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泽离开了。
他离开后不久,高静芝也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物,离开了酒店。
……
……
五月初四,夜晚。
简一一没想到,小泽会来拜访自己。
简一一的别墅装修风格很简单,是现代极简风格,白色灰色为主。
在家的时候,简一一是赤裸着上身的,任由那些纹身暴露出来。
他正在练字。
据说书法家这个职业,能够让某些字,起到字面意义上的效果,并且将效果用于战场上。
简一一不是书法家,但热爱生活的人,总是什么都愿意学一学。
秦泽进入客厅后,简一一递来了茶水,便说道:
“我最近迷上了练字,小泽,你也可以试试,你是临时工,兴许练字能够让你有新的感悟。”
“书法家是一个只存在于人们口中的职业,但说不定,你能无师自通的掌握技能。”
简一一手里拿着的是钢笔,他练的就是钢笔字。
手里的笔是洛书送的,洛书最近开辟了副业,组里的两个女孩子,林安和洛书迷上了写,一个在江晋大展拳脚,一个在编乎上大杀四方。
洛书是一个小完美主义,总是喜欢准备充足了才去做一件事。
比如,码字的键盘要用最顺手的,练字的笔,要用最喜欢的。
在稿酬到来后,洛书就买了一支万宝龙阿加莎克里斯蒂,可谓是下了血本。
不过这支笔,被简一一又借走了,当时情况紧急,简一一急需用笔。
但是借笔这个事情,往往就像男人顺打火机一样,有去无回。
于是简一一手里,就有了洛书的万宝龙。
洛书又不好吐槽,毕竟组长为国为民,怎么可能惦记自己的笔呢。
她心说,组长是一个非常正义的人,一定会自己还给我,我可不能主动开口要。
简一一说道:
“小洛的笔真好用,我用着都感觉可以多写几篇字,看她一直不开口,估计也不重要。我等她开口要了再还。”
秦泽点点头,觉得挺好的。
随即,他灵光一闪,要不写个字也不错?
用最昂贵的万宝龙阿加莎,在组长那最昂贵的纸上写字……
心情肯定是愉悦的。
在画纸上写字,到底算写字还是画画,那就交给老天爷去评判了。
但自己,确实算是创作了一幅作品吧?
心情愉悦,就代表情绪顺和,顺和的情绪往往会让趋宜的效果增强。
“组长……你真是个妙人,我原本想着,我的绘画技术不行,刺青也不行,创作曲目也不会,该怎么创作一副作品!”
“但看到你练字,我忽然就有了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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