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挪到靠右边车窗的位置,把一双腿舒服地伸直。出租车再次开动,快速而安静地驶过东长安街,驶过西单、军事博物馆和公主坟,转了几个弯,来到我住的大院门前。比起喧嚣、娱乐场所众多的北京东部,我还是喜欢西边。我喜欢西长安街上的建筑,那些老式的、恢弘的苏式建筑总是让人感觉有种厚实的安全感。在这些建筑中,我最喜欢的是军事博物馆。尤其是晚上经过那一片儿,侧头正好看到军事博物馆顶上的红星时,我总会感到心潮澎湃。
过了十二点,电梯已经停了。爬楼梯时想到网络那头还有我的心灵伙伴在等我,而现在正是他们国家的下午时间,他肯定在网上,不由得兴奋起来,连上楼都有劲儿了。那段时间我常上msn,一天不上就不能心安。一上msn,brad果然在线:我美丽的花回来了。
我顿时心里暖融融的。这叫什么?这叫“心灵伙伴”!
我们聊得很投机。与别的聊天对象要求看照片和视频不同,brad从未让我给他传过照片。不过我的照片栏里总是放着最新的照片。我也在网上认识了许多有趣的人,其中一位叫david,美国某大学的历史和哲学讲师、作家。我们聊天时,我戏称他为我的老师。天知道他是作为我的英语老师还是文学老师,我们常常聊的都是文学,他经常在网上给我弹吉它。他挺漂亮,有张照片是坐在蓝色法拉利车里的。我总是传给他我的最新照片,从各种各样的自拍照到浴室自拍图不一而足。后来发展到我们对着摄像头手淫。
“我喜欢你的腰。”david说。
难怪他这么说,他们那边吃的脂肪含量比较高,所以电影里的人除了帅哥美女之外,腹部都长了一圈有点像游泳圈的脂肪。
有时候我洗完澡直接披着浴巾和他聊天,他夸我穿着的裙子漂亮,我说这是浴巾,结果这话又勾起了我们的情欲,两人再次重复一遍脱衣服调情的过程。
他说你来美国吧,等夏天我们学校放假,我带你到处去玩,还要喂你吃冰淇淋。草莓味的,我说。小孩子气的调情。可美国哪能想去就去呢?至少需要一封邀请信。而david又无法代表他的大学给我发邀请信,此事就搁下来了,像我们说过的玩笑,没有再被提起。我们偶尔通电话,幸好我的手机是全球通,可以通全球,不然我肯定要去买张国际电话卡的。david没有女朋友,他说他爱我,我也说过爱他。
还有个英格兰伦敦的喜欢摇滚的文身小青年,我们的交流往往简单粗暴,每当他上网我们就说些淫言秽语,彼此调戏一番。那时候我的英语突飞猛进,懂了许多实用的单词和短语,有些是用来自我介绍的,有些是用来交流增进了解的。没有一本教科书里有这么多涵义丰富的词汇,就算有也没有这样灵活机动的学习方式。“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聊天中学习英语,这句话果然没错。
有个比文身师有修养的英国男孩,当时他正在英国北部的某个城市上学。我甚至没有记住他的名字。他给我在msn上讲了一个非常别致、不落窠臼的黄色小说,让我在自慰之前便不可抑制地有了高潮。光看他的英语叙事方式就high了。不得不说,不是每个说英语的人都能把英语说好的,能说那么活泼又不下流的英语的人,仅此一位,因此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david的英语书卷气太重,brad的英语没问题,只是他太迷恋我,难免纠缠于语法和叙述方式,brad的说话方式太街头太摇滚乐,有股痞气。算起来,唯有他的英语完美无缺。可惜,由于我msn上的人太多,我后来再也没有找到他的名字。
我像个孩子发现了新玩具似的沉迷于这种网络对面那形形色色的男人们和这种方便顺畅又丝毫没有后顾之忧的性关系。这些关系里面,有些是单纯的性关系,有些是夹杂着爱与友谊的性关系,还有些没有发展性关系,就仅仅是朋友。我们通过网站认识,在msn上继续交流,诉说彼此的生活和爱情,互相出主意,没话说的时候就打个招呼各忙各的。
