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个小丫头这么护着他,还真是想做我秦家的媳妇儿啦?七叔调侃道。
白灵小嘴一扬,哼了一声,“不跟你说话了,就知道欺负我。”说着,她把头埋在我的脖子间,呼呼的给我吹热气,“伤哥哥,你还冷吗?”
阴风呼啸,冰寒刺骨,我脚下跟灌了铅似的在荒无人烟的封人村中行走。
村里没有一丝生气,四周破旧的老屋已经坍塌了大半,或许是因为阴气太重,阴花、阴草极其茂盛,一闻到活人的生气,特缠人。还好镖服黑色的长袍有一定的阻挡作用,不然还真是寸步难行。
白灵热气吹的我脖子麻痒痒、暖融融的,我倒也不觉得有多么寒苦了。
我回头冲她摇了摇头,她伸手在我的大鼻子上一刮,笑嘻嘻说,我就知道伤哥哥是世界上最好的人,除了长的丑点、傻点,其他的都好。
我一听,士气大伤,心凉了半截。我长的浓眉大眼,身材魁梧,看起来是确实有点笨、有点土,远不似七叔那般潇洒有型,可是也不至于是丑男吧。
不过我娘说过,找男人就得找像郭靖这样的,丑点傻点没关系,心眼好才是最重要的。白灵歪着脑袋贴在我的耳朵上,轻轻的说了一句。
顿时,我心里像是冰雪消融,又如初春的江水,那叫一个荡漾,心都快乐开了花,她这是在对我表白么?
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女孩子主动喜欢过我,小丫头可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孩,虽然幼稚、萌了点,但绝对是美女级别的。
想到这,我脚下的步子也浪了起来,这一浪就出了事,也不知道绊倒个啥玩意,噗通一声摔了个狗吃屎,连带着白灵在地上打了几个滚。
噗!伤哥哥,你就是故意的,白灵吐出嘴里的草粒子,生气说。
“哎哟,哪个不长眼的,踩了老子一脚啊。”草丛中传来一个迷迷糊糊的声音。
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家伙从草丛里钻了出来,原来是个乞丐。
这家伙穿着破烂的缕衣,缕衣内是魂体充实虚体,脸色苍白透露着丝丝稚气,猩红的瞳孔,有形无实,仅存一魂一魄,浑身阴气森森,分明就是个乞丐鬼。
我那个气啊,刚刚明明是他的讨米棍绊倒了我,这会儿反倒怨起我来了。
“你个小兔崽子,还有理了?”我那个气啊,哪里不好睡觉,他非的躺在这里,害的我在白灵面前丢了脸面。
我五指一张,就要去抓他的衣服。
这家伙轻轻一飘,躲了过去,“瞧你们这阵势,想必就是那从江东来的走镖人吧。”
“你怎么知道我们是从江东来的。”我问。要说从服装上分辨我们是走镖的,并不困难,但他连我们的出处都很清楚,这就不简单了。
年青乞丐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发黄的信封,放在手上拍了拍说,有人让我给你们带封信,要不老子才不来这鬼地方呢。
小兄弟,你叫什么,七叔笑问乞丐。
乞丐仰头打了个哈哈,老子叫小迷糊,飘渺城最帅的乞丐鬼就是我了。
小迷糊兄弟,既然我们就是你要找的人,能把信给我吗?七叔问。
接过信,七叔撕开信封,摊开了信纸。
信纸呈土黄色,上面也不知道是血还是诛杀,写着触目惊心的大红字。
“冥月落盘,天机遂现。血海沸腾,阴司陨落。黄泉倒流,王神归位。”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贤妻孝媳重生后,摆烂不干了 都市奋发向上的小年轻 神庭至尊 千年冥夫买一送一 霸宋西门庆 三国之兵临天下 涅盘凰歌 辣文女配翻身记 天选者的探险日记 反派他过分美丽[穿书] 都市医生 并蒂择凤 小地主爱情记 平凡人士的转生物语 农媳当家:将军宠妻无度 菩萨和我没关系 软糖 混在初唐 泡妞大宗师 九重至尊天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历史爽文穿越者李阳,献给了秦始皇一盒阿莫西林从此,李阳走上了没羞没躁的乱史人生。改秦律做实业搞经济重民生。为了全世界都说中国话,李阳还做了一个地球仪送秦始皇宅男机智赚钱重生...
专栏下一本七零小知青求收藏支持本文文案林窈是老林家从乡下领回来的闺女。原本以为领回来就是给找份工,到时间再给找个人嫁了也就完事了。却没想到小姑娘漂亮精致得让人窒息。还好看着天真好拿捏。可...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前世的佟雪梅到死才知道她被留在农村嫁给光棍汉全是她好姐妹设的局。一朝重生,她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远离虚情假意男。穷不怕,她有空间在手,要啥有啥,应有尽有。佟雪梅本仙女只想发家致富当大佬,不想嫁人生娃...
一朝睁眼,木婉成了古代家徒四壁的小农女一枚。她表示自己只想领着弟弟妹妹荣华富贵,生活无忧。咦,那个谁,你死乞白赖地凑上来做什么某人憨笑地说道呵呵,娘子,为夫来送你一副锦绣河山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