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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第1页)

馨妍却是连凑上去的**都没有,整个婚礼从头到脚都如同一场闹剧。王秀红或许想办一个别开生面,又轰动到让人津津乐道的婚礼。可想法是好的,就没有考虑现实的条件和环境问题,宾客显然都没法接受这种别开生面的一切。被禁锢的思想,不是一个人几句话就能让人接受,而是要靠一个时代慢慢循环渐进的转换。

就是在古代,新帝登基都秉持三年不改先皇遗政。不经历那个君主奴隶制时代的人,永远不能体会那个时代君主的权利有多大。皇帝坐拥天下,可以说什么都有,还要考虑民心和臣意,你一个文艺团的女人蹦出来,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人不能太把自己当回事,每个人都只是自己世界里的中心,并不是世界以你为中心,把自己看的太高,别人的善意建议,也会被曲解成一种恶意。

胡嫂子好容易挤进去夹了一碗菜,拿了几个馒头想跟馨妍分食,来一趟上了份子钱,怎么着也要吃顿饭才划算。馨妍摆手拒绝了胡嫂子的好意,坐在胡嫂子旁边,望向新郎僵笑的表情,以及王秀红皱眉隐忍的不快,微微眯了眯眼睛露出浅笑。胡嫂子吃些馒头,嘴里不耽误她压低嗓门,跟馨妍小声嘀咕道:

“就没见过这样办事不讲究的,大喜的日子穿一身白,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奔丧呢,吃饭好好的不摆桌子,非得跟讨饭一样的让人挤着抢,这事办的没头没脚,平白招了这么多的人情往里。这家人办事呀,还真没见过这么忒不讲究的。”

馨妍心里呵笑,不接她这个话题,转而道:“瞧着今天来的人不少,还好嫂子通知我,别的团去了咱们没来,面子上的确不好看。只是,怎么没见到严师长太太?她娘家侄女办喜事,这么多人又是冲着严师长面子来的,怎么没见她出来?”

胡嫂子之前只顾着看热闹,馨妍一提醒也才想起这事,嘴里咀嚼着饭菜,抬头在周围扫视一圈。新郎老家很偏远,老家也只来了五六个人,年龄瞧着都不小,应该是新郎家的叔伯姑婶。常年地里劳作,皮肤黝黑穿着半新的粗布衣服布鞋,几个人围坐在一起,跟周家寡母坐在一张桌子上,看不出喜色的埋头吃饭。

新娘家来的客人,离男方亲戚离得只隔了一张桌子,来的也没比新郎家多几个人,围在一桌坐着也没吃饭,脸上的表情可比男方亲戚丰富多了。有趣的是,女方和男方两家亲戚,全程都没什么交流。要是不知道的,一点都看不出是姻亲亲家,比陌生人没好到哪去。

胡嫂子看了一圈也没瞧见严太太,心中也是非常的纳闷:“是呀,怎么没见严师长家的嫂子?这事给办的,热脸贴到冷屁股上,咱们这来的什么劲。那几个多事的女人,急吼吼的跑来不说,人家该知道的正主影都没露……”

馨妍轻笑出声,严太太为什么没出现馨妍不关心,以严师长的正常人思维,知道这事绝对能被气的发火。男人跟女人看事情的格局和眼光都不同,一个坐上师长位置的人,除了本身的能力不说,那脖子上的脑袋绝对没坑。日子太平淡,总有人要蹦跶出来娱乐大众。

“可能有事绊住了,对了,嫂子知道去哪里能开住招待所的证明吗?现在天气不错孩子也大了,我想带爹娘跟孩子去吉省玩两天。老人孩子一天来回太折腾,就想在吉省招待所住上一晚,也省得太匆忙。”

这事胡嫂子还真不知道,她去吉省有时赶不回来,直接在她闺女出租房住一晚就行,听到馨妍要去住招待所,热情道:“这我还真不清楚,也没听说过谁开证明。再说,去吉省住啥的招待所,我家丫头在吉省租的有房子,一个月三块钱,地方还算宽敞。现在天暖和也用不到棉被,打个地铺就能住下了,到时直接去她那里住,也省得话这个冤枉钱。”

