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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第2页)

他忆苦思甜了一番,踱着懒洋洋的步子,走进了右手边的偏房,推开门,一股金铁肃杀之气扑面而来。

练功房,演武室,随便怎么叫……这种房间场地,几乎是帝国上至王侯公卿下至升斗小民家中的标配,就算穷困人家,也要在院落里扎几个练功草人的。大汉以武立世,武道之兴,雄居神州之冠,全国上下,几乎人人都弄得几手拳脚qi棒,就算天天洗衣做饭伺候庄稼的农fu,说起通臂长拳来,也许也能讲得头头是道。

民风如此,那练功房这种地方,简直是一个家庭中最重要的构成部分,对于帝国的普通民众来说,习武不仅能够强身健体,也是改变命运的机会——三年一度,有国家抡才大典,名为武举,只要是良家子,无论士庶贵贱、出身如何,都可以进京考举,去搏那一场改变命运的机会……千军万马过独桥,从诸多武功技艺到兵策问对,层层选拔淘汰,最终取士三百人,这三百名幸运儿不仅会鱼跃龙门、进入帝国的官僚系统,而且会在殿试之上,被皇帝亲手赐予名为“帝兵”的神器宝具,获得匪夷所思的神奇力量,从此凌驾于普通武者之上,走上一条光耀门楣的青云之路。

这对于出身贫寒的普通人家来说,已经是令他们愿意付出一切的诱人筹码。

孙朗如今住的院落虽然不大,但练功房依然占据了相当大的空间,他迈步走入,脚下传来了清脆的卡吱声,是靴子踩到了细碎之物出的声响。就算是寻常人家,也要将练功房打扫得一尘不染的,但这间屋子却是极脏极乱,地上不知为何,布满了大量锋利的金属碎片,如果有哪位好汉来这里演练一路滚堂刀法,那十招之内,估计就要先把自己扎成刺猬。

练功房的角落里堆着一堆兵器,几乎全都是剑,每一柄都寒光凛冽、光华流泻,在普通人眼中,都是难得的逸品,有一柄在家中,就要一天擦拭好几次,比伺候祖宗都上心……但在这里,却被随随便便地堆在一起,其之暴殄天物,足以令世间所有爱剑之人跳脚大骂。

孙朗随手拖出一柄剑来,退开两步,站在练功房中央,伸伸懒腰,小跳了几下,随手挽了几个剑花。

天下剑术,或灵巧迅捷,或繁复多变,或以力取胜,剑招之多之繁,犹如恒河沙数,但无论是妙到巅峰的绝世剑法,还是劈柴樵夫都会耍两手的粗浅剑术,如果将剑招拆解到一个个最基本的动作,那你就会现,它们之间的道理其实是相通的。

刺。

剑术最基础的动作之一。

锋利的剑尖无声而出,快得宛如幻术,一弹指的功夫,孙朗手臂平伸,剑就刺了出去,剑尖不颤,剑身笔直,仿佛是手臂的延伸,凝固成一座雕塑……这一刺平平无奇,但如果有武道强者在场,一定悚然动容,因为这一刺没有出任何的声响。

要知道这世间的一切行为动作都有空气阻碍,或多或少,必然会出破空之声,刀剑进击,当然也会挟有凌厉风声,引起气流变化,其势越快,其力越沉,风声就越大越疾,但刚刚这一剑明明已经快到了极点,但却没有出任何声响,这极度悖逆常识的现象只能说明一件事情……刚刚那一剑已经剖开了空气,令声音与气流无法追随,并以精妙入微的力道,平息了所有可能出的杂音。

仅凭刚刚这平平无奇的一剑,就足以令孙朗在以武道立国的帝国之中,拥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号,成为王侯公卿的座上宾。

但孙朗却无声地叹了口气,仿佛对自己的剑术并不满意,他凝视着寒光映shè如月弧的长剑剑身,摇了摇头,缓缓将剑收回,然后,再度一刺。

剑及中途,突然出了一声凌厉的bao响,这柄千锤百炼、熔火锻铸的好剑砰然zha开,可斩击磐石数十下而不崩缺口的坚固剑身刹那间zha成了几百道四下迸shè的铁屑碎片,变成了一地彻彻底底的废渣,而孙朗却面色不变,或者说,他早已经习以为常。

