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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第1页)

他那双猩红双眸微微眯起,握酒杯手背,也青筋游龙。

杂种,杂种,杂种,杂种……

吉尔伽美什臭嘴,现实,可置疑。

他正因觉得,杂种个世界上最能侮辱词汇,所以才会见面就叫别杂种。

他身王高傲,也他身王自负。

可毕竟每个都伊斯坎达尔,都着征王那样宽广襟。

虽然在审美上,间桐剑臣很认同吉尔伽美什,觉得对方比刘大爷要合自己心意。

可在嘴臭上,他也丝毫惯着。

笑话,他堂堂正正七尺男儿(可能会长高到七尺),清清白白,爸爸妈妈,凭什接受吉尔伽美什杂种,杂种叫着?

就凭对方那强大力量?

就更大笑话了。

可以个什,那个什,但就能骨气!

(话间桐剑臣刘大爷护着才说,台那叫,大丈夫能屈能伸……哈哈。)

关圣帝君,也就关爷曾说过一句话,

间桐剑臣很想甩在吉尔伽美什脸上,

那就:

“玉可碎,而可改其白,竹可焚,而可毁其节:身虽陨,名可垂于竹帛也。”

才大东方古国民,应骨气!

当然,些话毕竟对吉尔伽美什说。

但就算说了,对方也会在意。

在吉尔伽美什三分神,三分一,铁定杂种事实上,他也着自己挚友。

那许世间他唯一认可,也永远会称呼杂种。

那个间桐剑臣,所以该叫,他会叫。

改变,只心态而吉尔伽美什,心中杀意,愈深厚了。

对于间桐剑臣评价,他也就只呵呵。

他身上复杂,远一个杂种可以渗悟透。

(吉尔伽美什自认。)

……

……

刘大爷曰:

“征王,伊斯坎达尔,手下兵足马壮,英灵众多,格豪迈,行事豪,可英雄?”

间桐剑臣摇头,笑曰:

“征王伊斯坎达尔,可王,但实力足,足英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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