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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三郎点头,这他当然知道,可问题在于,他如何能赢得郡主的好感?
“听说郡主当年与她夫君情深意重,这说明她喜欢的是她夫君那一类的男人,你觉得自己和她前夫有相似的地方吗?”
赵三郎眉头一挑,得意地说:“本公子仪表堂堂,绝对胜过郡主的前夫,本公子出身高贵,也绝对胜过郡主的前夫,而且本公子对郡主情意深重,绝对胜过郡主的前夫!”
总而言之,他赵三郎要相貌有相貌,要出身有出身,要感情有感情,简直是郡主的不二人选啊!
唐越默默赞了一句:赵三郎算是这个时代的顶级高富帅了,可惜他想娶的人也是顶级白富美,虽然嫁过人,但那风姿足以迷倒性向正常的所有男人。
“据我所知,郡主的前夫最受赞誉的是他的文采,他虽出身普通,但学富五车,一身清流,我想,这才是郡主最喜欢他的地方。”
“……”赵三郎想了想,竟无法反驳。
“所以,你觉得自己的文采如何?比得上他吗?”
赵三郎不自在地挪动着屁股,底气不足地回答:“本公子三岁开始习文,自然是博古通今,文采一流的!”
“是……么……?”唐越拖长尾音扫视着他,嘿嘿一笑:“就算没有一流的文采也不要紧,反正你家里的门客肯定不少吧?”
“这是自然!”
“那你可以请他们给你多写几首情诗,你一天寄一首给她,一定要能打动人的那种!”
“写诗?”赵三郎眼睛一亮,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哦,当然,还有个问题,你的字写的怎样?总不能连这个也找人代写,会穿帮的。”
赵三郎不知道穿帮是什么意思,但也能猜出一二,“字……”
唐越直接摆摆手打断他,“写不好也不要紧,现在开始练还来得及,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要打动一个女人,不下点功夫怎么行?”
以唐越对慧珠郡主的第一印象来看,这女人八成是喜欢风花雪月那型的,这种女人最感性了,千万别想用金银珠宝这些俗物打动她。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赵三郎默念了几遍,兴奋地大喊:“善!大善!确实该如此!”
唐越其实并不觉得他能成功,首先赵三郎的身份摆在这儿,什么国公的嫡子,还是唯一的,他家长能让他娶个寡妇?
他敢用自己的名字发誓,这是不可能的!
不过这话他并没有告诉赵三郎,年轻人,不亲身经历一场痛彻心扉的感情,又怎么会成长呢?
赵三郎解决了心头大事,便开始和唐越天南地北地聊,两人隔了将近两千年的代沟,性向还不同,自然是没什么共同话题的。
不过好在他们认识不久,随便说说各自的经历就能扯很久。
等天快黑了,唐越又客气地说了一句:“天色不早了,要不吃完饭再走?”
潜台词是:晚饭时间到了,你该回家吃饭了,兄弟!
哪知道对方一点不客气地答应下来了,“那本公子就勉为其难地留下好了。”
草!这么勉强,那还不赶紧滚!
唐越无奈,只好让人通知管家,多安排一桌饭菜,而他也亲自下厨……不对,亲自指点侍女做了几样拿手菜。
他原先以为这个时代的调料只有盐,后来喝了茶才知道不止,只是他们都把调料加茶里而不是加菜里。
唐越指挥着人做了一道粉蒸排骨,一道诸葛烤鱼,一道蒜蓉虾,还炖了个芙蓉鸡蛋羹,把赵三郎吃的一愣一愣的。
邺城虽然不靠海,但城外有一条怒花江,河鲜不少,唐越每天变着花样给大家做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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