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介意。”
扬诗名来的时候,给他开门的人就是元宝,而不是下人,让扬诗名很意外,更叫他意外的是,元宝竟然穿了一身男装。
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元宝穿男装,一直以来元宝都是打扮成哥儿的样子,他也见过元宝穿女装,但他一直都知道元宝是男孩子,第一次听到程烨然说他是男孩子之后,他便从未搞错过。
只是平日里一直看元宝穿哥儿的装扮,头一次看他做男子打扮,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我这样穿很奇怪吗?”
元宝在扬诗名面前转了转身,“我一直都打扮成哥儿的样子,周围的人好像都忘了我是个男子,就连我自己有时候都忘记自己是个男子了,在家里的时候我想换回原本的衣裳。”
“不奇怪,这样,很好。”
扬诗名觉得他穿上男装之后有股少年人的活泼,跟哥儿时性格虽然还是一样的,但是给人的感觉却又不同,看着很舒服。
“别说这么多了,吃饭,一会饭凉了。”
元宝捧着他给的大红包,“你给了这么大的一个大红包,总得让你吃回本,我去拿一坛好酒过来,咱们不醉不归。”
他请扬诗名吃饭之前,特意还跟柳芽坐在一起聊了聊,今天要怎么面对扬诗名。
柳芽说要他露出自己最真实的一面,不仅仅要对方看到他穿男装的样子,还要让对方清楚的认识到他就是个男人。
一般未出嫁的哥儿是不能跟男子单独喝酒的,但是元宝却说叫他一起喝酒,这就是告诉他,自己和他都是男子,可以一起喝酒,也不怕喝完酒之后会发生什么。
而且他还要展现最真实的自己,自己本来就是个贪财的人,跟扬诗名那种高大上的读书人是两种不同的性格,他想让扬诗名知道。
他不想刻意隐瞒,万一他们真的在一起了,相处久了迟早会暴露,不如在相处之前,就以最真实的一面跟对方相处,避免以后被嫌弃。
扬诗名还记得程烨然跟他说的话,在元宝给他倒酒之后,说这酒不错,以后有机会还想过来这边喝酒。
他以前没说过这种话,也从未向别人讨要过什么,这话像是在向元宝讨酒喝一般,好像自己跟个酒鬼似的,说的时候十分别扭,袖子地下的手都攥成了拳头。
但他依旧还是全部说完了,程烨然孩子都有了,对待感情方面更有经验,听程烨然的准没错。
可就连元宝也看出来了他的不自然,开玩笑的说:“那可不行,我珍藏的好酒,一般是不给别人喝的。”
扬诗名听到这话,带着歉意的说:“是我唐突了,怎能让你割爱,我家中有几坛友人赠送的好酒,若是你喜欢,下次拿来与你共饮。”
他原本想说送给元宝,但是又想起了程烨然的话,要时常带点好吃的好喝的过来跟元宝分享一起吃,而不是单纯的送过来就完事了,万一他送过来,他喜欢的人跟别人一起吃了,不就为他人做嫁衣了么。
陪伴比送东西还要重要,他要多花时间,才有机会成功。
“你还有朋友吗?平日里见你冷冰冰的,有人敢与你交朋友吗?”
元宝好奇,他觉得除了自己那个社交牛逼症的堂哥,没有人干主动接触扬诗名吧。
“有几个相熟的好友。”
扬诗名想让对方了解自己,就把自己跟朋友平时做什么跟元宝说了,他平日里会跟朋友们作诗、探讨文章、探讨国家大事。
他探讨国家大事也不是胡说,他是实实在在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能做实事的官员。
元宝听完他平时做什么,揉了揉额头,“我一个俗人,没有那么风雅,不会吟诗作对,更不爱看书,就爱赚钱,若是有谁将他赚钱的方法写成一本书,我一定埋头苦读。”
这顿饭吃完,元宝觉得他们两个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还是不要强行在一起了,扬诗名跟他说话就像是对牛弹琴,太尴尬了。
可是一阵子,扬诗名就再次登门拜访了,还拿了一本书,那本书是一位很有钱的商人写的自传。
这个年代商人地位底下,不会有商人写这种书,但是扬诗名找到了一位白手起家的商人,让他写一本自传,倒是不用把赚钱方式写的那么详细,不用暴露他的核心机密,写一些创业回忆就好。
未来许多大老板喜欢演讲,喜欢接受采访,将自己为了创业受了多少苦,自己多牛逼分享给别人,让别人崇拜他,这位商人听说有人给他出书,让他写自己的经历,他立刻答应了。
原本扬诗名还说要给他稿费,他不要一分钱,还主动说出钱印刷,还要给扬诗名钱,感谢扬诗名。
程烨然听了之后觉得这也是个商机,可以让他们家的编辑社来做这件事。
未来许多人喜欢看这类书,可以试试,虽然商人地位低,但是却也有很多人想要赚钱,这类书不缺市场。
这本书写得飞快,还未大批量印刷售卖,扬诗名将印好的样书拿来给元宝看,顺便还带了他说的好酒,“要不要一起喝一杯?这酒是我那好友亲手酿造的,就这一坛,我也舍不得开,拿来跟你一起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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