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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1页)

从医院出来,我站在路边等二逼陈来接我,闭上眼睛,就看到了傅加蓝。

穿黑色衣裳,牛仔裤,宽而坚强的脸,眼睛长长的,眉毛浓密,他每天都会去跑步,每年跑一次马拉松,不怎么说话,却非常耐烦倾听。

什么都会修,问他什么都会有答案——虽然有些答案比没有还糟糕。

跟那些在八百米测试里都能猝死的男孩子相比,他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是一个纯粹的,顶天立地的男人。

他也是唯一一个我以为留长发都可以比短发更好看的男人。

他的一切我都记得那么清楚,不管是现在的,还是很多年前。

我想起那一个突如其来的屁,老道如于南桑,通过一个屁就能看清楚一段关系的真相和本质,所谓一花一世界,一屁一loser,诚不我欺。但就算今日的我,也拍马都赶不上于南桑这种人精程度,何况是当时。

当时的我根本没可能发现,在不知不觉之间,自己已经陷入了多危险的感情里。

我记得我屁滚尿流逃回寝室之后,久久埋首在床上不愿意起身,直到傅加蓝打来电话,告诉我他跟在我后面捡到了我的笔盒饭盒以及一百块钱,他还说:“如果以你刚才的行动作为谜面,打著名的一个二战历史词汇,你知道是什么吗。”

我羞愤之下,破罐子破摔,说:“敦刻尔克撤退。”

傅加蓝叹口气说:“还行,没有完全失去理智。”

我默默放下电话,脑门上两根黑线,之后我去拿回了饭盒笔盒还有钱,完全没有再跟他讨论我这么大反应是为了什么,就我来说,一个屁无从谈起,就傅加蓝来说,他大概从来都没有想过那么深远吧。

男人年轻的时候,不管多聪明,感情上可能都只有一根筋,到某一天,就像一个香蕉或者猕猴桃忽然就熟了一样,也许他们忽然就会懂了。

如果我不这样想的话,怎么可能坚持过那么多年呢。

我们就这么耗下去,一个礼拜见两三次,有时候是碰巧了,有时是百无聊赖所以一起吃吃饭,大概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自己知道,为了制造那些天赐良缘一般的巧,我费了多少工夫去计划,推敲,刺探,等待,又有多少次,我从公车这一头上车,如意料中看到他在那一头,等我挤过如同千山万水那么远的距离,想用我最好的演技来一段“这么巧,天气真好,哈哈”的时候,他竟然就下车了,连看都没看到我。

好几年后我回头看看那时候的自己,就像一只草履虫,在无边无际的海浪中漂游,既不知秦汉,也不知魏晋,眼前是一片大雾般的迷惘,前尘往事都非常模糊,除了学业和家人,世界上唯一明亮的就是傅加蓝,就像一个幻视者想象出来的一盏灯,树立在谁都不知道,谁都不在乎的一个地方,供我日日夜夜的取暖和照明。

我曾经跟于南桑说过这个比喻,没有提傅加蓝,只是向她描述这种暗恋一个人到不可救药程度的心情,结果她非常了然地说:“啊,我知道,就像一片海绵对不对,一开始你是干干的,又通透又轻盈,结果暗恋就像海水,泡在里面久了,你就又咸又湿。”

这个比喻其实是很好的,非常有气势,问题是我也讲粤语,我真的没法接受我纯洁的爱情让我又咸又湿这种结果啊。

咸湿在广东话就是猥琐好色的意思啦。

认识他的第二年,我想要向傅加蓝表白,不是有人说吗,暗恋者的表白之日,就是失恋之时,但傅加蓝那一年都已经毕业了,他留校参加了一个半科研性质的项目,一面在考南京大学的国际金融专业研究生,他是出名的学霸,谁都不知道他为什么不是考去哈佛麻省之类的国外名校,而是去考南京大学。

我没去想过他考不考得上,反正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考上了固然就不在这里了,考不上的话,他会去哪儿我也毫无把握。

就算出师未捷身先死,丞相他老人家应该都会觉得死在五丈原比较舒服,至少他来过了,看见了,凯撒三部曲演完了两部,贵在参与,最后结局应该不重要了吧。

在伟大的诸葛亮先生和凯撒的光辉照耀之下,我毅然主动约了加蓝出来吃饭,饭后如常我们蹲在学校的便利店门口喝啤酒,身边的人来来去去,他那天比平常兴奋,喝得又快又多。

喝完他的第三瓶,我的第一瓶,常规情况下我们就要走了,寝室很快要熄灯,我晚上还要去跑三公里步。我拼命压抑着自己的心跳,等待着他站起来陪我走回寝室,在便利店和寝室之间,我们会经过一个晚上不开灯的篮球场,情侣们一般都会在那里抓紧时间啃完当天最后一轮耳朵和脖子,我处心积虑想在最黑的那个地方停下来,然后用周星驰在唐伯虎点秋香里唱歌那个速度跟傅加蓝说我喜欢他,问他喜不喜欢我。

我们站起来,傅加蓝去付账,我站在他身后等,心想他平常果然运动有素,你看他的屁股多翘,绝不是黄种人的基因能自然贡献的产品,这么胡思乱想的时候他转过身来,一边把零钱放回钱包,一边跟我说:“我还得回去复习一会儿,哎,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女朋友在南京?她特别喜欢那个城市,其他地方都不愿意去,所以我真的很想考过去。”

有没有过这样的遭遇:一个人在冬天,从大雪纷飞的室外冲回家,推开门,春天般的温暖已经扑面而来,令人欣喜若狂,就在那个时候,一桶冰水从门梁上倾泻而下,正中你的后心中央。

如果有人有过那种遭遇,也许就能体会我这瞬间的感觉。

我不知道是怎么走回寝室的,我不知道怎么跟傅加蓝说再见的,我只记得世界恍恍惚惚的好像变成了一个软软的皮球,所以我走在上面的时候无从着力。

我只记得他对我说:“我介绍娜娜给你认识,她一定喜欢你的个性。”

还有,他问我:“你好像不大舒服?你没事吧。”

我当然有事。可是我从何说起呢?

傅加蓝半夜到广州,给我发了一条“落地”的短信报平安,我已经睡了,手机却特意没有调到静音,短信滴答一声我就醒过来,立刻回短信给他,问他累不累,明天怎么安排。

我等了很久,越来越清醒,他却始终没有再回短信,我在黑暗中躺着,手机的屏幕过了很久才终于暗淡下去,我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睡意逃到了一万里之遥,室外某一处的路灯映照着窗帘,在房间里留下朦胧的暗影,我平静地想着,他也许只是发了第一条短信给我,接下来就没我什么事了吧。

他应该会告诉娜娜,他到达了,他现在去哪里,他感觉怎么样,累不累,有没有担心他的妈妈,他会一条又一条短信发出去,在等待下飞机的乘客队列中,在摆渡车上,在出租车里,在他到家之后。

不,我从来没有和他发过那么多短信,傅加蓝做任何事都简洁利落,不喜欢罗嗦,我想娜娜是这个世界上他唯一愿意这么事无巨细报备的人。

我曾经见识过那个情形,以一个无关紧要朋友的身份,加蓝那一届毕业的时候,在所有人都狂欢竟夜,喝得抱着小餐馆老板娘哭求一个馒头解酒的日子里,我跟着一堆人胡混,听着也应和着四面八方的高歌怪叫,眼角余光注意着傅加蓝每隔几分钟就低头去看他的手机,嘴角柔和地上翘,像一个小朋友独自抿着一颗美味之极的糖,不需要被人知道,但也不需要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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