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皱起眉头。
她的声音很小,但很清楚。她说:“雷先生,这里是七十万,我知道不够,可是这是我能筹到的全部资金。我有工作,我可以申请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七十万应该够首付。我是来请求您,把振嵘买下来的那套房子,卖给我。”
她的语气近乎卑微,可是她的眼睛闪动着难以言喻的狂热,她紧紧地盯着他的脸,他的眼睛,仿佛注视着这世上唯一的希望。她说:“雷先生,这是我唯一的愿望,希望您可以答应我。”
雷宇峥用手指轻轻推开那些钱:“那套房子我不打算卖给你。”
她不卑不亢地把另一叠文件放在他面前:“这是购房合同、房款发票。”
他仍旧没有任何表情:“合同还没有在房产局备案,目前它仍旧是无效的。”
他拿起那份购房合同看了看,突然从中间就撕掉了。杜晓苏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眼睁睁看着他将合同撕了个粉碎,他轻描淡写:“付款人是邵振嵘,你没有资格拿到这套房子。”
“我只是想买下这房子,所以我才带着钱到这里来。”
她浑身发抖,“你凭什么撕掉合同?”
“我不打算卖给你。”
他按下内线,呼唤秘书,“送杜小姐出去。”
她没哭也没闹,很顺从地跟着单婉婷走了。
雷宇峥本来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没想到晚上下班的时候,他的车刚驶出来,她突然一下子从路旁冲出来,冲到了路中间,拦在了车头前,把司机吓得猛踩刹车。幸好车子性能好,“嘎”一声已经死死刹住,离她不过仅仅几公分的距离。风卷着她的裙子贴在了车头的进气栅上,她的整个人单薄得像随时会被风吹走,可她站在那里,直直看着他。停车场的保安吓了一跳,立刻朝这边跑过来。隔着车窗,她只是很平静地看着他,仿佛对自己刚才做的危险动作根本无所谓。
雷宇峥敲了敲椅背,告诉司机:“开车。”
保安把她拉开,车子驶出了停车场,从后视镜里还可以看到她在挣扎,似乎想要挣脱保安。
他漠视着后视镜中越来越小的模糊影子。
她以前是娱记,他想起来,而且如今她似乎把所有时间都花在这上头。她不哭也不闹,也不骚扰他,就是远远跟着他的车。他上哪儿她就上哪儿,他回公寓,她就跟到公寓大门外;他回别墅,她就跟到别墅区大门外;他出去应酬吃饭,她就等在餐厅或者酒店的外面。
她像一个安静的疯子,或者一个无药可救的偏执狂,非常平静,非常冷静地跟随着他,不管他走到哪里,只是单纯而沉默地跟随着他。他无数次让保安驱逐她,不让她出现在自己的写字楼附近。她不争也不吵,任由那些人弄走她――她很顺从地、也很安静地任由他们摆布,可是眼睛一直看着他。她的眼睛非常黑,瞳仁几乎黑得大过眼白,她看着他,目光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种空洞的平静,仿佛明知身患绝症的病人,没有任何生机,只是那样看着他。
她像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疯子,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不把房子卖给她,她就天天跟着他,每时每刻跟着他,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做这件事。
雷宇峥觉得奇怪,这个女人越来越瘦,瘦得手腕纤细得像是随时会被折断,保安架住她的胳膊,毫不费力就可以把她弄到一边去。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在支撑着她,仿佛一茎小草,竟然可以奋力顶起石头,从缝隙里长出来。
单婉婷问过他两次:“雷先生,要不要我通知法务部出面,发一封律师函,她这是骚扰。”
雷宇峥瞥一眼后视镜里的人影,淡淡回答:“我看她能跟到什么时候,半年?一年?’