馨妍笑着婉拒,道:“先谢过嫂子好意,不过家里人太多,孩子有爱哭闹,住着总归不方便。住招待所也花不了几个钱,关键离公园进,我爹娘从来到军区就没出去过,没事带他们去散散心。”

胡嫂子客套了几句,等她吃完饭搁了碗筷,两人一起去跟换了衣服的新人告辞。不管主家乱七八糟的怎样办事,吃饱了离开总要跟人家知会一声。王秀红上身一件掐腰贴身红褂子,下面一条贴身黑裤子,完全凸凹出来的身材,整个人显得高挑又显眼。馨妍跟胡嫂子过去时,周家老太太正僵着脸跟王秀红说着什么,而新郎站在中间面露难色。

两人靠近,那三人都住了嘴,胡嫂子呵呵笑着说了几句吉祥话,跟馨妍就要告辞回家去。王秀红在馨妍靠近时,眼神就一直打量馨妍,见两人告辞要走,表情有股说不出的幸灾乐祸和快意,突然出声对馨妍道:

“你是孙建国团长家的媳妇吧,听说过孙建国团长对媳妇疼的跟宝一样,那时我就想着你肯定是漂亮温柔的女人,今天见到果然名不虚传的漂亮。上次的事是个误会,是我自己太单纯相差了,后来一直想找你解释又怕你多想,才耽搁下来。对了这是我爱人周兵,他对我很好,以后在一个军区里生活,说不定咱们能做朋友呢。”

这话说的没规没矩,一点都不客气的态度,馨妍听的表情不变。抿嘴微笑,眼角余光扫过面无表情的周兵,以及板下脸的周家老太太,用非常温柔的态度微笑道:

“你好,我是孙建国的妻子凤馨妍,虽然年纪比你小了快十岁,不过按照部队里的排算,你也应该喊我一句嫂子。你的大名我也早就有耳闻,没少听人说你节目表演的好,性格也是热情大方的人,果然,百闻不如一见。上次的误会你不提,我早就忘记了,你不是也说只是误会吗,那还有什么好歉意的。咱们都在主席英雄光辉下成长,都是有坚持有责任的人,谁会没羞耻心跟女人的矜持,第一面就急慌慌的跟男人表白。”

王秀红被馨妍的话哽住,不等她反嘴回击几句,板着脸的周老太太就上前,一脸笑容的操着口家乡口音,冲馨妍笑道:“哎呦,俺活了这么大岁数呦,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俊俏的小娘娃,那天上的仙女也就你这个样子呦。”

尊老爱幼是美德,馨妍大概听懂了周老太太的话,冲她害羞一笑,客气道:“大娘客气了,你家儿子媳妇一看就是上进孝顺的,大娘只等着享福,今后就安心等着抱孙子,安享儿孙满堂的福。”

说是老太太,其实从周兵的年龄推算,老太太最多也就五十岁左右,可能常年在地里劳作,头发半白人又瘦小黝黑,看着比她真实年龄要苍老了快二十岁。听说年轻守寡,一个人拉扯大一个儿子,其中付出的辛苦可想而知。就是现在也一心为儿子着想,怕场面尴尬儿子脸上不好看,赶紧的插话拦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可怜天下父母心。

作者有话要说:  已经替换了……

第95章

家里家外的事,并没有因为一个人一件事就停滞不前。后来馨妍从胡嫂子和戴春妞嘴里得知,王秀红的婆婆在他们办完婚礼后,并没有跟着亲戚一起回老家,而是就在军区跟着儿子儿媳一起住。不提王秀红跟婆婆住什么感想,王秀红丈夫周兵倒是非常高兴。只是没多久,馨妍又从两人嘴里听说,王秀红跟她婆婆吵架了,起因就是家长里短,王秀红的吃穿用度周母都看不上眼,觉得她太过浪费不本分。

