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时光总是难捱。
夏日一天的气温在这个时候攀升到了顶点。太阳光毒辣辣普照大地,将无限的热爱播洒在万物之上。那爱如此炙热,几乎要将天空下的一切烤化。
下午4点多钟,家人都出去了。
家里只有肖飞一个人在。
他将桌子搬到院子里的凉荫底下,铺开了稿纸写稿子。
他光着膀子,显出一身的白肉,他身条匀称,体型还算健美,这连续将近一个月的早晨武术锻炼还是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天实在太热了。汗水顺着他的身子流淌。
他的两手都是湿漉漉的手汗。
所以,在趴在桌子上疾速写作时,他尽量的小心,避免汗水将稿纸洇湿。
自那天想好要去魔都实施拯救戴候英的计划,顺便看能否得到举荐,直接搭上收获杂志编辑部的线之后,他就觉得,只带着一篇有点太单薄了,他要写一部长篇一起带过去。时光步入现当代,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文学之王,若是没有一部叫得响的长篇压轴,想要在文坛扬名立万是很不容易的。所以,他要写长篇。写一部能引发文坛关注的长篇。
而关于这部长篇的思考曾经跨越了很长的时空。
前世他就认真构思过,几度想要动笔,却因心绪不宁,瞻前顾后而放弃掉。
这一世,他下定了决心,定要将之在最短的时间里写出来。
而且,他要将这部书写成经典,写成一部伟大的可以流传后世的巨作。或许这样说有点太自大了。
但肖飞此时的确是雄心勃勃。
他要写的故事与高考有关,围绕高考,描写主角李献伟及一个名叫固庄的小村庄几代人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的历史变迁。
他想要以纯文学的笔触写一本精彩好读发人深省的耐得住时光考验的。
写长篇考验的不止是笔力。
还有生活阅历。
最重要的是讲故事的方式,叙述语言是否有引人入胜的魔力。一个好的家,总是能将一件很平常的事写出惊心动魄的意味。
肖飞觉得,能将故事讲好的国内纯文学作家寥寥无几。
而余华算得是其中登峰造极的一位。
余华原本是位先锋作家。
提起先锋派作家,大家立刻想起来的就是什么意识流啊、印象主义啊、黑色幽默啊、后现代解构啊什么的。
总之一句话,先锋就是跟人打哑谜兜圈子玩深沉,你说你读不懂那些作家的作品,那就对了。
作家自己还不一定懂呢!
余华原本就是玩儿先锋文学的。
但余华天生具有讲故事的天分,他的叙述才华在国内屈指可数。
到了90年代后期,余华发现,玩儿纯粹的先锋文学似乎玩不动了,读者并不是欢迎,他是个极其聪明的人,马上来了个弯道超车,改变了风格。
这一变风格,可不得了,他先后推出的一下就轰动了全国,受到了国内读者的狂热喜欢。
余华因此一跃而成为国内最优秀的作家之一。
当然,这个最优秀,不少的传统文学评论家是不承认的,他们认为余华的作品没什么深刻的社会意义,只是讲了个悲惨的故事罢了。
肖飞写自己现在构思的这本,就借鉴了余华的叙述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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