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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大漠刀客(第1页)

甘肃镇是整个陕西省的西线门户,地处黄河上游,四周为群山峻岭所环抱。北有六盘山、合黎山和龙首山;东为岷山、秦岭和子午岭;西接阿尔金山和祁连山;南壤青泥岭,是丝绸之路的锁匙之地和黄金路段。

出了西安府,马车朝西北直上,这段行程已无之前那么急迫。一路之上走走停停,领略风光,细品美食,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这里,大漠戈壁、森林草原、冰川雪峰、丹霞砂林、峡谷溶洞等各类景观千姿百态。河西走廊戈壁、绿洲相间分布,雪山巍峨,瀚海茫茫,边塞风光壮美神奇;甘南草原牧场广袤,牛羊肥壮;陇中高原千沟万壑,雄浑壮观;陇南山地峰峦叠翠,幽谷密布。

半月之后,郭明轩与殇沫的马车已置身于绵延千里的河西走廊,不时会见到‘海市蜃楼’,沙海幻影。

鸣沙山大漠连绵,戈壁茫茫;沙脊如刀,跌宕起伏。师徒二人弃下马车,同骑骆驼,行至连绵起伏的沙丘,在阵阵驼铃声中进入沙海深处。

沙岭环抱中的月牙泉水,形如月牙,千古不竭,而屹立在此的宝月客栈,则成了郭明轩与殇沫的落脚之处。

“二位客官,外面风沙较大,来用干布拍打一下衣衫吧。”客栈中的店小二迎上,对着郭明轩与殇沫,道。

“好,有劳小二了。”郭明轩环视着客栈一楼,这里已然宾客云集,他们大都披着披风、戴着斗笠,或粗布绕身,包袱紧绑在背上;内衫也不同与应天府、江月镇中的布匹绸缎,而是由略显简易、随便、粗糙且颜色不一的粗布组成。

师徒二人拍打过衣衫,至一方桌,坐了下来。在这几乎统一着装的宾客中,显得异常突出,一眼便知他们是从江南内地而来。

“客官,小店有刚烤好的羊肉,更有浓烈的烧刀子,你想吃些什么?”店小二来到桌前,道。

烧刀子以其度数高,味浓烈,似火烧,而得名,与发酵且柔绵的江南黄、白美酒自然是有些区别的。因为它是未加调味的酒,饮一口则能从嗓子直接烧到肚腹。

喝惯了女儿红与竹叶青的郭明轩,听闻有烧刀子,心中不禁畅快,“先来三斤羊肉,三壶烧刀子吧。”

“客官,不如来一坛烧刀子吧?三斤羊肉马上就能给您端上来。”店小二思索了一下,道。

“哈哈,好。你们这儿是不是没酒壶啊?”郭明轩微微一笑,道。

“酒壶倒是有,可您要三壶不如直接来一坛得好。”店小二道。

初到此处的郭明轩,也不知这里除了烧刀子和烤羊肉外,是否还有其他的美味,他淡然一笑,道:“除了一坛烧刀子和三斤羊肉,其他的也上一些吧,就我们二个人,你可随意上些。”

店小二将一坛烧刀子与三斤羊肉,端上郭明与殇沫的桌面后,又陆续端来了三样东西:一样是卤好的牦牛肉,一样是烹制的驴肉,还有一样则是原形大饼,大饼厚重,呈金黄略发灰的颜色,与平日所吃的白馒头截然不同。

郭明轩低头看着桌面,微微一笑,道:“殇沫,你也折腾一路了,吃吧。这里不比之前的地方,只有多吃点牛羊肉,才能养好身体。”

“好的,师父。”殇沫一路之上,不时因颠簸而呕吐。虽然神情略显无力,但还是吃了起来,由一开始的细嚼慢咽,到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塞,虽说不上狼吐虎咽,但也没有什么区别了。

嘴里塞满食物的殇沫,瓮声道:“师父,好吃啊,你也尝尝。”

郭明轩将已倒满烧刀子的酒碗,在鼻尖嗅了一下,一饮而下,顿时火烧火燎之感让他有些缓不过气了,他揉着肚子,大笑道:“痛快,痛快。来殇沫,你也饮一些。”

殇沫将坛中的烧刀子倒在了面前的碗中,饮了一小口,顿时曲眉皱脸,右手不停地在张开的嘴前扇动着,“师父,辣啊,这酒能喝吗?”

话落,他已双眼噙泪。

“哈哈哈,这酒不但能喝,而且还痛快之至,痛快之至啊。”郭明轩大笑道。

“要言痛快,这烧刀子还不算痛快。在这大漠之上的刀客纷争,那才算得上痛快之至呢。”闻声望去,一身艳红且有蓝边衣着的女子,来到了郭明轩面前,这女子走路缓慢,且妖娆摆动,美艳的脸上却有几分豪气,应是一爽朗之人。

这女子显然很受客栈宾客们的欢迎,她所到之处,便是众人目光的集聚处。

身材极佳的她在郭明轩的面前坐下,拿起桌上的那坛烧刀子一阵痛饮,片刻之间便喝完了一整坛,“阿祥,再与这位客官上一坛烧刀子。”

“好嘞,老板娘。”店小二俯身道。

郭明轩见状,淡淡一笑,道:“老板娘真是海量,明轩自愧不如。”

“我说红娘子,今日你要选哪位刀客为你的入幕之宾啊?不会是选你身旁的这位银发之人吧?哈哈。”客栈之中,一人大笑道。

“就是,就是。你倒是选啊,我们这些人都等你半天了,怎么才出来啊?”第二人道。

“我想这红娘子必定是昨夜太过劳累,今日有些起不来了,哈哈。”第三人起哄道。

“我看也是,哈哈。”第四人接着道。

“你们这些人可真坏,饮着美酒,吃着盘中肉,还不忘取笑老娘几句。老规矩,谁有好的故事,且能武力胜出,最后再与老娘赌上一把色子。全胜者,老娘今日便是他的。”红娘子缓缓起身,脚踏长凳,掐着腰儿道。

“好……”众人欢声雀跃、手舞足蹈地拍手道。

“要言好的故事,必定是我诸葛雄风的故事。前几日,我一刀便斩杀了数十名马贼,救下了贩货的爷孙两人,你说我的故事算不算是好故事?”一膘肥大汉,用一双色眯眯的三角眼,凝视着红娘子,道。

“你这算什么?我徐天风在数月前,仅凭手中的一把短刀,就灭了整个大漠门。比起你诸葛雄风只杀几个马贼,要威风多了。”一虎背熊腰,肌腱发达之人,道。

红娘子心中一震:原来,大漠门门主大漠天狼数月没来她这宝月客栈,是因为被眼前的这个叫徐天风的人给杀了。她与那大漠天狼倒也畅谈过几次,此人光明磊落,是条真汉子。她闻言大漠天狼被杀,还真感到有些可惜了。

她来到徐天风的身前,手腕搭落在他的肩头,道:“噢?你灭了整个大漠门?大漠门在这沙漠之中乃是闻名遐耳的门派,门主大漠天狼则是一等一的高手,你又是如何灭其满门的?”

“怎么灭的?用毒呗,还能如何灭?哈哈哈。”徐天风,朗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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