外人的家务事,馨妍也就顺耳听听罢了,并没有什么好奇的情绪。夏天天热,两个孩子天天只穿着小红肚兜,跟爷爷奶奶坐草席上乘凉,白嫩去藕节般的小胳膊小腿,看的人忍不住想咬一口。就是馨妍自己,抱着两个孩子也会人忍不住的揉揉捏捏的逗他们玩。

乐之一直都是个健康好动的,才□□个月竟然能扶着东西站起来。小家伙的表现,把他爷爷奶奶给高兴的,嘴里一个劲夸孙子聪明伶俐,准备教孩子学走路。顺之安静不怎么爱动弹,他哥哥扶着东西站起来哈哈的玩闹,也不见他有什么动静。俗话说皇帝不急太监急,家里人就没他那么淡定了,馨妍和爹娘哄着鼓励下,顺之才淡定的跟着乐之一起学站立。

乐之比顺之高了个头尖,体型比顺之胖了一圈多,两人前后学会站没差几天,结果顺之在一个月后已经学会走了,乐之还是只能扶着东西嗷嗷的站。两个孩子不同的表现,证明顺之身体,并没有因为早产有什么先天不足。凤天幸抱着顺之,乐呵呵的断定,大孙子就因为胖,身子重骨头软才走的慢。而小孙子小巧精致身子轻巧,早早就会走路非常正常。

最后一家人总结,孩子之所以走路早,还是因为养的仔细,营养跟的上。两人从能添加辅食开始,鸡蛋就没有断过,六个月以后鱼肉跟肉糜应季的水果也吃着。馨妍经常去吉省送货,吉省的供销社因为秦主任的关系,买东西也方便很多。需要票的稀罕东西,也能花钱买到。

顺之会走路之后,活动范围就变大了,不过小家伙最喜欢的是跟在馨妍身后,馨妍做活他就乖巧坐在一边,馨妍闲下来他就笑眯眯道窝在馨妍怀里腻着娘亲。顺之一直都比较黏馨妍,会走之后更是跟小尾巴一样,不爱跟他兄弟玩了。乐之人小不代表他什么都不懂,小兄弟天天不陪他玩,还整天跟着娘亲转悠,严重的影响娘亲抱他的时间,当然也不高兴了。

有动力当然就更努力,继顺之会走路不到一个月时间,乐之终于也能颤颤巍巍的蹒跚走路。顺之会走路之后,基本就没摔倒过,乐之性子没顺之稳,学会走路后摔了不少次。好在凤天幸时刻跟在乐之左右防备着,除了蹭破一点皮没摔出什么大伤。乐之也不是爱哭的孩子,摔倒了被扶起来继续嬉笑着玩,乐之也跟顺之一样,有事没事兄弟俩都跟着馨妍身后做小尾巴。

馨妍对两个小尾巴也很喜欢,两个孩子很乖,做粉脂时乐之就是对那些东西好奇,也只会搂着馨妍的腿,眼巴巴的看着馨妍跟戴春妞干活。后来馨妍送货时,给他们买了两个上发条的绿青蛙,几本新出的彩笔和画本,两个孩子也有了各自感兴趣的玩具。家里平平安安,第二个月的生意有秦主任往下面推销,盈利比第一个月翻了一倍,可以说是暴利。

馨妍不是小气的人,生意好也给戴春妞涨了工资,本来三十一个月的工资,直接也给她翻了一倍,比孟浩平的工资还要多。戴春妞拿到第二个月的工资时,乐的抱住跟着馨妍的顺之,在他脸上就吧唧亲了一口。后来干活更是卖力,她本来在老家就干惯了农活,做粉脂这点活真算不上什么体力活,六十块钱对于她这个大字不识几个的女人,简直就跟做梦一样让她兴奋。

在农村里,一大家子一年能挣百十块钱,就已经是不错的家庭了,而戴春妞一个人两三个月的工资,就比人家一年挣得多。经济基础很大程度能改变一个人的精神气,女人之所以对男人顺从,很多都是因为男人挣钱养家。当女人在经济上有了自己的底气,对也能挺直腰杆跟男人大声说话,这是从内心散发出来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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