单婉婷也就不再提了。
杜晓苏比他们想象得要坚韧,她几乎风雨无阻,上班之前,下班之后,总是可以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逐渐地连雷宇峥的司机都习惯了,出车库之前总要先看一眼后视镜,只要杜晓苏的身影一出现,立刻踩油门,加速离开。
这天雷宇峥加班,下班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钟了,天早已经黑透了,又下着暴雨,四周漆黑一片,连路灯的光都只是朦胧的一团,雨下得太大,积水沿着车道往底下流,仿佛一条河。车子从车库里驶上来,两道大灯照出去全是银亮的雨箭,斜飞着朝车子直直地撞过来。雨刷已经是最大档,一波一波的水泼上来,被雨刷挂掉,紧接着又有更多的水泼上来,天上像是一百条河,直直地倾泻下来。
司机因雨势太大,所以速度很慢,习惯性地看了眼后视镜,不由得“咦”了一声,旋即知道失态,再不做声。
雷宇峥闻声抬起头来,也看了眼后视镜。原来下这样大的雨,杜晓苏就站在车库出口旁,因为那里紧贴着大厦墙根,有裙楼突出的大理石壁沿,可以稍有遮蔽。她没有打伞,全身上下早已经湿透了,路灯勾勒出她单薄的身影,看上去倒像个纸人一般。只见她的身影在后视镜中渐渐远去,在忙忙雨幕中晃了几下,最后终于倒下去,就倒在积水中,一动不动。
司机从后视镜中看着她倒下去,本能地踩下了刹车。
雷宇峥问:“停车做什么?”
司机有点尴尬,连忙又启动了车子,后视镜里只看到她倒在水里,仍旧是一动不动。雨哗哗下着,更多的雨落在她身上,而车渐行渐远,后视镜里的人影也越来越小,终于看不见了。
杜晓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邵振嵘,他回来了。可是她累得说不出话来,全身都疲乏到了极点,她没办法呼吸,她觉得呛人,也许是水,让人窒息。她连动一动嘴皮子都办不到,太累了,仿佛连骨头都碎了。她有那样多的话要跟他说,她是那样想他,所有人都说他死了,可是她不信,她永远也不会信。她想他,一直想到心里发疼,如果他知道,他会回来的。他让她等,于是她就一直等,乖乖地等,可是他没有等到他。
现在他回来了,他终于――是回来了。
她不哭,因为她有好些话,要说给他听。比如,她爱他,这一生,这一世,下一世,她仍旧会爱他;比如,她想他,她很乖,她有按时去看心理医生,她有按时吃药,她只是不能不梦见他。
可是他的身影很模糊,就在那里晃了一下,就要离开。她徒劳地伸出手去,想要抓住什么,也许是衣角,她紧紧抓住了不放,有人又在掰她的手指,她惶恐极了,只是不肯放。她知道一放手他就走了,或者一放手,她就醒了,再也梦不到他。那是振嵘,那是她的邵振嵘,她死也不会再放开手,她宁可死去,也再也不会放手。
雷宇峥微皱着眉头,看着紧紧攥着自己衣角的那几根手指,非常瘦,瘦到手指跟竹节似的,却似乎有一种蛮力,抓着他的衣角,死也不肯放。不管他怎么样用力,她攥得指甲都泛白了,就是不肯松开。
他已经觉得自己将她送到医院来是犯了个错误,还不如任由她昏迷在那里被积水呛死。他实在不应该管这样的闲事。可是她攥着他的衣角,怎么样也不肯放。她的嘴唇白得泛青,双颊却是一种病态的潮红。她发着高烧,吊瓶里的药水已经去了一半,仍旧没有退烧。医生来了好几次,护士也来测过计策体温,每次都说39度6、39度4……
这么烧下去,不知道会不会把脑子烧坏……反正她也跟疯了差不多。他想了很多办法想把她的手掰开,但她攥得太紧了,手指又烫的吓人,隔着衣服也似乎可以体验到那骇人的体温,他几乎想把自己这衣角给剪掉,以便摆脱这讨厌的女人。尝试着想要把她的手指弄开,于是弓下身体,离得近些,终于听清楚她在说什么。
她说的是:“振嵘……”
原来她一直就是在叫振嵘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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