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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有没有前辈的风范(第1页)

:自从无意间发现林平之气血旺盛之后,便一直都把他当作自己的猎物,这几天很多次都想找上门,但是一直感觉有另外一个强大的气息在,就没敢轻举妄动。结果没想到这小子这么狠辣。自己人没杀着,宝没抢到,反而损失了一只手臂。

血水四溅,转眼间就染红了身上衣衫,脚下雪地中也全是血红。

做为一当代的一个高手,慕容博是彻底地被激怒了,他行走江湖几十年何曾吃过如此大亏。

他怒了,后果很严重。

但是,怒归怒,他还是决定暂避锋芒。

对,就是暂避锋芒而已,等过几天在卷土重来,反正他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自己先养精蓄锐,苦练神功,等神功大成的那一天,再来找这个小王八蛋报仇。到时候一定得食汝肉,吃汝皮。

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他妈报仇,一辈子从早到晚。

不得不说,这慕容博的想法是无比正确的。

他因为轻视林平之,而导致身受重伤,现在失去了一只胳膊后,更不是林平之的对手了。

这打下去无非就是两种结果,不是他死,就是自己死。

所以他不愿意死,他胆怯了,而他自己又没办法把林平之弄死,那就只好先跑了,实在不行去摇人来一块弄死这小子,好像这小子前段时间和百损那个老不死的也结仇了。

有一点是林平之最佩服的,这慕容博也是个硬汉,打输了没有跟什么反派一样,放狠话,什么‘小子,你等着,我叫人去。’这种狠话,而是一声不吭的掉头就跑。

而且跑的贼快。

林平之都懵了。你们知道吗?

这他妈可是当世绝世高手啊?妥妥的大佬级别,甚至都比一些门派掌门更厉害。

林平之在割掉慕容博一只手臂后,就暗暗戒备。防止他用什么大招,他自己也准备好了迎接狂风爆雨般的攻击。

人在愤怒之下,总是会做一些超出理智的事。

所以林平之都准备好迎接这老贼盛怒之下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老小子打不赢就跑,什么前辈高人风度呢?

让狗吃了吗?

我让你跑了吗你就跑?没门。

林平之还想从他嘴里得到戒指有关的信息,怎么能这么就让他跑了呢?

而且,这次基本是死仇了,不干掉他自己仇人越来越多,万一联合起来搞自己呢?或者暗地里准备偷袭自己。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林平之很不喜欢这种被人暗地里觊觎的感觉,让他很没有安全感。

趁你病,要你命。

手腕一抖,一道金色剑气而过,紧接着全力催动内力,速度全面展开,一个咫尺天涯人就到了慕容博身前,一招横贯八方封死了慕容博逃跑的路。

见状这慕容博也是大怒,一掌拍出,周身铺天盖地的热能像林平之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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