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金鹏感慨道:“唐小郎真是聪明,一个月不到的时间竟然学完了千字文,而且这一手字实在不像出自刚学会写字的人之手。”
“他身上的疑点很多,不用过于细究。”王子昭将清单扫了一遍,用朱笔将几样东西圈出来,“这几样让唐小郎换个人类看得懂的词。”
胡金鹏伸出脑袋瞥了一眼,好吧,什么“肥皂”“零污染手套”“白大褂”都是闻所未闻的东西。
“这肥皂也许指的是皂角?”胡金鹏猜测。
“不管是什么,让唐小郎说清楚些,这关乎伤者性命,马虎不得。”
“喏。”胡金鹏默默为唐小郎点了根蜡烛,“您相信唐小郎真愿意去边境当军医?”
“他会去的。”王子昭肯定地回答,他从唐越身上看到了善良的本质,虽然这人平日里经常不着调,但涉及人命的事,他都超乎寻常的谨慎。
他也许不重视南晋,但他重视每一条生命。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医德,无论贫富贵贱,无论地位高低,无论是敌是友,在医德高尚的医者眼中都是一样的。
“定要护他周全!”王子昭慎重地交代,胡金鹏拍着胸脯保证,“您放心,属下一定将他全须全尾地带回来。”
“一路上,你注意下他可有不寻常的举动,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都依他,至于衡国公世子与赵三郎,只要不影响军务,也由他们去吧。”
“那您之前说的条件……”
“自然算数的,若是取不回匪寇的人头,就让他们赶马车去!”王子昭对这些年轻一辈的贵族子弟从来不会手下留情。
曾经他在路上遇到一个强抢民女的纨绔,占着身份杀了那女子相依为命的父亲,想将那女子抢入府中为奴。
也是他倒霉,竟然遇上了王子昭,二话不说就把人发配到边境当马倌去了。
用王子昭的话说:既然你有此闲情逸致,不如为南晋做点实事,也好过在邺城丢尽父母的脸。
“听说唐小郎为了给平顺减掉那一身肥肉可是煞费苦心,陪着他一个月吃粥不算,还日夜监督他活动身体。”
王子昭眉头一皱,将手中的竹简丢在桌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为了他妹妹的终生幸福,也为了博取栎阳侯夫妻的好感,他不这么做怎么行?”
胡金鹏脸色有些怪异,干咳一声,“我看未必如此。”
“哦?”王子昭看向他,示意他说下去。
“之前在府门口,属下见唐小郎与平顺态度亲密,恐怕这二人有断袖分桃之事。”
王子昭眼底闪过一丝不虞,低声说:“难怪如此……”
正在屋子里给平顺上课的唐越打了个喷嚏,嘀咕:“入秋后夜里果然凉了不少,要记得让管家多备两件披风才行。”
平顺光着上半身,平举双手站在一面铜镜前,前胸被唐越用毛笨画了许多图案。
“记住,心脏在这个位置……这里是肾脏……往下这里是……”唐越拿着竹鞭一块一块地教他认识人体的五脏六腑。
“本世子为何要学这些?”平顺冷的打了个抖,全身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和敌人交手时,你要懂得尽量避开身上的要害,这样即使受伤也可以拖到我来救你,否则伤了要害,大罗神仙也救不了你。”
平顺用手掌摸上自己的左胸,规律的心跳传到手掌上,原来这里是人体最重要的地方,一旦损伤,离死亡就不远了。
想起在昭王府,唐越救治那个家奴的场景,平顺的心就会加快跳动,他从不知道,原来还有人有如此神技,能起死回生,能力挽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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