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天》全本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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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天出门背的包里摸出手机,信号满格后,进来一条短信。
“同学聚会,去吗?”
两个小时前,小玛丽的。
我按了三个字。
“你懂的。”
高中报道那天,问路认识了小玛丽。
她顺路,我们边走边聊,结果现我们竟然是同班。
然后,来日方长,你来我往,不知不觉展成了现在的友谊。
不是那种腻腻歪歪的闺蜜,也并没有肝胆相照的激情。
有点距离感,不用成天废话连篇,但又随时可以聊聊。
能保持长期联系的朋友,相处起来都属于这种模式。
要全是这样的人聚到一块,出去吃个饭什么的,我还挺乐意。
同学聚会我不愿意去。
性格和人多,那都可以不是主要原因。
最重要的是,我没有参加的立场。
无论是班级、学院,还是科系,并没有什么集体感。
集体感到底是什么意思?
到现在也不是很清楚。
刚去搜了一下:在具有一定活动范围,共同经济基础、思想基础、政治目的、社会利益的团体中,每个人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体验及情绪交织在一起,做为一个整体对客观事物所流露出来的情感反应。
这是百度百科对“集体感”的解释。
我觉得不太是这个意思。
又搜了一下英语描述集体感的用词:senseofseofess……
这个还比较靠谱。
tity:集体身份,群体认同。
个人在集体中的自我感觉。
如果自我感觉良好,更容易投入到集体感当中。
反之,则会削弱对集体进行感情投射。
如此说来,集体感是建立在自我认同感的基础之上。
若自我认同感长年处在低于社会人均水平以下,那么,自然不会对集体产生过多的情感。
没错,我就这样。
成天和自己较劲都忙不过来呢,哪有闲工夫在集体里找存在感。
当然我知道,这是不对的。
所以,有时候也琢磨,之前没能参与到集体中算不算一种遗憾?
总不能一直这样活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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