怜悯来同情帮助自己的亲骨肉,也没有尽自己一个做父亲的责任,而是躲避或冷漠,甚至无耻卑鄙到当着年幼的儿子和一个年轻女人寻欢作乐。一个大作家、高级知识分子、精神领袖怎么能堕落到这种地步,难道也是时代的原因吗?一种理由是这个主人公没有灵魂,一种理由是作家让主人公堕落。这就是虚构出来的生活,说白了,就是胡编滥造。胡编滥造出来的深刻,是虚假的深刻,肤浅的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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