“一剑……这种凡俗难见的逸品,也只能支撑我挥出一剑,一剑之后,剑骨就会被恣意奔流的剑气摧毁,变得比豆腐渣还脆。”他将剑柄随手一抛,自嘲一笑,“还好,总比两年前碰什么就zha什么要好得多……总算能够稍微收拢一下这不受控制的力量了。”

两年,他已经两年没有持剑对敌了,昔年一剑绝尘、十d十决的戎马岁月,也渐渐尘封于记忆深处,终将消失在时光之中,一如再多的血与泪,最终融入大地。两年前,他抛弃了自己的剑,那柄剑足以令天下武者疯狂,却是他六年来一切梦魇和伤痛的因由……不过,他终于获得了想要的自由。

不过,这自由的代价……好他妈沉重。

沉重到令一位正气凛然的纯洁少年变得无法跟女人jiao流,以至于他自称非常讨厌h,都没有人相信。

回忆只持续了短短一瞬,孙朗就回过神来,骂骂咧咧道:“去你娘的,老子偏偏要跟你对着干……不过,你以为我很稀罕用剑吗?爷有qi啊!你们这群迷信冷兵器的白痴,早晚要被阳电子破城pao和二向箔打成渣……”

他离开这个满地废屑的房间,回到正屋,将倚在墙边的那杆毕方三型bao轰铳塞到袖管里,又将一排弹yao扣在后腰腰带的扣带上,又随手拉开一个抽屉,从里面拿出几枚一看就知道不是啥好东西的铁制圆筒,胡乱挂在衣袍的内兜中,嘟囔道:“哼,鬼泣哪有cf好玩……”

准备停当之后,他关上房门,踏出小院,将大门一锁,出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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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日了狗,居然现stea友是有上限的……淦,广告书友然后骗游戏的野望落空了(死人脸)。

ps2:嗯,昨天更了一章死神,死神如今大概是两天一更,所以今天可以两更一下,下一更在六点钟左右(点头)。

ps3:有朋友问起了书友群的问题,我觉得吧,如果现在建群的话,进来的估计还是老群的那些大水比,所以还是过两天再说……

第五章我跟你说老毛子就是老毛子

孙朗之所以会成为一名游侠,一是故人引诱,二是兴趣使然,游侠者,好管闲事也,由游侠公会统御,担任民间的治安力量,受官府的监督或者倚重,做一些公务猿们不方便做的事……他刚刚转业不久,昨晚就了利市,逮到了一个似乎很)

这民风尚武的另一个坏处,就是飞贼巨偷的本事高了不少,甚至飞贼之流,居然也有门派传承,一些技艺高的飞贼高来高去,行踪犹如鬼魅,还有很多传承下来的偏门邪道,出手偷窃,经常无往不利,令地主大户们叫苦不迭,这种名偷大盗,赏格自然也是高的很。

通常如此之高的悬赏花红,是轮不到孙朗这个新人去拿的,但说起来,游侠最不愿沾手的人,就是这些大盗惯犯了。

前面也说了,这些偷儿其实都有组织,譬如昨晚的秦雨,本事高名头大,在自身的组织中属于骨干,就算失手了,组织上也会安排人把她给弄出来,至于方法,实在是多得很……按照常理来说,一个有名气的飞贼如果栽在了游侠手中,被送进了牢子里,出来之后,肯定要找回场子——不过倒不用担心盗贼组织会对某个游侠进行打击报复,毕竟游侠也有本地会所撑腰,大家都是出来混饭吃的,谁都不会坏了一些默认的规矩。

但就算不被明面里打击报复,不怕贼偷也怕贼惦记,被一群偷儿时刻惦记着,也实在不是什么好事,如果是女飞贼,那就更cao蛋了——对方只要光棍一点,在审讯中咬你一口,说你趁机揩油调戏她,那你就等着被各路女权主义者烦死吧……

不过呢,这些问题,对于孙朗来说,所谓的打击报复和惦记,完全都不是事,或者他对别人送脸上门这种事情,实在是心向往之……别看此君现在一副山平水淡的模样,实际上一颗不甘寂寞的心一直处于饥渴难耐的状态,说是向往平凡的生活,但凡事都讲究一个张弛有度,太过平淡的生活节奏也不太好,偶尔来一些调剂也挺不错的——所以,如果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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