总体来说,在这个音乐网站上认识的人都还算有素质,在另外一家专门交友的网站认识的就比较不堪了。有位尼泊尔的仁兄半夜跟我聊了半个小时,就约了当天凌晨的约会。他坐了十六站地铁从他所在的东边的大学到达我西郊的家,鱼水之欢后此人仅仅休息了十分钟便坐地铁回去了,说是学校里举行运动会要踢足球。我坐在床上目送他离开,真佩服他的体力!后来我没有再约见他,因为那天为了约会我整整打扫了两个小时房间,还特意换了崭新的刚洗过的白床单,把我床底下那些小说或诗歌类的书籍都扔到了阳台上,而他却只待了四十分钟。我躺在床单上想,至少两个月内不用换床单了。
总之,我可以随便和人上床。只要对方不认识我。
我有许多感情,却完全产生不了男女之爱。
我唯一的安慰和幻想对象,就是那些已经死了的作家和诗人们。
我常常为他们写诗,假装他们还活着。
自从认识了brad之后,我经常聊的人除了他就只有david了。
david欣赏纳博科夫的《微暗的火》,他说这才是这位俄裔作家最棒的作品。那本《洛丽塔》仅属二流。他说他还欣赏日本的一位流行作家。我发现他的欣赏口味也仅属二流。
我和brad聊音乐和服饰,他说在高中里面体育迷和朋克们互相恨对方。
“为什么?”我问他。
他解释道:“因为他们有不同的生活。体育迷们喜欢运动,讨厌颓废的生活;而朋克们厌恶平常的生活,觉得体育迷们没脑子,从来不思考,只知道锻炼身体。”
他还给我发来一首唐诗的英文版,说他很喜欢。我盯着屏幕看了半天,发现应该是李商隐的诗。我想了一会,该不会是那个“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吧?后来一想,不对,到网上一查,原来是这首:
飒飒东风细雨来,芙蓉塘外有轻雷。
金蟾啮锁烧香入,玉虎牵丝汲井回。
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
第一次通电话时,brad被我糟糕的英语震住了。他肯定想不到翻译软件对我的帮助有多大,而那些该死的英语发音又是多么难以发出。震惊之后,他哈哈笑起来,说我的英语发音很逗。他很通情达理地给我打来电话,没有让我付昂贵的手机费,这让我想起david,每次都是我给他打,他从来没给我打过。这样想起来让我有点不爽。在网络通讯还不够普及的昨天,我们只好用真金白银来打电话。
有一天,brad在网上说他妻子想和他离婚,还说他和我结婚我就可以去美国了。
这种荒谬的想法吓了我一跳,随即而来的是种因为国力不够强大而产生的某种强烈的愤懑之情。用不着用这么极端的方式吧?“不用,谢谢了。”我给他回了这一句。我当时肯定涌出来些自豪感——幸好不是八十年代末的中国了。
brad也说这很荒谬。他说他没有这个想法,是他老婆自己提出来的,可能是对他经常上网有所不满,主动要求离婚吧。他说他妻子和他结婚时还是“处女”,所以他想尽量为她负责。后来我见过他传来的她的照片,不好看,面目温和得近于模糊,发福的身材,黄褐色的头发,是一个普通的美国家庭主妇。看到这照片时我还有些同情她,其实同情什么呢?美国女人也不全是好莱坞明星,大部分人可能就是这么普通和平凡。
“我很喜欢佛教,以前曾经去过日本学禅,五月份时我打算去曼谷待一段时间,教英语,拜寺庙。我很想当和尚。小时候我喜欢写诗,想嫁给morrissey。青春期的时候是同性恋,吸毒、写诗、疯狂做爱就是我的生活。后来我喜欢上了佛教。认识您真好,您可能是观音。”
我深深错愕,仍然被感动了,不由自主地对他说:“您真好。”
brad开始称呼我为他的公主。我们的聊天频率越来越频繁。他对我尊重而殷勤,而且很粘人,就连聊天的间隙我上厕所他都要叮嘱我快点回来。一丝不快闪过我的脑际,但很快被我忽略掉了。
由于日夜颠倒,时差紊乱,我时常有种上天在上或神灵在看着我的幻觉。一切正在发生并通过我发生,这是一种再循环的感觉。真是既奇怪又荒谬。不,仅仅是荒谬。梦幻的气息笼罩着我,即使我言语粗俗,强烈的梦幻感也不容置疑。我没有吸毒,却随时能产生幻觉。这种感觉是好还是不好呢?我越来越瘦。生活的一半是梦境,就连醒着的时候也像在做梦。梦境逐渐超出了正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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