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境内,小股鲜卑铁骑出现了多次,不少村庄遭到劫掠,虽然有常山男儿英勇反击,但奈何官军迟迟不来救援。
许多热血男儿已经尽力了,他们用自己的身躯,去抵挡胡人的铁骑,可最终,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园遭受破坏。
“贼子受死、、、、、、”
一处山坡上,一名剽悍健壮的白袍青年弯弓搭箭,转眼就射下六名鲜卑人,剩下的五名鲜卑骑兵被对方的凶悍和气势所震慑,吓的丢下战利品就要逃跑。
“夏侯兰,带人拿下他们。”
青年男子又射中一名鲜卑人,然后抢过对方的战马吼道:“凡我常山男儿,自当奋勇杀敌,杀啊、、、、、、”
十多个青壮男子拿起武器追杀逃窜的鲜卑骑兵,很快,剩下的鲜卑骑兵全部被杀,但是,这片村庄已经遭到破坏。
“大哥,这日子没法过了,你当过将军,武艺又好,你率领我们反击吧,胡人都打到家门口了。”
那个被名叫夏侯兰的年轻人拎着两个鲜卑人的人头,骑着鲜卑人的战马,换上了鲜卑人的皮甲,俊俏的面庞上露出一丝凶悍,配上脸上那点血迹,看起来也甚是骇人。
北地男儿,哪一个没点脾气,现在被胡人打到家门口了,难道还要眼睁睁看着胡人在自己家门口肆虐吗?
“好,胡人都打到家门口了,要是我们再不反击,岂不被天下英雄耻笑,收集战马和粮草,我这就去召集我的旧部。
弟兄们,我们是谁?我们身体里流淌的,是什么?胡人现在还不知道,那就让我们用兵器,用行动去告诉他们,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汉家男儿。
哼,区区胡人,也敢扰乱我赵子龙的家园,兄弟们,只要是仇恨,那就得算清楚,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燕赵之地,自古就不缺慷慨悲歌之士,面对异族入侵,他们往往都会选择拿起兵器奋起反击。
哪怕他们没有官军的支持,哪怕他们面对的敌人会很强大。他们依然会选择反击,骨子里的那种悍勇,促使着他们去对抗胡人的弯刀。
而且,这些北地男儿的反击往往很有效果,甚至,有时候还能超过官军,因为,官军打不赢可以逃,但是,这些健儿,他们的家乡就在这里,他们没法逃。
外人是无法理解这些北地男儿的心情的,他们要守护的是自己的家园和妻儿,如果后退一步,受害的会是自己的亲人和家乡父老。
“报、、、、、、”
两名骑兵策马越过山坡,一队大约一两千人的骑兵正聚集在此。这些人的兵器是五花八门,没几个人有盔甲,就算有人有,那也是破烂不堪。
“启禀将军前方出现一队鲜卑骑兵,约有两千余人,他们正在追击一股官军,官军只有五百人。”
“大哥,我们去帮忙吧,这么好的机会,如果不去厮杀一番,那简直是对不起那群官军啊。”
夏侯兰握紧了手中的兵器,只要是遇到胡人,他都忍不住想上去厮杀。生长在北地,他遭受过太多苦难,而这些苦难的源头,就算北方草原上的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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